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时值改革开放三十年之际,为回顾中国企业管理企业文化的发展历程,感触良多。古人说,温故而知新。反观来路,再阅前著,特别是一些即使在今天来讲,也仍然是具有积极意义的文论,节选一、二,呈与博友诸君浏览之,议论之,不亦快哉!故此,特摘选我与郭廷建(辽宁省委讲师团秘书长)于1990年底合著、由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企业文化概论》一书中的部分内容,与飨读者。
人本素质(二)
(3)智力素质。智力素质的实体,如上所述,是信息,但这是一种人所特有的文化信息。智力素质,作为一种文化信息性的素质,这正是人区别于动物,人之所以成为人的主体素质。毫无疑问,作为文化信息,此种素质主要是以知识分子为活的载体的。然而,这也决不是说以体力劳动为主的工人、农民等等就毫无“智力细胞”。特别是随着整个现代化事业的不断发展,整个中华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都将有极大的提高。一般说来,体力素质具有的社会参与、分工专业、能量等级、效应层次等特性,它都具备。而作为主体素质,它又具有更大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有更强烈的渗透性。这里,可分为三类情况说明:第一类,工人、农民等物质生产者的智力“软件”,多半是在各自的专业劳动岗位上,直接物化到物质产品中去。它们的信息“软件”最终以物质“硬件”——各种物质产品的形态表现出来。第二类,科研、教育部门的理论工作者、作家、艺术家等等智力劳动者,以其原有的思想资料和思维机能,对在实践中获得的新信息进行加工,由此转化成(生产出)习惯上说的“精神产品”(实则是智力产品)。他们的信息“软件包”,物化到产品中去;而其它各种人文、社科性精神产品,则附着到制度、规范和人脑、书刊等上面。第三类国家干部,企业经理、厂长们,他们的智力“软件”既不直接转化为物质产品,也不直接转化为“精神产品”,而是转化为前面两类产品生产得以顺利进行所必要的管理劳务:其见之于宏观的,是国家干部劳务,其见之于微观的,是厂长、经理劳务。这种劳务也可以说是一种产品,是流体的服务产品,就其服务本性来说,它同商业、服务业属同一类产品。
注:1、本文选项自《企业文化概论》第二章第五节之三“人本素质”,其中包括四个问题,此乃“之三”;2、本文全系原文,一字未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