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美国商务部初步裁定,中国一些电视机生产商向美国市场倾销其产品。今天下午,被初裁的四家企业纷纷紧急研究对策,除厦华外,其余三家均表示将联合反倾销。对此结果,国务院家电专家陆刃波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福耀反倾销研究中心主任屠福泉均认为,中国政府应当采取短期措施帮助彩电企业度过难关,从长远看,中国彩电企业应当放弃中低档彩电的竞争,转向高端彩电产销。
在24日初裁结果公布后,25日下午3点24分,康佳集团在数小时内部紧急会议后做出反倾销决策,同时向《网易商业报道》记者阐述康佳将如何积极应对美国商务部针对中国彩电企业的反倾销初裁。一个小时后,四川长虹集团也向《网易商业报道》记者发来《关于"美国商务部对中国彩电反倾销案的初裁认定"的声明》。长虹集团新闻发言人牛海忠先生表示,长虹将积极应对。
两个小时后,TCL集团也向《网易商业报道》记者发来《TCL关于美国商务部初裁的声明》。与康佳、长虹集团的表态相同,TCL集团品牌管理中心房云峻先生向记者表示:“TCL集团不存在对美国的彩电倾销行为。TCL决不放弃美国市场和国际化之路。”
两个小时零十分钟后,厦华公司也向记者发来澄清说明。厦华公司品牌推广部经理孙光荣先生强调:“厦华公司不存在倾销行为。”但是,值得回味的是,孙先生对行业内企业联合的态度是:“厦华公司认为,我们是独立的,应该自己承担自己的责任。我们没有同其他企业联合的打算。”厦华表示,在美国已经有大量彩电存货,此次裁定对厦华出口影响不大。
直到25日为止,康佳集团关于反反倾销的工作都在秘密进行,内部工作人员并不知晓详情,对于《华尔街日报》中文版和道琼斯通讯社的报道并不知晓。康佳集团总经理办公室一位人士甚至在今天中午还对记者说:“康佳集团出口量不大,所以反倾销对我们影响不大。” 这种淡然处之的态度并没有维持太久。
几个小时后,康佳集团的态度发生了转变。康佳集团品牌管理中心陈卓先生代表集团向记者发来了《康佳集团就彩电反倾销案美国商务部初裁结果的说明》:第一,无论从定性标准还是定量标准上判断,康佳集团并不存在倾销行为,美国商务部的初裁结果是不合理的;第二,康佳集团愿意同行业内其他企业联合研究对策;第三,康佳集团积极准备即将到来的美国商务部现场核查,并将积极应对美国商务部和美国贸易委员会的终裁,力争取得最好的解决方案;第四,决不放弃拓展国际市场,决不放弃成为国际企业的目标和计划。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WTO研究中心下属的福耀反倾销研究中心屠福泉主任今天中午得知反倾销初裁结果后告诉《网易商业报道》记者:“除非这四家企业找出证据,证明初裁结果是不合理的,或者聘请美国律师,争取终裁结果时减小税率,否则按照这么高的税率,他们的美国市场就完蛋了。”面对强大的美国商务部政府行为,四家企业有没有联合的必要?
康佳集团陈卓先生向《网易商业报道》记者进一步解释:“初裁结果出来后,我们四家企业有过沟通,但是是否联合申诉以及怎样联合,我们没有具体的计划出来。”
长虹集团的声明否认了长虹在美国市场的倾销行为,认为“美国商务部的初裁结果纯属无理”,但是牛海忠先生拒绝进一步提供证据。
长虹集团牛海忠先生告诉记者:“得知初裁结果,长虹公司感到非常震惊。在后一阶段的应诉中,长虹呼吁并希望中国所有彩电企业抛弃幻想,团结一致,力争在DOC、ITC终裁取得积极成果。”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福耀反倾销研究中心屠福泉主任认为:“美国商务部的反倾销裁决往往主观性很大,这种行政部门的自由裁定权太大,对我国彩电企业市场打击很大。这次的反倾销初裁可能将会成为政治交易的砝码。”
25日在湖南郴州出差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经济研究所副主任陆刃波教授得知消息后告诉《网易商业报道》记者:“中国是彩电大国,三分之一的彩电出口国外。如果终裁还是这个结果不变的话,对我国彩电企业的打击是很大的,他们将失去美国市场上的出口竞争力。我认为中国政府不会袖手旁观,商务部一定会采取措施的。” 中国是世界最大的电视机生产国,其2002年全球出口总量为1,882万台,价值20亿美元。根据一项统计数字,四川2002年向美国出口了大约300万台电视机。
两位专家除了认为中国政府应对彩电企业提供短期政策帮助以外,同时对中国彩电企业提出忠告:“长期来看,我国彩电企业应当改变发展中低端产品的策略,转攻高端市场。而且,出口到哪一个国家,就要密切关注当地的政策环境和技术环境。”厦华公司表示,厦华已经向高端彩电转型。
值得关注的是,TCL集团呼吁美国改变对中国"非市场经济"国家身份的认定,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国家待遇:“美国以印度作为中国市场经济替代国衡量中国产品成本显然是不合理的,我们要求美国尊重中国实际情况,尊重中国企业成本实际情况。”康佳集团陈卓先生同样表示了以上看法。
彩电销售价差的裁定要依靠对成本价格的判断,而美国商务部如何裁定成本要依靠“中国是否市场经济国家”的判断。美国商务部裁定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下一步就是选择替代国家。美国选择了印度作为替代国家,而印度的彩电生产成本必然高于中国。在美国裁定了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时候,中国彩电企业在美国市场的命运已经被决定。
事件回放:
2003年5月2日,位于田纳西州的美国彩电制造商Five Rivers Electronic Innovations和美国的两个电视机组装工人工会对中国彩电行业进行反倾销申诉,国内长虹、康佳、创维、海尔等主流彩电企业悉数在列。Five Rivers要求对中国产品征收84%的关税,对马来西亚产品征收46%的关税。
5月7日,此申诉获得了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立案。
6月1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以3比0的表决结果裁定中国、马来西亚彩电对美国同类工业已构成“实质性损害”。
7月22日,长虹、厦华、康佳、TCL4家中国彩电企业被美国商务部(Commerce Department)确定为特别调查对象。
8月中旬,美商务部派专员来中国进行实地考察。
11月24日,美国商务部初步裁定,中国一些电视机生产商向美国市场倾销其产品。四川长虹被认定的倾销价差为45.87%,TCL和康佳分别为31.35%和27.94%.
附相关:康佳集团就彩电反倾销案美国商务部初裁结果说明
长虹关于美国商务部对中国彩电反倾销案初裁声明
TCL关于美国商务部初裁的声明
厦华公司的澄清说明
康佳集团就彩电反倾销案美国商务部初裁结果说明康佳集团确切获悉,彩电反倾销案美国商务部初裁结果已于当地时间十一月二十四日公布。本案中,康佳集团被初步裁定为27.94%的反倾销税率。对此初裁结果,康佳集团发表四点说明如下:
一、康佳集团对于彩电反倾销案美国商务部初裁结果深感遗憾。中国彩电行业具备全球最低的生产制造成本,这也正是其强大的全球竞争优势的来源所在。我们始终认为,康佳集团在向美国出口彩电产品的过程中,并不存在倾销行为。因此,尽管康佳集团被初步裁定的反倾销税率在四家取得单独税率的中国企业中是最低的,我们仍然认为这一初裁结果是不合理的。
二、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中国彩电产业已经成为全中国乃至全亚洲最成熟、市场化程度最高的产业之一,是整个亚洲制造业体系的重要支柱,是全球经济圈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商务部对此次彩电反倾销案的初裁结果涉及多家亚洲企业,既反映了目前亚洲制造业体系在全球经济圈内的重要作用,也揭示了亚洲制造业体系必须加强内部融合与协作的客观要求。康佳愿与其他亚洲企业一同努力,为维护亚洲制造业体系的整体利益而抗争,促进亚洲制造业体系的蓬勃健康发展。
三、康佳集团将积极准备即将到来的美国商务部现场核查,并将积极应对美国商务部和美国贸易委员会的终裁,力争取得最好的解决方案。
四、康佳集团绝不会放弃拓展国际市场的努力,绝不会放弃成为国际性企业的目标和计划。无论此次彩电反倾销案的最终结果如何,都不会影响康佳集团进军世界的步伐。
特此说明。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长虹关于美国商务部对中国彩电反倾销案初裁声明
关于"美国商务部对中国彩电反倾销案的初裁认定"的声明:
关于此次"美国商务部对彩电反倾销案的初裁"认定,长虹公司目前已收到了相关方面的结果通知,现就此事长虹公司的态度及观点阐释如下:
得知初裁结果,长虹公司感到非常震惊。长虹公司作为国内上市公司和中国家电业杰出代表,在对外贸易的过程中始终遵循国际规则,长虹公司出口到美国市场的产品都有合理的利润率。在美国极为苛刻的产品要求之下,长虹仍然能以高科技、高品质、高性能、极低退货率的产品满足美国市场的需要,得到了美国消费者的肯定。不仅如此,中国企业对美国的出口还带动了美国流通行业大量增加的就业机会、扩大了美国的外贸收入、增加了美国的税收来源,促进了美国经济的发展。
此次初裁涉及的国内彩电企业的税率:海尔 40.84%、海信40.84%、康佳27.94%、飞利浦40.84、创维40.84%、长虹45.87%、SVA 40.84%、TCL31.35%、厦华31.70%、国内其它78.45%.以上税率无论高低,在商业上的实质结果都是一致的,都将直接阻止国内彩电企业对美出口。所以,起诉方的真正动机是将"中国造"挡在国门之外,是全面封锁中国彩电行业。
长虹公司认为,中国彩电业一贯遵循市场经济守则,是国内最具市场竞争力的行业。因此,虽然初裁结果对国内企业不利,但初裁不等于终裁,最后需要美国商务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更进一步的核查及审理,结果可能有新的裁定。目前中国机电商会正积极组织全行业努力争取行业市场经济导向地位。在后一阶段的应诉中,长虹呼吁并希望中国所有彩电企业抛弃幻想,团结一致,力争在DOC、ITC终裁取得积极成果。
长虹公司目前的国内外经营状况十分良好,并不断拓展及加大对国际市场的开发力度。在欧洲市场,截止现在今年出口已相当于去年的10倍,长虹背投更是成功打入欧洲主要连锁店-家乐福,在希腊、法国等地三天内被抢购一空;在中东、俄罗斯、东南亚等市场,长虹都在稳步发展。
四川长虹集团公司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号
TCL关于美国商务部初裁的声明11月25日,美国商务部对中国出口美国的彩电产品作出初步裁定,在认定中国彩电生产商对美国市场形成倾销的基础上,对抽查的四个企业作出了倾销价差裁定。
对于美国商务部的初步裁定,TCL声明如下:一 ,TCL彩电在美国的销售是健康的,价格也是合理的,不存在所谓倾销问题,对此坚定不移;二,TCL不会因为美国的裁定而改变国际化的基本战略,也不会放弃美国市场,TCL将一如既往地坚持国际化之路;三,我们再次呼吁美国方面,改变对中国"非市场经济"国家身份的认定,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国家待遇。中国是以市场经济国家身份加入WTO的,履行的是市场经济国家责任,因此,也应该享受市场经济国家的待遇;而美国以印度作为中国市场经济替代国衡量中国产品成本显然是不合理的,我们要求美国尊重中国实际情况,尊重中国企业成本实际情况。
TCL集团公司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厦华公司的澄清说明厦华从容应对,继续拓展美国市场
1,厦华的美国律师波特(Porter)先生收到了美国商务部的通知,美国商务部在北京时间11月25日零点左右,公布了给厦华彩电的倾销幅度计算结果是:31.70%.按原先公布的计划,美国商务部的初裁到期日是上周五(11月21日)。但是,据商务部解释说,根据惯例是在初审到期日的当天晚上12点再公布初裁结果,因此,在下一个工作日(24日)的中午公布结果是他们习惯的做法。
2,厦华怎样看待今天这个结果呢?厦华电子公司海外营销总部总经理李永表示,收到这个结果时候,心情是很平静的,这个结果是在我们预料之中,一点都不奇怪。因为最近一个时期以来,中美之间的贸易关系就是如此,事先我们就料到可能会有这样的结果出现,因此已经有了充分的准备。
3,此次反倾销调查,对于厦华目前和未来的业务有什么影响?从接到反倾销调查通知开始,厦华已经有计划地安排了各项工作:一是我们已经在美国储备了充足的彩电货源,足以满足美国市场圣诞节前旺季的需求,因此,此次裁决对今年的业务没有影响。二是从长计议,今年7月份开始,厦华大力调整对美出口的产品结构,8月份以来对美出口中,液晶、等离子电视的比重逐月上升,厦华已经开发了世界上最领先的数字高清平板(等离子、液晶)电视系列,并且已经在国内获得了全国发明金奖,这些高科技产品也同样获得了跨国集团的亲睐。美国颇具实力一些的大型客商,他们在对中国的彩电企业进行了大量考察后认为,厦华的数字高清电视产品尤其是数字高清平板(等离子、液晶)电视无论从技术上还是性能上都是最优秀的,是他们最佳的选择,已经在开始与厦华进行规模合作,以适应美国市场明年兴起的平板电视消费高潮。这就会成为厦华新的利润增长点,这些高技术的高清平板(等离子、液晶)电视都不受反倾销的影响。因此,厦华的业绩不会受到不利的影响。由此看来,此次反倾销初裁,对厦华明年的出口也不会产生影响。
4,关于本案的进一步发展:今天的初裁结果,仅仅是商务部对倾销幅度的初裁,接下来,美国商务部将派人赴厦华以及其他三家企业进行核查。以确定最终的倾销幅度,然后,提交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做出终裁决定,这个过程,大概还需要三个月左右。
5,厦华将在本案中继续采取什么对策?这个结果只是初步计算的结果,一般都会含一些资料提取以及计算方面的差错。厦华方面将在美国商务部随后来企业核查期间,充分沟通,消除双方在计算方法以及资料提取上的差异,这样会在终裁期间,获得合理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