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广东联通在媒体上发布消息称,为确保计费系统的准确性和运行的安全稳定,该公司不断进行系统的优化,自1996年至今,在计费系统的软、硬件上累计投资达6亿元。而自2004年7月29日启动“挑战300创造不间断”活动以来,以计费为核心的后台支撑系统,已安全准确运行1000天。
此消息一出,马上引起了一些电信消费者的注意,接着,他们在网上捅破:包括联通在内,广东省几家主要电信运营商的电话计时计费系统,均未按照国家计量法和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报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强制检定。
据此,这些消费者质疑:联通、移动和电信等公司的话费计量装置,未经依法送检就投入使用,不但违反了国家有关计量监督的强制性规定,而且很可能造成对消费者权益的损害,“属违法运营。”
电信企业:
我们的系统已经送检合格
近年来,因提供的服务涉嫌恶意欺诈和有违公平交易原则等问题,联通、移动和电信等广东省的多家主要电信运营商频繁遭到消费者的起诉。到目前为止,涉案总量已达数百宗。
资费争议目前已成为广东通信业消费者申诉的首要问题。前不久,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发布的2007年第一季度电信服务质量报告显示:广东省电信企业服务质量监督中心受理用户申诉247件,其中资费争议占72%;在正式受理的用户申诉中,经核查,明确属于基础电信业务运营企业责任和涉及基础电信业务运营企业的申诉案件共71件,其中资费争议占90.1%,广东联通公司被申诉最多,达46件。电信用户申诉各企业的情况表还显示,2007年1季度,广东电信和广东移动的申诉量与上季度相比都有所下降,只有广东联通和广东铁通大幅上升,其中联通上升26%,铁通上升25%。这还是通信管理部门的统计数字,在国内一些热门的消费者投诉网站,有关电信服务问题的投诉几乎每个月都高居被投诉行业的榜首。
2007年5月,陆锦星等电信用户,多次在法庭上指出,广东联通、广东移动和广东电信等公司目前所使用的话费计量系统,未经强制检定。他们还举证,浙江省移动公司的话费系统就已按规定,报经质监部门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检定。 对此,广东省移动公司日前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移动公司的移动电话网交换设备早就按上级部门的要求,送经信息产业部北京电话交换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电话交换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检验,全部合格。广东通信业另一位“巨无霸”——广东联通公司,则拒绝向中国经济时报发表任何评论。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对电信市场的技术监管长期缺位,特别是在电话的计时计费方面,招致了用户越来越激烈的质疑。
上世纪80年代,我国引进了第一台程控交换机,电信业开始崛起。可是,2003年10月,信息产业部才统一部署整顿规范电信市场秩序,北京地区率先启动固定电话网计费检测工作。截至2004年底,全国已有29个省、区、市开展了固定电话网计费性能检测,共检测各种局用交换设备3446台。在此基础上,2005年2月,信息产业部发出关于开展移动电话计费性能检测试点工作的通知,随后,即在北京移动和北京联通正式启动了移动电话计费性能检测的试点工作。
早在1987年,广东就开通了第一台通讯电话。但直到2004年6月,广东省才开展对固定电话网的计费检测工作。2005年7月,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对外宣布,该省已完成对电信、网通、铁通等3家公司共934台的各类交换机的检测,结果显示全部合格。
在这次检测中,有关部门发现,这些交换机大部分是上世纪80年代引进的,目前已进入“中老年”状态,有些机器甚至存在设计和精确度的问题。尽管如此,广东还是继北京和上海之后全国第一个完成固定电话网计费检测的省份。
2006年3月下旬,广东通信管理局又宣布,该省已完成对全省在用局用交换设备的计费检测工作,共检测了1243套在用局用交换设备。
当消费者通过媒体获知这一信息时,电信运营商在广东已经经历了20年,有消费者指出,“由于技术监管的缺位,这20年来,这些电信运营商是如何计费的,谁也讲不清楚”。
电信用户:
强制检定应该由质监部门来监督 资费争议不断,引发社会各界对电信计费准确性的关注度越来越高。
对消费者来说,信产部这两年组织的固定和移动电话网计费性能检测,不仅是一场“迟来的爱”,而且牵连着太多的争议。
一位长期观察电信业发展的广东电信用户陈书伟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称,根据1985年由国家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1987年4月15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其中第二条明确规定: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必须实行定点定期检定。为此,1999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出关于调整《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通知,把电子计时计费装置也纳入了强制检定的目录。
拿着这些法律规定,陈书伟及其他一些电信用户多次向有关部门投诉,并向法院提起诉讼,指称联通、移动和电信等运营商的话费系统未依法检测,不具有投入使用的合法性。
2006年10月11日,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一份致陈书伟的《关于电话计时计费装置强制检定问题的函》中也指出,电话计时计费装置已纳入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其强制检定属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管职能。根据《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规定,使用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按照规定将其使用的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登记造册,报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备案,并向其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但是,目前,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未接到过广东移动和广东电信等公司有关电话计时计费装置的备案资料。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还透露,2002年10月以来,信息产业部下发了一系列文件,拒绝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对电话计时计费系统实施强制检定。国家质检总局曾与信息产业部协调沟通,但未取得结果。因此,目前对广东电信等公司所属的电话计时计费装置未能进行强制检定。
“2004年以前,这些公司的话费系统未经质量监督部门组织的检测监督,也未经信息产业部门组织的检测监督,其运营的合法性何在?”陈书伟说。
2004年后,国家信息产业部虽然推动全国的电信运营商对自身所属的话费系统送交由该部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但是,这一做法却遭到了部分观察人士的质疑。
2006年2月,四川省成都市的一位人大代表邓树人便曾向有关部门提出过一份《呼吁建立电信运营行业接受第三方监督》的建议。
邓树人说,目前对固定电话电子计时计费装置技术性能的检测认定,仍然是通过电信管理部门安排由信息产业部有线通信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虽然该中心系由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并获得国家计量认证和信息产业部机构审查认可的有线通信检测和校准机构,具有权威性。但毕竟是代表信息产业系统的内部监督。同时移动电话的计时计费装置还不明确。仅有行业内部监督的服务贸易行业,显然缺乏公信力,如果有电信行业以外代表第三方政府的检定并公开承诺,作为贸易结算的电子计时计费装置的计量器具按国家相关标准计时计费,能够确保电信客户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不管检测认定机构来自何方,只要有第三方政府部门的公开承诺,方可取信于民,广大电信客户的种种疑虑便能够消除或缓解。
对这一问题,中国经济时报记者日前致函并多次致电广东省信息产业厅和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希望帮助公众了解到更正确、更专业的法律咨询和政策咨询。但是,广东省信息产业厅办公室答复说,这属于通信管理局职能范围的事。到目前为止,记者也未收到广东省通信管理局的任何答复。广东联通公司一位管理人员也表示,该公司的有关部门拒绝就此事接受采访。
电信运营商所属的电话计时计费系统到底该由哪个部门来监督进行强制检定?政府部门与部门之间相互“打架”的现象又该如何杜绝?记者和广大电信用户依旧“一头雾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