从2月6日除夕夜开始,一则著名毛纺品牌“恒源祥”的电视广告在全国多家电视台黄金时段播出,1分钟内,广告背景音从“鼠鼠鼠”一直叫到“猪猪猪”,把十二生肖叫了个遍,其单调的创意和高密度的播出,遭到许多观众炮轰(新华网转自北京晨报)。
首先,从广告视频的内容来看,恒源祥的广告企划没有违反《广告法》,不存在与国家法律和道德规范相抵触的地方,而作为北京奥运的赞助商,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将公益和私益的目的放大到最大效果,这既是一种无可厚非的商业行为,又揉合了社会公益的内容,采取抵制的态度显然是不必要也不应该的。
其次,恒源祥的营销广告,虽则单调得说不上有多少创意和含金量,却能够在香港艺人陈冠希引发的“艳照门”风暴中创造另一个话题漩涡,并引发爆炸性的轰动效应,这从广告营销角度来年,或许称不上“神来之笔”,却不能不说是一次成功的创举。这在目前尚无类似的范例,因而不但不该受到抵制,相反还应当报以欣赏的目光。
其三,商家投入广告,讲求的就是一个效果、效益。脑白金、黄金搭档的广告确实讨人烦,但他们的视觉冲击效果达到了,广告效应达到了,投入产出预期达到了。恒源祥有这个投入实力,有着同样巨大甚至更用一筹的广告预期,并且由自己承担可能的营销风险,这样的价值追求有什么可以横加指责的?
其四,对于林林总总的广告,谁都不会抱着欢迎的态度,类似让人神经近乎“要崩溃”的广告现象司空见惯了,转换频道可以说是大家惯用的规避手法,那么,如果恒源祥的广告确实让你烦,大不了如法炮制,何必如此无情地大加挞伐声讨呢?!
其五,如果说恒源祥的广告影响到后面投放广告的商家利益,那属于市场竞争范畴的问题;如果说这样的企划还只是停留在知名度层面,那么我们应该为他们就如何提升美誉度出出点子,以呵护这一民族品牌。难道我们希望看到的都是些平淡无奇的广告,或者我们的优秀品牌在巨大的商机面前无所作为?
别再难为恒源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