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专题:中国连锁业
其次,建立健全的流通规制。从各国经济发展情况来看,一些市场经济成熟国家,政府对流通领域的规制主要集中在开办大型流通企业、营业时间、价格等方面。目前中国这方面的规制还不健全,如中国还没有针对流通领域的价格折扣使用条件与方式、定价方法等的价格规制。流通领域缺乏一些基本的商业规制(如缺乏商业结账周期的规则),结果致使相当一部分流通企业没有商业资本积累,基本依靠挤占生产企业的资金来开展经营。
而在政策法规方面,中国也已经采取切实措施,促进连锁经营发展(《关于促进连锁经营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体改办、国家经贸委,二 00二年八月十二日): (一)深化改革,积极培育一批主业突出、经营规模大、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连锁集团;(二)统筹规划,加快物流配送体系建设;(三)加强管理,提高连锁经营企业规范化水平;(四)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促进连锁经营企业在竞争中发展壮大;(五)推动连锁经营向多领域和深层次发展。
在行政审批方面也进行一系列改革:切实加强对发展连锁经营工作的领导; 建立健全市场准入机制,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减少对连锁经营企业的重复检查,严格收费管理等。当然,推进自愿连锁的还包括我国零售行业的政府主管部门商务部。自愿连锁为什么会引起我国政府和行业协会的广泛重视呢?原因就是,对于企业来说,自愿连锁是它们在市场环境下获取竞争力的有效手段;对于国家而言,自愿连锁的意义将更为重大,因为它在缓解国家就业压力和促使从业人员提高综合素质等方面起到重要的作用。
四、自愿连锁的发展前景
(一)自愿连锁的优势
自愿连锁至少在三方面使参与企业共同受益:一是商品采购,二是信息分享,三是自有品牌开发。各成员之间高度共享资源,而其中的“高度”绝对是超乎想象的,可以用“任何、完全”做概括。
中小企业占我国企业数量的99%以上,是社会的基石,更是社会发展和稳定的保证。在企业争相做强做大的现代社会,自愿连锁方式在为众多中小零售企业提供出路的同时,也在为社会做出巨大的贡献。众所周知,中小零售企业对劳动力的巨大吸纳能力是其他行业难以比拟的,较低的进入门槛也为人力资源的成长提供了良好的空间,比如,奥地利SPAR作为国际SPAR大家庭的成员之一,现已成为该国最大的学徒培训基地[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