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4月25日成立省协会反保险欺诈委员后,为重拳打击保险诈骗犯罪、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7月18日上午,陕西省保监局、公安厅、保险行业协会联合成立了陕西反保险欺诈中心。 该中心的成立,标志着陕西保险业在防范保险欺诈风险、打击保险金诈骗、非法经营保险业务和保险合同诈骗等侵害保险消费者权益、扰乱保险市场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上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今后,通过给车险事故动手脚骗取保费这样贪便宜的“小动作”,可能都会令造假者惹上刑事案的严重后果。 欺诈活动频发 数据显示,陕西保险业近年来发展快速,2012年全省实现保费收入365.33亿元。与之相伴的是,保险欺诈事件也逐步显现,以假机构、假保单、假赔案等形式出现的保险欺诈活动日益突出。 “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以来陕西省保险业涉嫌欺诈案件数量约1.5万件,涉案金额约3.22亿元。保险业反欺诈刑事打击力度尚需加强。”陕西保监局局长助理舒晓鸿表示,目前保险诈骗犯罪受刑事追诉比例低,对犯罪分子难以形成有力震慑,同时社会公众中也存在对保险欺诈犯罪的危害认识不够,因此开展反保险欺诈工作势在必行。 因此,反保险欺诈中心成立后,将全力展开预防和打击“假保单”“假赔案”“假保险机构”等保险欺诈违法犯罪活动。 “高危人群”入库 根据7月18日发布的《陕西保险业反保险欺诈中心数据库使用规范(试行)》和《陕西保险业反保险欺诈中心数据库信息报送制度(试行)》,反欺诈中心将建立数据库,实现保险行业与公安司法机关的保险欺诈信息交换,并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全行业承保、理赔等风险环节的信息互通共享。 数据库内容包括“保险理赔人员不良信息库”“高风险客户信息库”“汽车修理厂商不良信息库”及“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信息库”。其中,高风险客户数据库包含各公司报送的疑似案件信息以及业内外被判处刑罚的保险欺诈犯罪分子的基本信息。 而保险监管机构在行使监管职能过程中,发现犯罪线索,也将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并按照规定提供案件移送书、调查报告、证据目录、检验报告和鉴定结论等材料。各地市保险行业协会应当收集当地涉嫌保险欺诈犯罪的案件、线索,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莫忘利剑高悬 “诚信是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进行保险诈骗犯罪活动,可能会受到拘役、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刑事处罚。”陕西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郭新安表示。
![重拳打击 多部门联手 重拳打击保险欺诈](http://img.aihuau.com/images/a/06020206/020610054439387725.jpeg)
比如,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将以保险诈骗罪的共犯论处;尚不构成犯罪的,可能会受到15日以下拘留、5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也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可能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而对于保险消费者,陕西保监局执法人员也给出了四点提示。 一是注意区分保单真假;二是通过保险中介机构购买保险产品时,要查证销售机构是否具有保险监管部门颁发的经营保险中介业务许可证;三是为保证资金安全,在购买保险后应及时通过保险公司网站或统一客服电话查验保单的真实性;四是发生保险事故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如实说明事故情况,如实提交理赔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