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谁的畅生阁?高渭河先生所遭遇的主权困惑对中国数百万计的大大小小的企业主具有生动的借鉴意义.从创业人士,私营企业主,到大企业的大老板,任何商人都应该具备最基础的法律意识与知识,企业的权益需要彻底清晰,不可有丝毫马虎.到底是谁的企业?以高先生的前车之鉴,您需要明确回答.
高渭河真正是有麻烦的
因为以法律事实而言,畅生阁不仅属于高渭河一人.在企业初创时,以至于后续门店拓展时,由于欠缺最基本的法律意识,高渭河的随意轻率导致今天必须要直面的麻烦.
首先是与吴道林的商标所有权纠纷.因为一句注释画蛇添足,至少表明商标所有权并非彻底属于高渭河的法律事实,这也是天锦所最优秀的律师蓝先生缺乏胜算的原因.
然后是与商红兵的股权纠纷.从案例提供的背景看来,在畅生阁初创时,商红兵出资20%,在工商登记上应明确持有20%股权,到吴道林退出的时候,高渭河确实口头上认可商红兵持有20%的商标权.而后的几家分店可能完全由高渭河个人出资设立,可品牌作为连锁经营最重要的无形资产是由高与商共同持有的.如果借用达能欲强行低价并购娃哈哈非合资公司股份的例子,商红兵也大可要求低价并购其他分店20%的股权.
高渭河应该越想越高兴
因为吴道林与商红兵现在就找上门了,而不是在他另外4家店开出来之后,更不是在他成为京城大连锁的大老板之后.因为事实上存在的问题是他迟早需要面对的,就现在,他还容易面对,无论如何,还只是一笔便宜的学费.
高渭河的问题解决之道应该是简单明确的.首先寻求与两位老朋友和解的途径,如果和解不成,更换畅生阁的商标名称.
高渭河仍保持着与两位初始伙伴的友好关系,可准备一份厚礼(自己测算尺度)作为明确商标所有权,连锁经营权的交换条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且以更换商标名称为谈判砝码,应该有很大可能不伤和气解决问题.
如果吴某与商某真是混混无赖,故意刁难,要求过甚,高渭河大可以以杀手锏还之,更换畅生阁为舒生堂,当然,还可以保留原品牌标识的样子,字体与颜色.
如此更换商标名称,对于高渭河而言只是产生少量的更换费用,是完全可行的.今天畅生阁虽已有4个门店,对其已有的顾客群体而言,具备一定的品牌认知度,但是其品牌名称对于业务成功的价值还是非常有限的.高渭河的核心成功要素在于对技师团队的认真投入,对顾客关系的认真管理以及店内环境与文化的营造.在快速更换店名,而保留品牌标识的设计风格(当然有可能进行更高标准的全新设计,以满足更长远的发展),尽可能及时向长期的会员顾客告知,解释,新品牌自然能够快速沿袭原畅生阁的所有品牌内涵,甚至有强化核心品牌元素的可能.
从案例背景看,高先生是一位颇有潜质的文化商人,将来有机会发展成为京城,乃至全国的,养生保健连锁业的巨子.而在此之后,他将一直明确回答"到底是谁的企业"这个问题,想到此,他真是无需沮丧,而应越想越高兴.
中国所有企业主需要具备的最基础的法律意识
而与高渭河的随意与轻率类似的故事在中国数以百万计的大大小小的企业,尤其是小企业,是普遍的(当然很多问题并未显露).有太多时候,人们借用彼此的名号注册成立公司,名义上的股东与事实上的股东不符;人们习惯以口头协议约定商业合作的条件,而非以严谨的书面法律文件为依据.缺失法律意识并非完全不可运作,事实上,太多人,太多公司正在如此运作之中,可是,有一天,麻烦突然就来了.
娃哈哈与达能的商标纷争可能是2007年中国商业舞台上最引人瞩目的闹剧,一直到今天尚未有分晓,但有一点已经毫无疑义,这场有意或无意的法律纠纷最终将注定两败俱伤.这是与高渭河所范的性质一样的错误,只是更大的规模与影响令举国哗然.
到底是谁的企业?这应是中国所有企业主需要明确回答的问题;企业经营需要基于彻底明晰的股东权益,这应是所有商人需要具备的最基础的法律意识与知识.理论上,所有的商人都应该接受这样一堂基础的法律课,这是本案例可以引发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