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与价值的关系是主观与客观的关系,人的情感不管多么飘忽不定,都可以找到它的价值对应物,情感的任何变化都可以从价值关系的变动中找到它的客观动因,情感的不同表达模式都对应着价值的不同变化方式。不过,情感模式与价值变化的对应关系不是简单的、机械的、静态的、单形式的、线性的和同步的关系,而是复杂的、辩证的、动态的、多形式的、非线性的和异步的关系。
根据价值目标指向的不同,人的情感表达模式可分为对物情感、对人情感、对己情感以及对特殊事物的情感四大类。
一、对物情感
一般事物对于人的价值(严格地讲应该是价值率)是一个变量,它有两种变化方式:一是价值增加(包括正价值增大或负价值减小);二是价值减少(包括正价值减小或负价值增大)。对应着每个价值变化方式还有四种变化时态:过去、现在、将来和过去完成。根据事物价值的不同变化方式和变化时态,对物情感可分为八种具体形式,如下表所示:
二、对人情感
对他人的情感不仅与他人价值的变化方式和变化时态有关,而且还与他人的利益相关性有关。根据他人价值的不同变化方式、变化时态和利益相关性,对人情感可分为十六种具体形式,如下表所示:
三、对己情感
人对自己的情感取决于自身价值的变化方式和变化时态。根据自身价值的不同变化方式、变化时态,对己情感可分为八种具体形式,如下表所示:
四、对特殊事物的情感
有些事物具有某种特殊的价值意义,从而引发人的某种特殊情感。
(一)对他人评价的情感
当他人以某种方式(如语言、文字、表情、行为等)对自己过去、现在和将来的思想、行为和生理状态等进行评价时,人将产生特定的情感。
1、惭愧与委屈:当利益正向相关的他人对于自己的评价高于实际水平时,人将产生惭愧的情感,反之将产生委屈的情感。
2、别扭与羞辱:当利益负向相关的他人对于自己的评价高于实际水平时,人将产生别扭的情感,反之将产生羞辱的情感。
(二)对交往活动的情感
1、施恩与负疚:当与利益正向相关的人进行交往时,如果自己所付出的价值大于对方所付出的价值,人将产生施恩的情感,否则将产生负疚的情感。
2、屈辱与解恨:当与利益负向相关的人进行交往时,如果自己所付出的价值大于对方所付出的价值,人将产生屈辱的情感,否则将产生解恨的情感。
(三)对不确定事物的情感
1、关注、冷漠与警惕:当事物可能产生正向、零值和负向价值时,人将分别产生关注、冷漠和警惕的情感。
2、崇拜感、神秘感与恐惧感:当事物有着正向不确定、零值不确定和负向不确定的价值(即价值的概率平均值分别为正、零、负)时,人将产生崇拜感、神秘感与恐惧感。
(四)对自身状态的情感
1、安全感、孤独感与危机感:当自身价值处于他人的正向价值作用、无价值作用和负向价值作用时,人将分别产生一种安全感、孤独感和危机感。
2、责任感与依赖感:当他人的价值受制于自己的价值时,人将产生一种责任感;相反,当自己的价值受制于他人的价值时,人将产生一种依赖感。
3、归属感与失落感:当自己的价值依附于他人或社会的价值时,人将产生一种归属感;相反,当自己的价值从他人或社会的价值中分离出来时,人将产生一种失落感。其中,权力失落感是指当自己的价值从社会的政治价值中分离出来时人所产生的情感,失恋感是指当自己的价值从异性的价值中分离出来时人所产生的情感。
4、认同感:当自己的价值与他人的价值同属于一个更大的价值系统时,人对于他人将产生一种认同感。
5、荣誉感:当自己的价值隶属于一个更大的价值系统并得到它的承认和重视时,人将产生一种荣誉感。
6、无奈感和无聊感(或空虚感):当自己的价值处于负值状态、零值状态而又无法改变时,人将分别产生一种无奈感和无聊感(或空虚感)。
7、羞涩感与尴尬感:当利益正相关、利益负相关的他人对于自己进行价值评价、价值选择和价值作用时,人将分别产生羞涩感和尴尬感。
参考文献:
①仇德辉著,《统一价值论》,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8年。
②仇德辉著,《数理情感学》,湖南人民出版社,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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