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过多少往事,仿佛就在昨天;有过多少朋友,仿佛还在身边!”我们的牛奶品牌蒙牛、伊利,特别是三鹿,又何尝不是“有过多少辉煌,真的,就在昨天;有过几多真诚,仍然,温存心间?!”呢?
忘不了,汶川地震的消息一经发出,伊利第一个将自己的牛奶作为救灾物资火速运往灾区;忘不了,向来不让伊利的蒙牛奶业在汶川救灾行动上亦紧随其后;三鹿,成车皮的奶粉运往灾区,解灾民的缺食之急……
“有过多少往事,仿佛就在昨天;有过多少朋友,仿佛还在身边!”我们的牛奶品牌蒙牛、伊利,特别是三鹿,又何尝不是“有过多少辉煌,真的,就在昨天;有过几多真诚,仍然,温存心间?!”呢?面对举国震惊的牛奶三聚氢胺“经济地震”,我们对自己曾经拥戴的这些赫赫有名的品牌的情感是复杂的。痛定思痛,我想把企业责任划分为企业本源社会责任与派生社会责任,从对其作深入探讨前提下大声疾呼本原社会责任的极端重要性。
近几年来,我一直认定,产业中,“得了客户的企业是爷爷,丢失了客户的企业是孙子”。因此,企业对客户的责任是其本原性的社会责任,而其他为我们通常所理解的种种社会责任则都只是派生性的社会责任。没有以本源性社会责任为基础的所谓社会责任是一个十足的伪命题。在许多情况下,迫于大众舆论的压力,也可能是真心为弱势群体的苦难而动了恻隐之心,我们的好些企业在2008年这一个多灾多难的年年份里作出了许多捐助善款的义举,小则1000万,2000万,多则5000万,甚至上亿。可是,当我们为这些企业及企业主们的深明大义而深深感动的同时,仍需要冷静地思考现象背后的本质。试想,如果一个企业的产品卖不出去,亦或其售出的产品质量出现严重问题给消费者带来健康权,甚至生命权的威胁、伤害或者剥夺,那它/他曾经的善举就都不能够被大大淡化、扭曲,甚或被认为是伪善之举。所以,企业的第一社会责任是把自己的产品作好,为自己所服务的客户群体造出确实是物有所值甚至物超所值的产品来。
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为获大利而干出伤天害理的事儿实在是一种无法容忍的勾当!这等于把自己的神圣天职当做弊履扔到一边了。因而,纵然是在汶川地震之际迅速大捐过钱财、物资,可又违背其本原性社会责任——未尽作好产品这一责任的企业,依然无法逃脱被客户抛弃的噩运。也就是说,我不管你什么“母亲水窖”,什么“希望小学”建了有多少,只有要你在产品上出了问题,一切都不算数!这也是“一票否决”!
所以,在企业的各种各样的社会责任当中,“客户责任”是高于一切社会责任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