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计消市产是确保公平的理想机制
无论按劳分配还是虚物质公平的运作,实施起来则不一定奏效,有的甚至背道而驰。以往的经验证明,社会上不少岗位不完全按特长配置而是按社会关系配置,在资源配置和国民收入分配上普遍存在“三力” 剥削等。如社会收入按社会关系分配、存在行业垄断,社会分工按关系定岗,如将岗位编制纳入派系作谪系安插等等,简直五花八门。如何共生存怎样齐出力,确是有史以来令学者苦思冥想、困挠社会管理者的麻烦所在。如果将生存纳入计划消费,生产纳入市场竞争,法治责权利统一原则和竞聘用人机制,实现共生存齐出力之虚物质公平就有了坚实的保障。因为计消只管消费总量并出台社会取向和分配、用人原则而不控制收益分配、社会分工等的操作;市产只是在社会价值取向规范下激励人们朝C值无限增大的方向努力,在市场调节下完成按才分工按劳分配的微观操作,并不允许否定共生存、冲击人权平等。
在计消市产中,规定食利者(靠打利差和生产要素投入获取生活资料者)和二无人员只要参加法定的力所能及的义务劳动就能取得相应的生活资料。这虽属不劳而获却是正义的和合法的(参考本部第十九章§01消费体系矛盾律)。
五、控制贫富差距是实现公平的重要手段
仅以竞争来提高社会经济效益,产生贫富悬殊是必然的。在局部上,贫富差距有着合理性,否则就是不承认人与人之间的特长差异,就无法展开竞争。但个人的作用离不开历史文化离不开社会离不开群体,因而贫富差距并伴有机遇性,其表现为社会取向取什么样的特长和人生轨迹,由什么样的道路构成等对人来说是随机的。如计算机网络人才的崛起在机械化时代是基本上用不上的;学历成长型人才和岗位经验型人才就是对应于应试教育和任命、关系定岗的。总之,悬殊的贫富差距总体上绝无合理性,是不公平的。更有甚者,因责权利相离的不劳而获导致的贫富悬殊则是地道的不公平。如当今我国国有资产流失以暴发式和潜移默化式进行,从而造就一大批权力、官商富翁群体,以及攀附官僚的“鸡犬”中富群体。来自国有资产流失或说化公为私的贫富悬殊危害极大,人民不能容忍它,对人权平等对共生存、齐出力等都是最恶劣的践踏。因此,应以能调动竞争、齐出力为原则,尽量缩小按生产要素分配的上下限额度。如通过调查统计出经验数据或依据生产力、消费水平公式推导出最高工资与最低工资的比值。对于不合理、不公平收入要依法纠正、没收,对不劳而获或剥削行为要以法治遏制。全社会只有允许并保护发展生产的付产品——恰当的贫富差距存在,控制损害社会持续发展与不利于生产充分服务于消费、使人民生活难以幸福的贫富悬殊,才能得到理想而公平的社会生活环境。
以往的社会公平实质上是以参与某项工程的竞争者在某些指标上的输赢为公平尺度的,而这种竞争的价值取向多是随环境条件而变化的,并非都是按劳取酬的方向。因此,财富多数集中在少数人手上,且“富人”少而“穷人”多。虚物质公平就是要颠倒这种经典的竞争,实现富人多而穷人少且人权基本平等的理想社会。
六、虚物质公平定义
(一)公平分配公平竞争
虚物质公平原则是按照生发律解决社会经济总矛盾,以计消来保障每个人的生存权,同时以市产来激励公平竞争的理论。在按才分工按劳(包括按生产要素)分配价值取向下,实行按劳按需分配相结合与财产所有权使用权适当分离的原则。
在这里,按才分工与按劳分配价值取向实质上是通过按能力配岗来实现人尽其才的用人公平,然后才是按贡献分配劳动所得。按需分配首先维护了共生存的时空意义,其次实现了共生存的基本人权。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是同唯才任用原则相匹配的,因为冀望按劳动、效益来分配收益则必然是按能力分配、配置生产要素,自然要将财产交给素质高的专业人才经营。按生产要素分配在私有制条件下直接指向财产拥有者或继承者和劳动技能拥有者。值得注意的是,在公有制条件下财产所有权必然为官僚集团控制从而多占利润分成,对此弊端只有用科学的生发律来抑制消除。
(二)虚物质公平定义
在沿测地线实现消费体系的过程中,要求人与人之间平等相处的同时,人类能始终控制自然;规定在全人类共生存的基础上,责权利三方面的分配必须展开公平公开公正的自由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