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选择在最近这一两年开始诉讼,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企业进行诉讼,是大有“玄机”的。
跨国企业的“知识产权”陷阱
去年以来,围绕知识产权领域的跨国公司与中国企业的争端非常引人注目:汽车和摩托车领域的官司有丰田诉吉利商标侵权、本田诉力帆侵权、日产诉长城汽车“赛影”SUV涉嫌抄袭日产帕拉丁、美国通用诉奇瑞QQ涉嫌侵权等;教育领域最引人注目的则是新东方一审败诉,被判赔偿美国ETS(教育考试服务中心)1000万元人民币;电子、IT领域最惹眼的则是思科诉华为侵权案件。
在这些知识产权争端或诉讼中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涉及到的国内企业都具有一定规模和知名度,在国内市场占有相当市场份额。
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张玉瑞认为,这些跨国企业选择在最近这一两年开始诉讼,选择这样的企业进行诉讼,是大有“玄机”的。
这是因为中国加入WTO后,关于知识产权方面的立法已比较完备,而国内一些发展比较好、比较快的企业也正在由加工代理、贴牌国外名牌产品,向生产和销售自主品牌转变,由生产低端产品向中高端产品转变,在市场份额方面也逐年提升,但惟独在知识产权方面很少拥有自己的专利产品和技术,因此,这些跨国企业才纷纷拿出“知识产权”这个利器围剿中国企业,也就是所谓的把“羊”养肥了再“宰”,因为这个时候获取的利润才最丰厚。预计今后几年,跨国公司与中国企业关于知识产权方面的争端还会越来越多。
“知识产权”是一种市场策略
张玉瑞分析说,这些跨国企业不是把“知识产权”当作一个法律手段运用,而是当作一种市场策略在使用,其目的主要有3点:
一是从市场日益扩大的中国企业手中分取一部分利润;二是通过收缴专利费提高中国企业的产品成本,限制中国企业向中高端产品发展,保卫自己原有的市场;三是为了打压中国竞争对手,降低中国企业品牌的美誉度和可信度。
从表面看,跨国企业的知识产权诉讼未必都能获胜,但从策略上来看,基本都达到了其预期目的,比如丰田诉吉利的案件,虽然吉利一审胜诉,但丰田却通过这一诉讼向消费者明示,吉利非日系产品,与日系产品没有任何关系,这就有利地打击了吉利的消费市场。总的说来,一般非同业的诉讼主要是为了获利,同业诉讼主要是为了争市场和打压竞争对手。
专家解析应对途径
面对跨国企业挥舞的这个“知识产权”利器,中国企业是不是就只能够坐以待毙,乖乖地交钱或是让出市场呢?
张玉瑞分析说,针对目前的局势,最紧要的一点就是企业要加强专利意识和专利策略。既然一些跨国企业已经给中国企业埋下了“知识产权”的陷阱,那么中国企业若想长远发展,就一定不能只贪图眼前利益,要按规则办事,要从一开始就要确定目标,逐渐拥有自己的专利产品和技术,不能永远用别人的东西。
另一方面,面对既成的事实也要使用一些策略和技巧,像国内企业引起争议的知识产权问题并非都不能回避,有些是可以避免不利局面的,在这方面,企业应该多向知识产权理论界来寻求支援和帮助,尤其是面对知识产权冲击比较大的通讯、电子、IT、汽车等行业可以未雨绸缪,准备一些应对策略。
其次,同行业企业要联合起来,依靠行业协会的力量,依靠国家的力量来争取胜利。企业走模仿的道路是很多发展中国家的一个发展过程,因为产品和技术的研发毕竟都需要一段时间。现在对中国挥舞“知识产权”这个利器最猛烈的日企,当年也是依靠模仿欧美企业逐步发展起来的,只是现在日企在很多方面已经拥有了自己的知识产权,而且学会了把“知识产权”当作一种市场武器。
面对这种整体攻势,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企业或许可以在知识产权方面整体上谋求一些照顾,当然这些需要企业、知识产权理论界本身乃至国家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但最根本的解决途径还是需要中国企业逐渐提高自己的研发实力,确立自己的知识产权版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