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商标是一柄“商战利器”,它用文化精华为商标淬火,使得商标在激烈的商战中,显得锋利无比,屡创神奇。
商标作为区别某一工业或某一商业企业或这种企业集团的商品标志,无不渗透着浓郁的文化内涵。美国沃特.迪斯尼公司注册的米老鼠与唐老鸭商标,深深地迷住了世界各国小朋友的心,给公司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中华民族是一泱泱大国,它历史悠久,文化源远流长,为企业制造文化商标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山东兰陵集团公司根据李白“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家乡”的不朽诗句,先后开发了“兰陵”白酒、美酒、饮料和金银花茶等系列文化产品,投放市场后,畅销国内外,深受广大消费者的欢迎。座落在诸葛亮故乡的沂南县酒厂,在中央电视台播放《三国演义》电视连续剧期间,开发的诸葛亮系列白酒,也异常火爆,创造了很好的经济效益。看来,文化商标是一笔巨大的精神财富,它的无形资产价值,常常超出有形资产价值。美国可口可乐公司的老板,曾经信心十足地说过,即使一夜间他的所有工厂都化为灰烬,他完全可以凭着“可口可乐”文化商标,获得贷款,东山再起。“可口可乐”文化商标价值几何?有人初步估算,约值200亿美元以上。
文化商标只所以成为“商战利器”,而倍受人们关注,是因为它与其它种类的商标相比,具有独到的优势。一、能够使消费者,共同漫游在文化天地里,得到美好的艺术享受。二、能够使消费者通古博今,在消费过程中,增长文化知识。三、能够使消费者在消费产品的同时,共同咀嚼,品评和欣赏文化,从而加深了解,融通感情,建立友谊。四、能够唤起和刺激消费者的记忆,使商品一举成名,产生知名效应。五、能够拉短消费者与商品间的距离,刺激消费者的认同感和购买欲,以达到推销产品之目的。
中国经济要大发展,企业要和国际接轨,商品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需要一大批独具中国特色的文化商标。企业家们,请接好了!
给你一柄“商战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