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专题:团购模式研究
从“先到者”市场经济国家的情况看来,团购早已成为客户主导交易过程的一种基本形式了。也就是说,这种形式,这种规则在交易双方都比较熟悉了。而在中国这个“后到者”面前,对其了解却是很浮浅的。
因而,一说到团购,给一些消费者的第一印象就是:便宜。至于客户在交易中上升到主导位,相应地,企业应如何应对这种新法则等等,人们都不甚了了。因而,在“汽车团购”这个新生事物之中,随之而来的纠纷也从未间断过。
不过,在我看来,重要的问题,特雷人的花招,多半出在厂家及其经销商一边。本人想发以下六个质问:
其一,产生种种纠纷的根本原因何在?首要的在卖方。就是因为往往是经销商、厂家从一开始就没安好心,这次在上海经销店上演大打出手的闹剧,还不是因为业务员先在网络上给一个大优惠的承诺,把顾客像钓鱼一样——钓来,而信以为真的顾客一看上了当,于是乎,这架不就打起来了吗?
其二,是“促销”手段,还是“促消”手段?从根本上说讲,与团购相对应的是“促消”——适应顾客需求之“消”,而不再是仅看企业利润之“促销”了。可眼下的中国汽车市场上,卖方仍然在搞“促销”,而不是“促消”。汽车团购网站一个月做十多批,最多时一天8批,其“聚焦点”都在经销商、销售人员为完成指标而奋斗。这表明中国的团购完全畸变成了汽车经销商们大促销的一种把戏了。
其三,你们到底要把汽车销售市场污染到何等地步?事实上,这原来应当是一个营造友好氛围的机会。如果说,汽车经销商店和汽车销售网络——相对说来——在对待消费者态度还有些顾忌的话,那么,混迹于各大网站上、论坛上的信息发布者则更加不负责任!因而,所谓“优惠幅度”打水漂儿的事就更是司空见惯了。这样在汽车交易市场上的企(业)客(户)之间的“诚信氛围”就更加贬值——更加恶化了。
其四,为什么总是模糊化?人们常常要求消费者保持冷静。可是,汽车经销商们为什么不将详细的“优惠幅度”明确告知消费者,而偏偏要使用一些“到店详谈”、“有更大优惠”等模糊字眼忽悠消费者呢?骨子里有多少不可告人的秘密啊!
其五,经销商在为谁人卖车?每当出现纠纷时,商家往往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这完全是驼鸟政策。
其六,难道你可不负连带责任吗?诚如律师们认定的解释,即使4S店不知道业务员的行业,但其对外承诺关系也已经形成,这已构成合同法中的“表见代理”,你也难辞其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