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本世纪初技术创新的研究兴起以来,国外许多经济学家都从不同的角度在理论上分析了技术创新在经济中的作用,同时全球经济发展的实践也充分证明了技术创新的重要性。只有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才能增强一国的综合国力,才能保持一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才能实现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特别是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技术创新已成为经济增长的最重要动力。
技术创新成果具有一定的公共产品性、外部性。技术创新活动具有不确定性和高风险性。鉴于外溢性的存在,投资者就不能得到研究与开发活动的全部利益,而很多后来投资者确能享受到其成果,这种投资者与享用者的矛盾想通过私人谈判来解决几乎是不可能的。由于其公共产品性使知识一旦创造出来几乎人人都能免费使用,这对免费搭车行为产生了强烈刺激,结果就出现了社会收益大于私人收益。 不确定性和高风险性的存在使私人无能力或不愿意进行研究与开发投资,所有这些决定了市场机制无法在技术创新领域充分发挥作用,正因为这种市场失灵现象的存在,政府介入才具有可能性和必要性。政府干预技术创新的手段方法及措施多种多样,如建立产权保护制度、制订高新技术发展规划、建立主体多元的融资体系、引导和形成适应市场竞争需要的企业创新机制、增加教育投入以促进高技术人才的培养与开发、财政补助等等。但从经济学角度看,税收激励政策与措施最为合理也最为有力,因为税收激励措施是通过利益机制的调整来发挥作用的,能够促使微观经济行为主体自发地自愿地调整其行为,充分体现出技术创新的能动性和
主动性。税收在激励企业技术创新、在影响政府教育投资规模、在个人对人力资本的投资及企业对员工培训的投资、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中、在技术创新风险投资中、以及在市场准入中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税收激励政策主要从收益调节现金流量可获性和风险分担三个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无论是理论上支持政府采取促进技术创新的税收激励政策,还是在实践中政府实施税收激励政策,都有赖于税收激励政策的实际效果。达到预期要求对此就需要有一套科学的评估方法。对税收激励作用的评估可以有多种实证方法,从舆论调查到经严格试验得到的模型研究,从部分均衡分析到一般均衡分析不等。从经验分析看,税收激励政策直接刺激了企业研究开发的积极性,成为政府科技投入的主要方式,使风险投资得到迅猛发展。 由于税收激励的独特作用,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为加强本国的技术创新,促进本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都实施了广泛的税收激励政策。国外促进技术创新的税收激励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税收激励政策设计与国家总体政策相协调,体现出明显的倾向性;综合运用多种税收激励方式;重视税收激励政策的实施效果。 同先进国家相比,我国的科技水平还很落后,特别是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水平还不高,这都需要我们加强技术创新的力度。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也制订了许多税收优惠政策,从不同方面在不同阶段上激励技术创新,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许多不足,如目前我国的现行税制在一定程度上对激励技术创新税收政策作用的发挥有所限制,税收激励政策不够完善合理,主要体现在:激励对象不科学,激励政策受益不均,激励政策缺乏力度,激励方式较为单一,涉外税收激励不合理,激励政策缺乏系统性和规范性。由于我国现行税制和税收激励政策存在的种种问题,表明我国要保持持续强劲的经济增长势头必需推动技术创新。而要推动技术创新,政府就必须提供良好的税收环境,这不仅是技术创新行为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也是我国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我国税收激励政策的目标是促进科技应用研究和基础理论研究,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与激励老企业的技术改造,促进技术的自我创新和引进创新。完善我国税收激励政策要遵循以下几个指导原则:与国家科技发展战略相配合,着眼于克服技术创新障碍,应符合我国加入的要求,应注意政策整体功能的发挥,税收激励政策的具体完善措施。为税收负担的设计要有利于技术创新税制的进一步完善,要有利于技术创新建立,有利于技术创新的税收激励政策体系建立。以激励技术创新为导向的税收支出制度确保技术创新的税收激励政策得以全面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