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资本化的实施
在中国的土地资本化问题上,没有什么东西是必然的,事在人为。我们今天探讨的这个问题必将成为未来政府的一个决策焦点。我想,无论从哪一个角度看,在当今世界,中国的土地全面资本化最有意义的经济问题。
土地改革的目的不是为了划小土地单位,也不是纯粹为了“均富”或者“平均地权”这样简单的目的,土地改革既解决“耕者有其田”的问题,又解决有地者有其权。法律占有的意义大于实物本身的意义。权属问题的解决,为其后一系列的资本运作创造了条件。正因为这些财产有了任何记录,所以,他们可以以此作担保去借贷。
在土地这一基本要素的产权归属确立之后,人民就可以非常方便地进行评估、抵押和交易,人们借助于土地这一财产以及由它派生出来的种种权益,使得陌生人之间的借贷、买卖、大宗交易和信任关系得以构建起来,资本由此大量产生,从而,使得财富的创造成为可能。而在土地处于“死资本”状态时,上述行为受到极大地束缚,人们的生产和生活都被限制,根本无法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增长。
我已经在前面的论述中明确提出,站在实际操作的角度看,土地成为资本的前提条件主要有五点(但不仅仅限于这几点):第一,土地可以被明确划分;第二,土地的价值可以被评估;第三,土地所有权明确,而且受法律的保护;第四,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都可以用来抵押;第五,金融机构愿意接受土地作为抵押物,向拥有土地的人提供贷款。
土地资本化是中国大陆实施的设计到数亿人口的一项巨大的改革,它是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项全局性的改革措施。
关于农村土地私有化和资本化的路径,需要一批法律、经济和政策专家等专业人士精心设计,认真组织实施。土地如何最终分配给农民,这是一个非常具体的工作。需要制定详细的方案,也需要组织专人来落实。土地问题牵涉到许多部门,各部门之间应该紧密配合,一切以大局为重,要防止有的部门和个人趁机敲竹杠,还要防止一些人凭借暴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剥夺农民的土地。
要把土地资本化这件好事办好,需要全国人民参与,关键是要遵循一点:专业的事由专业机构来操作,政府只负责制定政策和游戏规则,并加强法律监督,具体的、技术性的工作,应该交由社会性的专业服务机构完成,政府部门要当好“裁判”,不要充当“球员”或者身兼二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