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 新税法新会计准则下如何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



系列专题:年终营销盘点

 08年是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的第一年,这就给企业财务人员带来许多挑战:新、旧企业所得税法有什么差异?所得税与流转税在收入确认上有什么差异?税法与会计制度有什么差异?在纳税过程中要注意什么问题?为此,培华企业管理培训集团(www.chinapeihua.com)特邀中国首位“财税与法律完美结合的”资深财税实务专家陈建昌先生来到浙江杭州为广大财会人员讲授《08年新会计准则新税法下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实务操作》研修班。

  新会计准则与新企业所得税法差异分析及纳税处理

  据了解,本次研修班学习中,陈老师将从收入确认的会计与税法差异解析,补贴收入、不征税收入与会计收入的差异,关于视同销售的税收政策与会计处理差异解析,资产捐赠会计与税法差异解析,资产永久或实质性损害会计与税法差异解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会计与税法差异解析,资产评估增值的差异分析与处理,资产损失和营业外支出的差异与处理,关于捐赠业务的会计与税法差异解析,《借款费用》准则与税法差异解析,《会计调整事项》与税法差异分析及处理,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的差异分析,企业缴纳的各项基金会计与税法差异解析,新会计准则实施中有关所得税政策衔接的重点难点问题等14个方面分析在新会计准则与新企业所得税法差异分析及纳税处理。及涉及资产业务会计准则、收入会计准则、成本费用会计准则、特殊业务会计准则和新税法比较与纳税调整等方面的讲解。

  企业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与特殊疑难业务处理

  此次,课程中陈老师将结合浙江企业特色,特别讲解小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软件集成电路企业、资源综合治理企业、节能环保产品等五中企业的年末确认收入应当注意的问题,切实为浙江企业讲解实战操作技能。尤其是在针对新税法实施的相关配套政策的解析、新《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变化分析及填报示范、财务人员如何从法律的角度来保护自己以及企业、主要审报表及11项副表的填写等方面教授财务人员实战技能。

 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 新税法新会计准则下如何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

  财税与法律完美结合的”资深财税实务专家陈建昌实战经验丰富

  陈老师是世界税收联合会、国际财务管理协会亚洲总部(香港)、中国策划学院、深圳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华南理工大学、中山大学等10多家知名院校的客座教授。担任过某税务稽查局局长多年;多家大型公司集团的财务顾问,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执业律师、资深税务策划专家。

  陈老师是从财税一线成长过来的中国最具实战经验的高级财税专家;他能站在法律与管理的高度充分运用政策,化解税务风险;将税务筹划与日常经营行为紧密结合,产生最大效益。他务实、通俗、精彩的税法解读,真诚、洋溢、恢谐的财税演讲,以及善于互动式课堂交流的授课风格,曾受到全国各地培训学员的一致好评,被喻为“财税培训的演讲家”、“财税与法律完美结合的化身”。

  财税人员的必要选择

  一位已报名参加研修学习的财务经理王先生表示,其实之前参加过政府组织的相关学习,但是学习的还是比较浅显,新《企业会计准则》在全国企业的推广实施,使原来会计与税法差异及帐务处理方法,发生了很多新的变化。我们企业如果不能提前准确地掌握这些差异,并采用适合的帐务处理方法,就有可能导致今年在年终所得税汇算时出现多缴税款,或少缴税款,从而留下潜在的税务风险。所以我报名参加有第三方组织的学习,这样的学习能够全面系统的学习到专业知识。

  

爱华网本文地址 » http://www.aihuau.com/a/9101032201/391544.html

更多阅读

预提费用新会计准则怎么处理? 预提费用 新准则

可以设置预提费用也可以通过其他应付款核算。预提费用在新会计准则下的会计处理(一)按照新准则,预提的租金和短期借款利息已不在本科目核算。1.预提短期借款利息按照新准则,企业预提的短期借款利息在“应付利息”科目中核算。预提利息时

新会计准则下的开办费财税处理 新准则开办费会计分录

(2012-03-05 )新会计准则下的开办费财税处理开办费的财税处理问题,一直以来存在着很多争议和观点。笔者现结合实务中的处理方式,把涉及到开办费的财税事项重点陈述如下。一、基本规定(一)新会计准则规定新会计准则规定非常明确,计入“管

声明:《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 新税法新会计准则下如何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为网友摆逼少年分享!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