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洁回应认为,和记黄埔提出的诉讼毫无根据,双方均表示事件不会影响其合作关系
近日,和记黄埔(中国)有限公司(和黄)起诉宝洁违反合同,并合计索赔不少于1.744亿元人民币一事在业内闹得沸沸扬扬。昨天,宝洁公司大中华区对外事务部副总监裴逸群就此事回应本报记者,称和记黄埔提出的诉讼是毫无根据的。目前双方正在协调中,裴逸群说,希望能通过协商解决双方之间对合同理解上的分歧。
缘起宝洁收取服务费
日前,和记黄埔(中国)有限公司(和黄)通过香港高等法院向宝洁公司发出传唤令,诉称宝洁向和黄与宝洁成立的合资公司收取包装和其他服务的费用,违反了1997年10月23日签订的合同,应支付不低于1.361亿和3860万元,即合计约1.744亿元人民币的两笔赔款。而宝洁对外事务部副总监裴逸群回应认为,和记黄埔提出的诉讼是毫无根据的,宝洁公司一贯履行双方自1988年签署的合资公司协议。
据了解,宝洁公司与和记黄埔公司于1988年在广州成立广州宝洁公司发展在华业务,双方合作至今已有15年,一直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目前,在广州宝洁公司中,宝洁持80%股权,而和黄持20%。而且,和黄有逐步退出该合资企业的打算。据宝洁公司的年报披露,双方约定,从2007年到2017年,和黄可以选择按公允价格,向宝洁出售所持股权20%的一半至全部。
业内分析,在此案件中,宝洁是否要就为汰渍和9个国内的洗涤品牌提供研究、营销和产品开发服务,收取技术支持费,是和黄与宝洁争执的焦点。
此外,关于和黄和宝洁的这个纠纷,其实早几年前就已出现,不过当时尚未诉诸公堂,而和黄在现在才提起诉讼,可能是因为根据双方合同,10月23日是和黄的最后期限,如不在这时提起,和黄就会丧失索赔的权利。
双方称正在协调中
业内认为,宝洁和和黄因此案发生巨大争执,对双方的合作可能会产生负面影响。但宝洁对外事务部副总监裴逸群告诉记者,“该案不会影响及改变双方在华继续合作与发展在华业务。宝洁公司一贯珍视与和记黄埔公司多年来在华成功的合作。我们相信双方能够通过协商解决我们之间对合同理解上的分歧。”
据报道,和黄方面也对外宣称,他们与宝洁一直关系很好,现在只是出现一些技术上的问题,关于此事,他们与宝洁还在协调之中。
对于和黄起诉宝洁一事,本报记者将继续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