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盛科技董事长郭家学被上证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并不出人意外。这家因管理层强力清欠的高压政策“挤出”巨额占用资金和违规担保丑闻的上市公司,在其信息披露后,不仅导致投资者损失惨重,也给股改后的全流通市场上了一节生动的诚信课。
东盛科技的投资者是无辜的,他们不应该也决不愿意为上市公司的恶意违规“埋单”,但作为董事长的郭家学必须付出代价。现在已知的事实是,东盛集团肆无忌惮地占用上市公司的巨额资金进行大举扩张,在为集团谋取利益的同时其实也是在为郭家学个人谋取私利,其性质尤为恶劣。因此,上证所日前“隔靴搔痒”式的谴责并没有击中郭家学的要害,而郭家学那毫无诚意的连连致歉同样无法摆脱其应有的罪责。
东盛科技的清欠方案与占资信息是作为“连体儿”一起公布出来的。具体为:以东盛药业持有的3558万股东盛科技股份抵偿其所占用的公司资金,即由公司回购东盛药业持有的公司股权,予以注销;在以资抵债方面,欲将东盛集团所持有的山西广誉远、潜江制药、安徽东盛、东盛生物制品、东盛友邦五家公司的股权或资产,审计、评估后作价抵偿其所占用的公司资金;另外将东盛集团位于北京金融街国企大厦A座10楼的房产(面积2729.78平方米)及车库评估作价抵偿其所占用的公司资金。
在东盛科技以股抵债和以资抵债的组合清欠方案中存在两大问题:其一,东盛药业持有的3558万股东盛科技股份以及东盛集团持有的潜江制药3225万股股份抵债时本可以按其目前的市价折算还款金额,但潜江制药的3225万股股份已于日前因涉嫌诉讼被深圳中院轮候冻结,期限为2006年11月13日至2007年11月12日。如果年底前不能解冻,则这部分股份抵债将无法实施。即使能够解冻,根据东盛科技与潜江制药的股改方案,这些股份还在禁售期内,如果实施以股抵债,那么这些股份通过变相的方式提前实现变现,相当于提前实现了流通,这显然有违当初的股改承诺。
其二,在以资抵债方面,东盛集团欲将其所持有的山西广誉远、安徽东盛、东盛生物制品、东盛友邦四家公司的资产以及北京的房产,经审计、评估后作价抵偿其所占用的公司资金。但以东盛集团卑鄙无耻的“资本运作”惯例,不能排除东盛集团通过暗箱操作的手段将这些资产或房产以劣充优、以次充好或以小充大来抵债,借以逃避债务。而且,在其以股抵债和以资抵债的方案实施以后,由于东盛集团仍然是东盛科技的第一大股东,潜江制药以及上述资产和房产还是处于其掌控之中,只不过是从左手换到右手罢了。
正因为如此,从东盛科技的长远发展出发,也从保护其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出发,东盛集团应该将其用以抵债的资产和股权进行拍卖还债才更公平合理。截止目前,东盛集团持有上市公司49.62%的股份,基本上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在其清欠的方案实施后,虽然持股比例下降到38.71%,但仍是第一大股东,上市公司还是被东盛集团牢牢控制。如果是拍卖的方式还债,东盛集团持有的股份则为31.81%,第二大股东持有17.81%的股份,在董事会中,第二大股东会对东盛集团至少会起到监督和钳制的作用,郭家学也不可能还像原来那样肆意的胡作非为。而且,拍卖还债也可以避免其在以资抵债过程中暗箱操作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与此同时,拍卖还债还可以大幅度增加上市公司急需的现金,有利于改善上市公司的现金流,可谓一举三得。
当然,在“要么还债,要么承担法律责任”的选择中,如果东盛集团不能通过拍卖的方式还清占款,郭家学最终将要承担法律责任,但那也是他早已为自己挖好的“坑”,怨不得任何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