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量:丰田诉吉利商标侵权案内幕》--中国路吉利车(2)



文章节选自作者出版作品《较量:丰田诉吉利商标侵权案内幕》

第二编:吉利创业史

 《较量:丰田诉吉利商标侵权案内幕》--中国路吉利车(2)
第二节 老板工程

当年造车,吉利派人专程到上海大众和一汽大众观摩取经,但两个大众动辄数百亿的投资使其目瞪口呆。而吉利能够拿出来试验的资金也就一个亿。尽管在汽车销售上,吉利采用“捆绑式”的销售法,在全国各地以区域经营的形式,由经销商事先买断产品,企业只是同经销商发生支付关系,而不直接同客户发生营销关系,使企业一下子能收到几千万元甚至上亿元的预付款,但充其量也不过2个亿的资金,这对于动辄几十个亿的汽车制造来说也只是车水杯薪。虽然吉利有自己的模式,造的也是低价车,但资金至少也要3到7个亿。

筹集资金做大企业对吉利是重中之重,而筹资的手段,无非是上市、贷款等,在贷款无望的情况下,吉利早看上了温州、宁波和台州一带大量实力雄厚的民营私企老板的钱袋子,它也许能成为滋养吉利汽车成长的沃土。但是吉利如何使得这些私营老板心甘情愿地把自己的钱掏出来呢?于是,吉利提出了由民间投资人各自兴办生产轿车所需的主要零配件厂,并联合起来组装生产汽车的造车模式。这种社会化协作生产的发展模式,吉利叫“老板工程”。如此一来,不仅可以缓解资金周转,而且还可以解决零配件生产问题。

吉利在临海买下了这块850亩土地后,建起临海市吉利工业园,并出租给所有的车间和分厂,使所有分厂能够在同一个区域内生产办公。在这工业园里有6个车间,但这些车间并非完全由吉利投资创办,那时“对内称车间,对外称分厂”。所有的分厂只有一个大门和大门上惟一的名称——豪情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这样做还有一个好处是,“同一企业内的不同生产部门产品相互不会发生购销行为,没有销售税金,降低了产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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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吉利成立车身厂,李国顺就是吉利汽车“老板工程”中重要的老板成员之一。他投资一间车身分厂加入了台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为四川吉利波音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临海分公司配套生产车身。李书福、李国顺以及另外一个出资人订立了一个协议:三方约定分别占有股份为40%、30%、30%。其后不久,李国顺又与儿子、女儿按比例投资成立了国通机械厂,同样为吉利汽车配套车身。

后来李书福又添了一些新料,把“老板工程”的内容也扩充了,它包涵了两个层面的内容:请资金持有者加盟吉利,与吉利合伙创办子公司或分厂,让有钱人成为“老板”;请缺资金但有管理才华的人才加盟吉利,成为吉利管理人员,靠自己的才华成为“老板”。

这种“风险自担,利益共享”的“老板工程”很快吸引了甬、台地区不少有实力的私营老板加盟。

对吉利来说,这个所有权和经营权不分离的办法,更简便、更直接地集聚了浙江及各地雄厚的民间资本,缓解了资金短缺的燃眉之急。“老板工程”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培养了吉利员工的主人翁精神,为吉利的发展壮大起到了推动作用,

但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弊端:没有合理的监管体系,没有科学的方法,多位合作者之间的经营理念、经营方式很难磨合。有些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以眼前利润的最大化为惟一追求,在这一错误追求的驱使下,产品质量意识、管理的科学态度、合作的平等意识被弱化,与此相伴的是企业内部的争权夺利、管理及质量问题、企业家族化等一系列问题的出现。甚至有的“老板”竟然开始转移分厂的资产。

确实,“老板工程”的延续性本身大可存疑。因为民间资本更倾向于资金的安全性,对快速获利更感兴趣。当吉利的获利期还在不可预期的未来时,一部分资金的耐心开始丧失。

1997年,李书福大哥李书芳离开吉利。台州的摩托车业务脱离吉利,交给了李书芳打理。

2000年,吉利集团出现了自1994年来的第一次亏损,吉利高层因对公司未来发展的意见分歧,李书福的四弟李书通也将其所拥有吉利20%的股权让渡出去,全身而退。

5月1日,吉利召开过包括李书通在内的全体股东会议,一致同意李书通退出吉利集团,他所占吉利集团有限公司20%的股份置换成吉利集团所属浙江嘉吉摩托车有限公司80%的股份,这80%的股份价值8,000万元,李书通与吉利脱离关系。这家名叫浙江嘉吉的摩托车公司是吉利集团旗下最主要的摩托车厂,曾为集团贡献了近30%的利润。股份置换后,吉利集团退出了浙江嘉吉摩托车有限公司的参股经营活动,5月3日,浙江嘉吉摩托车有限公司的股东变为李书通与丁丽花夫妇两人。

此时的李书福也看到了老板工程的负面影响。为了解决吉利汽车“内部”突发而至的纷争,吉利逐步淡化这一提法,开始对“老板”的选择。强调“四化”要求,即知识化、年轻化、决策科学化与管理民主化,对已经加盟的“老板”,凡达不到“四化”要求的,作相应调整,并采取派管理人员、财务人员、质量监督人员参与管理的办法,使分厂、分公司等各部门置于吉利的规范化管理之中。

作为“老板”,李国顺表现得有点过急,他无法接受集团对分厂管理层的调整,提出归还货款、归还车身厂或者以资抵债等要求。而李书福按照“优化老板工程”的战略,提出国通厂与豪情汽车厂整合,要求国通合并入豪情,成为豪情辖属的分支机构。当时李国顺在车身厂上已投入了5,000万元,而吉利则希望将其中1,000万元作为资本投入,4,000万作为借贷资金,从而使吉利拥有国通50%的股份。

原本在企业内部很自然的“购货欠款”在这个时候也开始出现矛盾。吉利指责车身车间产品质量不过关,而“车间”针锋相对,称“不归还欠款,将会让生产线停产”。而吉利也无法容忍车身厂擅自停产,影响整个吉利汽车的生产计划。于是,由于在吉利与李国顺之间无法达成一致,吉利终于派人强行接管了自己控股的车身厂。

对此事,吉利说法是:“个别老板由于自身文化和阅历的限制,管理上满足近亲繁殖的现状,观念上认为谁投资谁就有经营权,对吉利推行现代企业制度、搞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难以理解,并有抵触情绪,认为集团派经营管理人员为‘夺权’,甚至以停产相威胁,对吉利的社会形象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接着,李国顺所在的浙江临海市国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起诉李书福掌管的浙江豪情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一案2001年1月22日在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判决,台州中院以诉讼主体不适格为由驳回国通公司的起诉。法院认为,国通公司诉称的汽车车身和配件实际为吉利集团台州汽车零部件联合有限公司车身一厂生产,而车身一厂由李国顺负责。因此,以国通公司车身厂的名义要求豪情公司支付货款及利息不合情理。同年7月23日,李国顺向浙江省高院诉李书福“侵占巨额财产”,最后也以失败告终。

对于这次诉讼,吉利高层事后是这样评价的:“我这十几年来,将近二十年的工作,我见的人很多,合作伙伴也不少,有一些人他没有工作,他也不知道干什么,比如说我跟他讲应该干什么,我给他工作,慢慢他有钱了,从没有钱到有钱,从不懂商业到懂商业,从不懂工业到懂工业,从不懂这个行业到入门,懂得这个行业,从没有钱到变成几百万、几千万,或者是上亿,这个时候问题就来了。那么这种东西怎么讲,这种东西不是简单的信任和不信任,这就是人成长的不同的阶段,他对同一个问题的看法就不一样,可是在我们合作期间,比如说三年的合作、五年的合作,或者是更长久的年限,十年、二十年,一开始我们的合作是有条件的,是有简单的契约,那时,感情是一种合作基础,结果通过一段时间的发展以后,他觉得当初承诺让他吃亏了,他想改变,可是又有承诺,又有合同,那怎么办?他只能通过那些从道德上讲是不道德的,从道理上讲是没有道理的、从法律上是违法的,只有通过那种手段做一些违背当时承诺和契约的事情,这些事情我们碰到也不少。”

2001年4月26日,为了摆脱困境,吉利对其下属豪情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和宁波美日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进行了全面重组,成立浙江吉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据说,李书福占有集团55%股权,其二哥李胥兵占45%。在成立大会上,李书福坦称,在汽车行业近乎残酷的竞争中,吉利存在着管理上的不足,两个定位相同的品牌,两个独立经营的汽车厂,两套班子,资源浪费,机构复杂,项目重复建设,削弱了整体力量。重组后,新成立的吉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下设两个分厂——豪情汽车厂和宁波美日汽车厂。虽然这两个分厂仍各自承担以往的生产、技术、质量任务及与之相关工作,但两个分厂的外协、销售、售后服务、新产品开发等工作由股份公司统一管理。这种组织架构,可以有效地共享资源,壮大销售、售后服务网络,有利于开拓市场,并且新产品的开发有了统一步骤,节约了资金。

吉利也希望借此机会使企业能按照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来组建运行,从而摆脱“老板工程”的阴影。

然而坊间流行的说法则是,吉利在历经一系列的资本逃离事件后,利用采购先交货后付款、销售先付款后发货所形成时间差占有资金也不是权宜之计,资金严重不足,成立股份公司的用意很大部分是为了上市筹钱。

不可否认,吉利的发展是一个整合民间资本的奇迹,尽管吉利对外并不愿透露其股权结构,但是事实已经证明,吉利单纯通过和民营企业之间的合作来获得更多的资金是不可取的,毕竟民营资本的实力还是太弱,也充满诸多不确定因素。解决汽车发展资金短缺问题,上市也许是最佳的途径。

当然,“老板工程”也从一个侧面影射出中国民营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对资金的渴望,在缺乏政府扶持的同时,还遭遇到银行的冷遇。所以,“老板工程”在一定程度上是民营企业融资的一种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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