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听到这样的话:“你说什么呀?你有什么资格?”,“你没有资格说什么什么。”尤其主动方对被动方、强势方对弱势方、位高者对位低者喜欢用这种话来制止对方说话。一般人底气不足真被这句话给挡了回去,觉得自己真的没有资格来申辩。 我很多次思考过这个问题:无知者、学识低者、非权威者、弱势者、地位低者真的没有说话的资格吗?还有做的不好的人、言行不一致的人、犯过错误的人真的没有资格说话吗? 问题一提出来,就可以看出这个问题的荒谬。说话权利、申辩权利是天赋的权利,与说话者的地位、学识、品行无关!至于你信不信他,他说话的分量和效果如何那就要参考其他因素了。
任何人都有说话和申辩的权利,这点在西方法律面前体现的尤其明显。就是罪犯可以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申辩,哪怕这个罪犯的犯罪行为是铁的实事、是十恶不赦的也有权申辩和沉默。 换言之,罪犯不仅有说话和申辩的权利,罪犯也有利用自己的行为教育他人的权利,比如当年的犯人歌手迟志强的《铁窗泪》。 对同一本小说《红楼梦》,鲁迅先生说: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 对同一座山,苏轼说:“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对同一个自然界,生物物种极为丰富多彩,动植物群落比比皆是,生物除了有敌对的天敌,更多的是相互依存生物链,相互补充生物群。
对同一个人类社会,不同的人出生环境、教育不同、经济地位不同、个体身理、心理差异不同,看世界的角度不同,关注点不同,观点也不同,智慧也不同。因此人人都有都有偏见,人人都是带着有色眼睛的透视器!正是因为人人带有偏见,所以通过交流、通过他人的透视来纠正偏见、弥补不足。
就学识、观点而言,谁敢说自己就一定比对方了解得多,谁敢说自己就多权威?谁说自己就是真理化身?谁敢说自己是正义的代表?谁敢说老百姓素质低?谁敢说他人就是不明真相的群众?
智慧与贵贱无关,说话与资格无关,倒是利用地位、资格啊等等外在条件阻碍人与人交流的教条,让人感觉不舒服: 比如很多老师和大人经常教育小屁孩不要随便说话,非权威感觉不好意思在权威说话;领导压制员工说话,媒体不想让“一群不明真相的群众”说话,这些潜移默化的信条,扼杀了表达的欲望和激情,阻碍了人与人智慧的交换。权威自以为真理在身,却浑然不知自己的偏见,领导自鸣得意却浑然不觉自己的正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偏见的纠正、真理的发现、社会的进步,就在曲解天赋人的说话权中停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