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理论最早源于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特在1912年出版的《经济发展理论》,该书以“创新理论”中心,深入研究了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实质、动力和机制,探讨了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的模式和周期波动,预测了经济发展的长期趋势,构建了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独特经济发展理论体系。熊彼特认为:
其一,为了获取潜在的利润,“创新”就是把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而建立起来的一种新的生产函数。即在一定的时间和技术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生产要素的投入同产出或劳动的最大产出之间的数量关系,其所表示的是产出是投入的函数。
其二,创新的主题或承担者只能是企业家,即创新活动的倡导者和实施者。在静态中的经济主体是经济人,动态中的经济主体是企业家。熊彼特强调,发明者不一定是创新者,只有那种敢于冒风险并把新的发明引入经济之中的企业家才是“创新者”。同时,熊彼特还认为企业家有别于一般的企业经营者,前者是资本主义灵魂的企业家,其职能就是实现创新并引入新组合。经济的发展是整个社会不断进行这种新组合的结果。
其三,创新或生产要素的新组合主要包括五种情况:
1. 采用一种新的产品或一种与过去产品有本质区别的新产品;
2. 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方法进行生产和经营;
3. 开辟一个新的市场;
4. 获取一种原料或半成品的新的供给来源;
5. 实行一种新的企业组织形式注。
从今天的观点或现实看,熊彼特的创新理论并不完善,甚至有诸多的局限存在[1],但因其创新的概念与创新在经济发展中的效用的理论在经济学中独辟其径、独树一帜而得到业界和理论界的重视。到20世纪50年代以后,熊彼特的追随者和拥护者将其创新理论发展成为现代西方经济学的另外两个重要的分支:即以技术变革及其推广为对象的技术创新经济学和以体制形成和变革为对象的制度经济学注。
自熊彼特提出创新理论以来,创新便成为经济学和管理学领域的一个具有举足轻重的概念。实际上,企业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微观主体在整个社会的创新和发展中的作用是基础性的。换言之,企业不断的创新实践是推动社会发展和创新的主要力量。为此,研究企业的创新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和作用。当代在研究企业创新时,一般是从技术、制度和管理三个维度开展的。
所谓技术创新指的是企业应用创新的知识和新技术、新工艺,采用新的生产方式和经营管理模式,提高产品质量,开发生产新的产品,提高新的服务,占据市场并实现市场价值。为此,我们可以把技术创新细分为产品创新、过程(工艺)创新、市场创新。这三种创新的共同特点是:三者都是对企业制度及组织以外的要素进行新的组合,而且涵盖了企业向市场提供产品并实现价值的整个过程。所谓制度创新是指企业依据其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相互协调、实现动态平衡的原则,对已有的企业制度进行变革或创立一种全新的制度模式,通过在财产关系、组织结构、运行机制以及管理规范等方面通过一系列的合理制度安排,调整和优化企业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以及社会公共等各方利益关系,使企业内部各种资源要素配置合理,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效能,促进企业及其利益相关者的权利和利益得到充分体现;所谓管理创新就是依据企业内外资源整合的需要,创造一种更为有效的资源整合新范式,这种范式既可以体现在资源整合的全过程管理中,也可体现在具体资源整合和目标制定方面的细节管理中。
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三者之间是相互相成的关系(如下图所示)。
管理创新本身是有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导致企业生存与发展问题需要解决而产生的。“现有的需求和技术进步创造出管理协调的需求与机会”。[2]在任何经济社会中,企业要想具有活力的生存与发展,其唯一的途径就是不断地创新以满足市场的需求,其中最直接和最重要的是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推动管理创新,管理创新反过来对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同时,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是一对兄弟,应该说,技术创新的内在冲动推动了旧有制度的变革或改造,从而为技术创新提供组织保障,使技术创新所要求的资源重组得以实现。正像“股份制”的产权模式极大地扩展了企业的规模,在新的组织结构下积聚了技术创新所需要的各种资源,许多巨型公司所拥有的巨大技术创新能力正是其资源积聚效应的外在体现。同样,组织的生存与发展也要求企业不断地进行技术创新方面的探索,这种外在的压力加上市场需求的拉动也会转化为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动力,从而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来保持自身的市场地位。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两者之间既有共同点义相互区别。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的目的是共同的,即通过资源的新组合挖掘或创造出比原先更多的市场价值;二者的区别在于创新的内容不同,创新的周期也不一样。制度创新由于受组织自身的惯性束缚而往往滞后于技术创新行为向组织提出的变革要求,而且制度创新所带来的风险也往往使企业在进行组织调整时采取比较谨慎的态度。尽管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所研究的侧重点不同,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企业创新这两大系统必须构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推动的有机整体,惟有将它们整合到一起,才能形成为一股推动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的现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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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笔者认为熊彼特的企业组织创新实际上就是我们今天所讲的体制或制度上的创新。
[1] 参见《中国企业管理创新》,张平华编著,2004年1月中国发展出版社出版第15页。
注 其中涉及管理创新的人士及学派应首推以美国学者R·科斯教授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派。科斯在其论文《论企业的性质》中用交易费用解释了企业作为市场机制的一种替代的必然。科斯认为,企业是一种功利性很强的组织,解释了企业这种组织形式产生的原因,其交易费用概念的提出为我们提供了观察企业产生和发展及其创新的新视角。这是传统经济学与传统管理学所不具备的视野。
[2] D·钱德勒,战略与结构——美国工商企业成长的若干篇章,昆明,云南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