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红筹上市
1、红筹定义
红筹股上市即海外曲线IPO,是指境内企业实际控制人以个人名义在海外设立离岸公司或购买壳公司,将境内资产或权益注入壳公司,以壳公司名义在海外证券市场上市筹资的方式。在香港上市的股票称为红筹股。通常离岸公司设立在英属维京岛、巴哈马、开曼群岛、百慕大群岛、巴拿马等世界著名的避税岛。好处主要是离岸公司可以节税。避税岛对当地注册公司豁免所得税、资本利得税、公司应付税和印花税,而只需每年收取几千美元年费。另外,境外公司累积盈余可以无限制地保留。
2、海外曲线IPO的优势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海外曲线IPO的民营企业在纳斯达克、香港、新加坡三大证券市场中,以境内资产作为其核心资产的上市公司已超过 100家,包括新浪、蒙牛乳业、华晨汽车、格林柯尔和侨兴电子等一大批各个行业的企业。境内民营企业选择海外曲线IPO主要有以下优势:一是绕开国内严格的资本与外汇管制,实现国际资本的双向流动。境内民营企业家可以不必经过海外投资登记和审批手续,即可控制一家海外上市公司;二是通过收购、注资、换股,境内企业股权为海外公司所控制,在法律上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享受完全的外商投资企业优惠待遇;三是境内企业股东包括风险投资资本可以通过海外上市公司实现所持股份的全流通,同时可按照壳公司注册地法律简便地办理有关股权的转让、抵押、增资、减资等系列资本运作,避免依照境内《公司法》和外商投资企业法的规定履行关于资本变动的繁琐程序;四是可以避开发行H股等复杂的事前审批程序,而仅需按照壳公司注册地和上市地法律要求自主进行企业改造、资产重组包装、审计,由上市地发行审核机构一次性审核通过即可;五是海外公司上市募集资金不必比照H股募集资金强制调回境内,而是依据上市地法律,由上市公司董事会决定所募集资金的投放方向和运作模式,从而为海外开展投资和资本运作活动创造了条件;六是企业可以实施股票期权、员工信托股票等激励机制,有效改进公司治理方式,实现管理制度创新;七是海外曲线IPO公司股价普遍好于发行H股等公司股价,根本原因在于发行H股等公司适用中国国内的法律和会计制度,海外投资者不大认可,海外曲线IPO公司适用海外注册地法律和会计制度,更容易得到投资者认可。
3、海外曲线IPO的流程一是实际控制人决定将旗下公司资产到海外上市;
二是造壳或买壳。造壳是指公司在境外避税岛注册一个或若干相互关联的壳公司,买壳是指公司收购或兼并境外已上市公司;
三是资产跨境转移。即境内企业将所控制的境内资产从法律上全部转由壳公司所控制;
四是壳公司将境内资产证券化,在境外上市募集资金;
五是上市公司以外商投资或外债形式将大部分募集资金调回境内使用(但不强求,可自主决定投向和运作模式)。(见图1)。
图1.海外曲线IPO流程图
4、境内企业红筹上市的运作程序
一般情况下,除了经营境外销售、劳务等业务收入的境内企业具有外汇资金来源外,大部分境内企业的股东自身并不具备外汇资金来源,这是国内公司能否实现红筹上市的关键所在。为规避这一问题,有关投资银行或保荐机构可安排境内企业依据以下方式转型为海外控股架构,进而实现海外上市: (1)在境外设立公司。在企业家甲、乙分别持有中国内资企业股权的情况下,甲、乙必须先在境外设立公司(以英属避税岛公司为例),作为转型成功的关键因素,并必须寻找海外策略性投资者向甲、乙于境外设立的英属避税岛公司以先债后股的方式投入不少于内资企业经评估的净资产金额,作为向英属避税岛公司的贷款(见图2)。图2.设立海外公司运作图
(2)英属避税岛公司在获得贷款后运用贷款资金向境内的甲、乙,按《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收购内资企业的全部股权,从而将内资企业转型为由英属避税岛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外商独资企业。
(3)完成以上的收购程序后,英属避税岛公司向海外策略性投资者发出股份,取代偿还贷款。完成发股后,股份架构的组合便如图3所示的状况。图3.向海外策略性投资者发股后的股份架构
上述程序仅为基本的转型步骤,按照实际个案还可能牵涉到其它方面的考虑,例如股东背景、业务类型、资产规模及结构、业务相关的行业法规等种种因素,不同背景及条件的境内企业的转型程序,尚可出现多种变化及组合。
5、海外上市方式的综合对比
二、全球各交易所上市基本条件
1.纽约证交所
对美国以外公司上市的考察内容
1.社会公众持有股票数不少于250万股; 2.拥有100股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5000名; 3.公司的股票市值不少于1亿美元; 4.公司必须在最近3个财政年度里连续盈利,且盈利在最后1年不少于250万美元、前2年每年不少于200万美元或在最后1年不少于450万美元,3年累计不少于650万美元; 5.公司有形资产净值不少于1亿美元; 6.对公司的管理和操作方面有多项要求; 7.其他有关因素,如公司所属行业的相对稳定性、公司的行业地位、产品市场情况、公司前景、公众对公司股票的兴趣等。2.美国证交所
1.最少要有50万股的股票为自然人流通股;
2.市值最少要在美金300万元以上; 3.最少要有800名的股东(每名股东需拥有100股以上); 4.上个会计年度税前收入至少为75万美元。3.NASDAQ
非美国公司可选择的上市标准
选择1: 1.最近3个财年税前总盈利超过1100万美元,最近2个财年每年税前盈利超过220万美元,并且最近3个财年每年税前盈利大于0; 2.每股股价不低于5美元; 3.有3名证券经纪人; 4.有公司监管。 选择2: 1.最近3个财年总现金流超过275万美元并且每一财年现金流大于0; 2.过去12个月内平均资本市值超过5.5亿美元; 3.上一财年总收入大于1.1亿美元; 4.每股股价不低于5美元; 5.有3名证券经纪人; 6.有公司监管。 选择3: 1.过去12个月内平均资本市值超过8.5亿美元; 2.上一财年总收入大于9000万美元; 3.每股股价不低于5美元; 4.有4名证券经纪人; 5.有公司监管。4.多伦多证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条件
1.财务最低要求:申请上市的公司被分为如下3类:工业(综合)、矿业、石油和天然气。这3类公司中的每一类都有特定的最低上市条件; 2.管理层要求:无具体要求,但交易所有权根据递交给交易所的文件,评定管理者、董事、推广者、大股东或任何其他人或公司(这些人持有公司大量股票,足可以影响公司的控股权),以确保他们能够公正地保护股东和投资者的最大权益,指导公司的业务发展; 3.保荐人要求:所有申请上市的公司都需要交易所的参与机构提供的保荐人,保荐人将作为交易所评估时的一个重大因素。5.香港主板
对中国公司上市的要求
1.目标公司的目的:目的众多,包括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盈利记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2.主线业务:并无有关具体规定,但实际上,主线业务的盈利必须符合最低盈利的要求; 3.业务记录及盈利要求:上市前3年合计盈利5000万港元(最近1年须达2000万港元,再之前2年合计); 4.业务目标声明:并无有关规定,但申请人须列出一项有关未来计划及展望的概括说明; 5.最低市值:上市时市值须达1亿港元; 6.最低公众持股量:25%(如发行人市场超过40亿港元,则最低可降低为10%)。管理层、公司拥有权:3年业务纪录期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主要股东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7.信息披露:1年两度披露财务报告; 8.包销安排:公开发售以供认购,必须全面包销; 9.股东人数:于上市时最少须有100名股东,而每100港元的发行额须由不少于3名股东持有。6.香港创业板
1.目标公司的目的:目的众多,包括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盈利记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2.主线业务:必须从事单一业务,但允许有围绕该单一业务的周边业务活动; 3.业务记录及盈利要求:不设最低盈利要求。但公司须有24个月从事“活跃业务记录”(如营业额、总资产或上市时市值超过5亿港元,发行人可以申请将“活跃业务记录”减至12个月); 4.业务目标声明:须申请人的整体业务目标,并解释公司如何计划于上市那一个财政年度的余下时间及其后两个财政年度内达到该等目标; 5.最低市值:无具体规定,但实际上在上市时不能少于4600万港元; 6.最低公众持股量:3000万港元或已发行股本的25%(如市值超过40亿港元,最低公众持股量可减至20%); 7.管理层、公司拥有权:在“活跃业务记录”期间,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8.主要股东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9.信息披露:按季披露,中期报和年报中必须列示实际经营业绩与经营目标的比较; 10.包销安排:无硬性包销规定,但如发行人要筹集新资金,新股只可以在招股章程所列的最低认购额达到时方可上市。香港创业板上市的条件
1.到香港创业板上市应具备的条件
首先,公司必需具备一定的规模,原则上最少要达到股份公司设立所要求的一千万元净资产的要求,实际上一般应在两三千万,三五千万元以上当然更好。且上市后的最低市值不能少于4600万港元。因为只有规模稍大、经营稳定和增长迅速的公司,才能得到市场的认可,同时又有利于市场的稳定。当然,已有的较大规模也更有利于融到相对多的资金;
其次,要有一定的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如有好几百万近千万元最好是一千多万元的利润,且现金流量能保持收支平衡,最好略有盈余。香港创业板发展到现在,市场已经很成熟了,一家不盈利或盈利有限或支付因难的公司在市场上是很难被投资者认可的,而一家不被投资者认可的公司,其股票是很难发行出去的。因此,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是保荐人、包销商等中介机构选择拟上市公司时所采用的一个重要的标准;
第三,要有一定的经营期限。即要求公司在同一管理层和所有权下有两年活跃的业务记录,而且必须主力经营一项业务(涉及主线业务的周边业务是允许的);
第四,有较好的行业背景和一定的行业壁垒。最好属于软件、集成电路、通讯、生物工程、新材料、新能源、环保等高新技术行业。具有行业优势的公司更能得到政府的支持和投资者的追捧,其股票的发行和交易就较其他行业的公司容易得多;
第五,公司的技术具有一定的科技含量和技术壁垒,核心技术具有独创性、领先性,公司具有一定自主研发和创新的能力;
第六,公司已有的技术和所开发的项目,具有较大的市场潜力,同时公司具有一定的市场开发能力,并已取得一定的市场份额和销售业绩,市场前景良好;
第七,公司管理规范,团队素质优良,员工凝聚力强;
第八,公司股权结构清楚,财务结构合理,无违纪违法的不良记录,无同业竞争,无影响上市的重大关联交易等等;
第九,无其他影响上市的法律障碍。
中国内地企业到香港创业板上市的要求
根据中国证监会1999年10月12日发布的《境内企业请到香港创业板上市审批与监管指引》的规定。对内地企业来说,还应当满足如下条件:
(1)经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家经贸委批准、依法设立并规范运作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公司及其主要发起人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在最近二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符合香港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的条件; (4)上市保荐人认为公司具备发行上市可行性并依照规定承担保荐责任; (5)国家科技部认证的高新技术企业优先批准。
香港主板与创业板上市的条件总结
(1)香港主板基本上市条件
盈利要求:3年盈利为5000万,最近1年不少于2000万;
营业历史:不少于三年的营业纪录;最低市值:不低于1亿港元;公众持股比例:不低于25%、且达5000万港币;持股人数:须有100名股东;财务会计标准:香港或国际会计准则 业务目标声明:说明有关未来计划及展望;关于保荐期:上市后保荐人任期结束,H股发行人的保荐人任期还需延长1年;管理持续性:前3年由基本相同的管理层管理同业竞争:不允许控股股东从事相竞争业务(2)香港创业板基本上市条件
市场目的:为增长性的公司而设;
接受地域:依据香港、百慕大、开曼群岛、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盈利要求:不设最低盈利要求;营业历史:不少于24个月的经营活跃纪录;管理持续性:于活跃纪录期间,其管理层及拥有权大致相同;主营业务:主营业务要突出最低市值:不低于4600万港元;公众持股比例:不低于25%、且达3000万港币;持股人数:公众股东须有100名以上;管理层持股量:须持有不少于35%财务会计标准:香港或国际会计准则保荐期间:上市当年余下时间和上市后2年;委任至少2名独立董事;聘任1名全职会计师;同业竞争:允许,但需全面披露;业务目标声明:须列明其业务目标,并阐释于指定期间内拟如何达致该目标;公司章程:须符合香港《上市规则》和国内《关于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的规定;人员要求:公司的董事、公司秘书、会计师、监察主任、授权代表、审核委员成员等人员需符合《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须聘有经核准的股票过户登记处;
7.伦敦证交所
1.公司一般须有3年经营记录,并须呈报最近3年的总审计账目。如没有3年经营记录,某些科技产业公司、投资实体、矿产公司以及承担重大基建项目的公司,只要能满足伦敦证交所《上市细则》中的有关标准,亦可上市;
2.公司的经营管理层应显示出为其公司经营记录所承担的责任; 3.公司呈报的财务报告一般须按国际或英美现行的会计及审计标准编制,并按上述标准独立审计; 4.公司在本国交易所的注册资本应超过70万英镑,已至少有25%的社会公众股。实际上,通过伦敦证交所进行国际募股,其总股本一般要求不少于2500万英镑; 5.公司须按伦敦证券交易所规范要求(包括欧共体法令和1986年版金融服务法)编制上市说明书,发起人需使用英语发布有关信息。目前伦敦的AIM二板市场对国内中型企业上市非常具有吸引力,首先AIM二板市场进入的门槛比较低,只要300万港币即可,这个价位在很多中国中型企业承受范围,而且这个二板市场的功能比较完善,除了融资,还可以在AIM选择基金,可谓全欧洲最好的二板市场。同等条件下,在欧洲上市的企业可以获得比香港上市的企业更多的基金。很多国内企业符合在这些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但是由于资讯不对称或者他们习惯选择更熟悉的交易所上市。
伦敦高增长市场(AIM)
AIM对上市公司不做3年业绩的要求,这不单单是指盈利水平,而是企业不需要有3年业绩,没有规模限制。AIM对上市公司也没有公众持股比例的硬性要求。 1.任命一名经许可的任命保荐人; 2.任命一名指定经纪人; 3.对其股票的自由转让不设任何限制; 4.注册为公共有限公司或同类公司,并且依照其注册地的法律合法成立; 5.编制一份上市文件——该文件包括投资者所需要的、有关该公司和其业务活动的相关信息,如财务信息以及所有董事的详细情况。该文件应提供给所有预期投资者,从而让他们决定是否投资于该公司的股票。该公司的董事则负责上市文件的准确性,并且确保这些文件无重大遗漏。伦敦证券交易所也需要以下事项的资料,如主要股东、所有股东的以往记录和流动资金; 6.根据当前收费标准向伦敦证券交易所付费,公司再次增发不需另缴费。8.新加坡交易所
1.公司要在主板上市首先需通过税前盈利要求,近3年累积税前盈利需要超过新币750万元,并在这3年里每年税前盈利不低于新币100万元。如果近2年累积税前盈利超过新币1000万元也可以达到盈利要求;
2.公司在新加坡创业板(SESDAQ)上市,没有盈利要求,但有盈利会有助于上市申请; 3.在计算税前盈利时,特殊收益将不会考虑在内。如果有特殊损失,而这些特殊损失不会再发生,交易所可以给以适当的调整,但需是与公司直接有关的因素,像美国“9·11”事件或洪水带来的损失,就不会考虑; 4.申请上市盈利来源需要稳定,带来盈利的业务要继续,已转移走或终止的业务所带来的利润可能不会被考虑,并从累积盈利上扣除; 5.财务要求:公司要在新加坡上市(主板或SESDAQ)财务要健全,流动资金不能有困难。公司如果向股东或董事借钱,需先还清或以股抵债; 6.管理层需基本稳定,也就是说近几年为公司带来利润的管理层基本不变,如有要员离开,公司需证明其离开不影响公司的管理。
新加坡主板上市条件与香港主板上市条件比较
新加坡主板上市条件与香港主板上市条件有以下几点主要区别:
第一,香港主板和新加坡主板都有三个标准满足不同类型发行人的上市要求,但要在香港主板上市,除特定行业外,无论适用哪个标准都必须满足三年营业纪录,管理层最近三年维持不变,拥有权和控制权最近一年不变;而新加坡主板上市的三个标准中只有一个要求有三年营业纪录,管理层服务期限的要求也比较灵活。 第二,新加坡主板采用的盈利标准低于香港主板。香港主板的税前盈利标准要求:最近三个会计期间内,前两年税前盈利总额不少于3000万港元,第三年不少于2000万港元。新加坡主板的税前盈利标准要求:过去三年税前盈利累计超过750万新元(约3600万元人民币),每年均需超过100万新元(约480万元人民币),管理层三年不变;或者,过去一年或两年累计1000万新元(约4800万人民币),管理层一年或两年不变,不要求三年营业记录。 第三,新加坡主板采用的市值标准也低于香港主板。香港主板市值标准要求:上市时之市值不少于20亿港元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收益不少于5亿港元,同时前三个会计年度现金流转合计不少于1亿港元或上市时股东不少于1000名。新加坡主板市值标准要求:上市时之市值不少于8000万新元(约3.9亿人民币),且无需三年营业记录。 第四,香港主板上市无论适用三个标准中的哪一个,都要求上市时最低市值2亿港元;但申请新加坡上市的发行人只要满足盈利标准就不设最低市值要求。 公司选择新加坡主板还是香港主板上市,建议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首先,公司要比较上市标准与自身条件,必须按照交易所允许使用的会计准则(香港一般采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新加坡采用新加坡、美国或国际公认的会计准则)确定公司盈利或收益是否符合上市要求。新加坡主板上市的“门槛”低于香港主板,如果公司目前的财务数据达不到香港主板的要求或者刚达到底线,短期内上市只能考虑新加坡主板、SESDAQ或香港创业板。 第二,要考虑筹资额、费用成本和时间成本。影响筹资额的因素有很多,新加坡的优势是,目前其主板平均市盈率高于香港,证券相对流通性(交易值与市值之比)高,机构投资者对中国公司的兴趣日益提升。香港的优势是,香港是中国的本土市场,又是亚洲金融中心,其证券市场的规模比新加坡大,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总数约是新加坡交易所的2倍,总市值约是新加坡的3倍,交易值约是新加坡的2倍;投资于香港股市的海外投资机构多,海外投资者(主要为机构投资者)占市场总成交金额的39%,资金充足,交易活跃;香港投资者对中国公司的认知度比较高,由于香港证券市场中国概念的上市公司数量大,香港聚集了大量专门研究和投资中国上市公司的海内外投资机构,这些因素都影响IPO融资和再融资额。从费用分析,新加坡主板IPO上市的费用低于香港主板IPO上市:新加坡主板IPO上市的总体费用一般在600万-1000万元人民币之间,约占IPO融资额的5-10%;到香港上市,企业无论大小,所有费用最少1000万港币,约占IPO融资额的10-20%。从时间成本分析,申请香港上市的中国企业日益增多,目前排队的有成百上千家,因此等候的时间会长;申请新加坡上市的内地企业相对较少,上市速度相对快些。 第三,要结合公司自身的特点策略性地选择上市地点。香港上市的有很多都是国内外认知度颇高的企业并且是国际著名投行推介,比如最近刚刚上市的“蒙牛乳业”(HK2319)和“腾讯控股”(HK0700),IPO筹资额都攀至14亿港元以上;如果企业发行规模较小或业绩、知名度相对一般,那么在香港就不太容易引起机构投资者的重视;而新加坡的市场规模较小,内地竞争者也相对较少,如果企业发行规模小,花同样的精力和费用作推介,在新加坡的效果要比香港好。中小企业不妨考虑作“小鱼塘里的一条大鱼”。另外,新加坡投资者对制造业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认知度比较高,新加坡交易所上市公司中制造业企业的数量约占38%,浙江稽山印染有限公司于2004年5月10日通过在新加坡设立的“稽山控股”在新加坡主板成功上市,成为新加坡证券市场第一家以传统印染产业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稽山控股”以每股0.28新元发售9060万股,首次发行募集资金为2537万新元(约合1.3亿元人民币)。另外,有新加坡背景或者产品在新加坡市场占据一定份额的中小企业可以考虑在新加坡上市。 由于中国证监会要求申请境外主板上市的境内公司须满足“净资产不少于4亿人民币,过去一年的税后利润不少于6000万人民币,筹资额不少于5000万美元”,受贵公司目前的规模和盈利状况所限,如果是IPO上市只能采取境外造壳的方式,而不能以境内公司的名义直接申请在新加坡或香港上市。此外,如果能够找到干净和相对便宜的壳资源,公司还可以考虑通过买壳上市;或者先在香港创业板或新加坡SES-DAQ(自动交易和报价系统)IPO或买壳上市,一定期限后如果符合主板上市条件可转各自主板挂牌上市.
9.东京交易所
东京证券交易所制定上市标准的特点是:在交易所内分设第一部和第二部,其中,第二部的上市标准低于第一部。也就是说,第一部上市的都是收益好的一流企业,而新上市公司股票一般要先在第二部挂牌,然后才有可能进入第一部。反之,如果第一部上市的公司股票指标下降到低于第一部的上市标准,则有可能降至第二部。
外国公司到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主要条件为: 1.公司提出上市申请日前1年的公司净资产必须达到100亿日元以上; 2.公司最近3年的税前利润每年都要达到20亿日元以上; 3.公司提出上市的前1年必须进行红利分配,而且要能显示公司今后具有良好的红利分配前景; 4.至公司提出上市申请的前1年度最后1天为止,该公司应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至少5年,但若是民营企业,则需有5年经营业绩,且提交了东京证交所认为合适的财务文件,才可申请上市; 5.公司的上市股数须按超过以下标准交易单位区分的股数标准进行交易:2000万股的交易单位为l000(余下类推),1000万股为500,200万股为100,100万股为50,20万股为10,2万股为1; 6.公司股票如已在其他交易所上市,且流通状况良好,上市时的公司股东人数须达到l000人以上;如仅在东京证交所上市,在日本国内的股东人数须达到2000人以上; 7.公司必须提供近3年每年的年度和中期财务报告,且要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的审计报告,所有财务报告不能有虚假的记载; 8.公司必须承诺,对公司股票的转让不作任何限制; 9.公司须制定符合东京证交所规定的股票样式; 10.公司须提交经认可的各种有重要影响的合并、收购和分离的财务文件。
三、境外上市地点选择
比较适合中国企业上市的境外股票交易市场有:香港联合交易所的主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及纳斯达克股票交易市场、英国伦敦交易所和新加坡交易所等。
近来,境外证交所频繁在中国内地展开“公关”推介活动,包括:新加坡、香港、纽约、纳斯达克、东京、伦敦、多伦多、韩国证交所。 准备在境外上市的企业应当对境外主要证交所的不同特点有一个客观、全面的了解。包括:不同证交所的上市规则、取费标准、年费标准、再融资要求、所在国家与地区的法律、财务、税收制度、经济社会特点等。 大家还要注意及时掌握各个证交所争取中国内地企业“眼球”的最新策略。比如,美国纳斯达克创业板市场近日提出,将中国市场的重要性列为头等大事,除了已有的科技型企业板块外,面向金融服务、卫生保健、工业、农业、物流业、通信业、传媒业的成长型企业,争取更多的中国内地企业到美国纳斯达克上市。 香港创业板也提出,只要求上市公司市值不低于4600万港元,有增长性主营业务,有两年以上的活跃业务记录,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在特殊情况下,可放宽到一年。 上市经验表明,上市地点的选择将直接影响股价表现,做出正确选择的决定性因素就是把握好三个“度”:上市程序的方便度、提供服务的专业度和交易群体的成熟度。 比如,在美国证券市场上市的优点在于:可以提高企业的国际信用评定等级;可以免除一些税赋;在纳斯达克上市不但没有辅导期限制,还给予上市公司“最低挂牌价格”,并可在世界各个证券市场上取得“存托凭证”(ADR)的资格;对于流通股的上市收费和年度收费标准也已大幅降低。 在加拿大上市,可以免除一些繁杂手续,并要求中介公司以“师傅带徒弟”的方式,帮助刚刚上市的企业,而不是撒手不管。 再如,新加坡所对证券交易不做控制——全流通;没有外汇及资金管制——募集资金可自由流出、流入;股东不用缴纳资本收益税;可获得多次出入境签证等等便利。 对交易市场不同规则、特点的了解,有助于我们选择适合的境外上市地点,做出正确的决策。 在上市方式上,要特别防范“买壳上市”背后有可能隐藏的骗局和陷阱。
四、境外上市时间和上市费用
境外上市企业的审计与资产评估必须得到国际著名事务所的认可,仅审计费用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以Nasdaq为例,上市费用包括入市费与年费两大部分,二者均由基本费和浮动费组成,基本入市费一般是固定的(如5000美元),浮动费取决于所募得的资金多少。上市费用包括:证券律师费、审计费、财务顾问费、包销费和其他杂费,诸如宣传、印刷、申请、调查等费用。上市总费用约为筹集资金总额的13%~18%,如筹集资金目标2000万美元,预计费用大约需要320万美元,相当于16%。 在新加坡创业板上市,首次上市的固定费用是5万元人民币,每年的年费是2.5万元人民币。如果募集资金2亿元人民币,需要支付的律师、审计、中介、公关、咨询、申请费、承销与分销费等费用大致为1400—1600万元人民币。
如果以“红筹股”的方式上市(指境外注册、境外上市),手续会简便一些。百慕大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等都是多数境外证交所认可的境外注册地。塞浦路斯也在努力成为吸引投资、税收优惠、行政成本低廉的离岸中心。
—— 等待一个时机 市场状况是决定上市时间的一个重要因素。要有预见、有胆识、有准备,抓住市场机会,使上市“首发”成功。最适合上市的时间就是使投资者认为,公司业绩在预期中会有良好增长,而并非业绩已经达到高峰的时候。
五、推荐境外上市预选企业的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大中型企业,向能源、交通、原材料等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及国家支持的重点技改项目倾斜,适当考虑其它行业。企业应属于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行业。
2.企业有发展潜力,急需资金。
企业发行股票所募资金应有明确用途,主要用于企业生产发展,应符合向集约化经营转变的要求,部分资金也可用于调整资产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等。原则上企业应具备基本落实的资金使用计划。属于基建、技改项目建设的,应符合国家关于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立项的规定。有经国务院批准急需外汇的重大技术引进项目的企业,可优先考虑。
3.企业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经济效益。
申请企业应有连续三年的盈利业绩,同时考虑到企业筹资成本、上市后的表现和运作的合理性,预选企业需要达到一定规模:企业改组后投入上市公司部分的净资产规模一般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经评估或估算后的净资产税后利润率达到10%以上,税后净利润规模需达到6000万元以上。募股后国有股一般应占控股地位,对于国家政策要求绝对控股的行业或企业,企业发行股票后国有股的比例应超过51%。
对国家支持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境外证券交易所对业绩有豁免的,可以不需要连续三年盈利业绩。对国务院确定的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试点取得明显进展的,同等条件下适当优先考虑。
4.企业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筹资额预计可达4亿元人民币(折合约5000万美元)以上。
5.企业有一定的创汇能力。
创汇水平一般需达到税后净利润的10%,确保上市后分红派息有可靠的外汇来源,属于基础设施等行业的可适当放宽,但应征得有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
6.企业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经营管理水平。
企业产品市场占有率在国内同行业中名列前茅,连续三年比较稳定;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应有较好的专业水平和管理经验,在上市前后能保持基本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