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共同体”(经济单元)需求组合(供求组合)的特定定义,可作如下表述:
其一,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单元,它一定有自己特定的需求与供给——这是这一特定经济单元赖以生成、存在和发展的理由和根据。大到产业集群,小到某一个企业(以至大跨国公司)莫不如此。
其二,适应特定需求价值曲线与特定供求价值曲线的对接内涵及其相应的机制。每个需求者同总的需求组合的共性统一,和他们均同自己相应的供给曲线的“一对一”的对接。
其三,“链主”要负责的是体现这种特定性要求的单元内部的社会责任。
每个共同体的显著特点是其明确的客户需求组合。一般来说,需求组合的特异性程度是一种在合作共同体内运作的功能,它是客户能够将共同体却认为自己相关的共同体并且体会共享个人信息的价值,同时使得成员企业能够有偿地满足客户的个人需求。而领导者的工作就是寻找客户需求组合的适当特异性程度,使客户和成员企业都愿意加入到这个共同体中来。
在个性化时代,市场细分不再有意义,同时企业一次只关注于一名客户,因而整体的目标转移到获取客户消费的100%份额上。获取共同体100%的业务,这乃市场占有度的内涵,即为适应个性化要求,供给价值曲线对接需求价值曲线实为一个总体解决方案。
这儿首要的是个人需求同“整体组合”的统一,然后是作为联盟的整个企业集团的“一站式”供给。接下来便是双向流动(客户、企业双向流动)的最终形成,早已是以客户为中心圈环价值链的闭环体系。
由于合作共同体是围绕确定的客户需求组织的,因而 “链主” 的一部分工作就是确保那些顾客成员的与合作体中定义好的整体需求相关的个人需求组合能够获得完全满足。这表示 “链主” 必须确保每个客户对于产品和服务的独特需求都能够得到满足。通过向客户提供所有他们需要的产品,最终实现的方案将是一个封闭环的环形。客户将不需要寻求其他地方(例如,共同体之外)来满足自身的需求组合。实际上,这可以被认为是向客户提供一种一站式购物,客户将在此获得所有信息的双向流动(例如,客户既能接收到信息,也能送出信息),双向的信息流动保证了整个闭环的质量。从客户流向 “链主” 的信息以及通过 “链主” 流向成员企业的信息越多, “链主” 和成员企业越能够百分百地满足客户需求。
注:本文节选自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的管益忻新书《营消:迈向客户经济的商业范式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