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体制的改革和与国际惯例的接轨,随着招投标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工程量清单报价的逐步实施,传统的工程预结算审计方法已经受到挑战。如项目前期工作如何审、与国际接轨后的招投标工程和工程索赔如何审计等一些问题,而有些问题事后审计已经无法挽回不应有的损失,而且会存在无法避免和化解的审计风险。
一、审计人员的观念和意识不到位,没有将投资项目审计向效益审计、全过程审计扩展的观念,也没有树立“跳出审计谈经济,围绕经济搞审计”的意识。要开展绩效审计,根本上要有观念上的转变,只有建立在新的效益审计观念基础上的审计新方法、新技术,才能推动效益审计的有效开展。审计人员要增强宏观意识、创新意识,改变就账论账、就事论事的思维方式,在认真贯彻“全面审计、突出重点”指导方针的基础上,增强效益意识,从宏观全局着眼,从体制机制上去提出、解决问题。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核心,运用科学全面的理论指导效益审计实践,重点对重大的政府投资项目等财政资金支出比较集中的领域率先展开效益审计。
二、关于投资项目审计尚未形成具有操作性的准则和指南,对于投资项目绩效审计的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做得尤其不够。虽然2001年审计署发布了《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但这份准则的规定比较原则、抽象,对于投资项目绩效审计也强调不多,审计人员在具体工作中仍然感到缺乏依据和标准。
三、投资项目审计人才短缺,现有审计人员队伍知识和能力结构不合理。投资项目审计涉及的审计事项复杂、专业性强。例如,为了对工程造价进行审计,需要审计人员具备工程造价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为了对工程合同管理的情况进行评价,审计人员需要具备合同法等法律方面的知识和经验等。然而,审计机关目前懂财务的人员比较多,懂工程、法律的人员比较少,既懂工程又懂财务的人员少之又少。建设市场秩序较为混乱,违法乱纪现象比较多,这客观上使审计人员不得不侧重于真实、合法性审计,从而无法抽出足够的审计力量开展绩效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