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听到一个故事:在一家知名保健品企业中,一位网络技术维护人员被劝退。原因很简单,该员工利用工作便利,在淘宝和拍拍网站开设了自己的网络店铺用于私人经营。由于整天忙于下单、定购、汇款、收账,致使工作大受影响,周围的同事议论纷纷。公司经调查核实后,给予该员工劝退处分。
听完这个故事,再联系到刚结束的“营销中心06年总结暨07年1月例会”李总一再强调的“专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笔者不禁要告诫所有的同事:接受了“职位”,你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职责,这就是人格!对比一下,在我们公司内部,在各职能部门、市场部,在我们自己身上,是否也有“兼职”的人和事?没有任何一家公司会欢迎那些“吃着碗里的,盯着锅里的”朝秦暮楚式的员工,别让“兼职”砸了自己的饭碗!
绝大部分公司在正式聘用员工时都会在入职表中强调:全职。顾名思义,全职就意味着你所有的工作时间都应该用于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拨打、接听电话所谈的应该是你的工作内容,上网查找的应该是有助于你工作更好开展的相关资讯,手头翻阅的应该是公司的文件资料,脑中所想的应该是自己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和下一步的计划内容……总之,全职要求每一个员工在自己的工作时间范围内,所有的言行举止和感官活动都必须紧紧围绕自己的工作展开,否则,就是渎职甚至失职。
“兼职”之所以不为雇主喜欢并被同事诟病,基于以下原因:
首先,“兼职”是对“职业道德”的底线挑战,犯了职场大忌。想想自己是否愿意给一个在裁缝店里张罗着自己卖米的伙计支付薪水?
其次,“兼职”亵渎了专业精神。专业的提升需要始终如一的专注,你不能期望一个在油锅边想着五线谱的厨师会给你烹饪出可口的饭菜。
其三,“兼职”是对人格的自我侮辱。双向选择的时代,大可以自主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方式,但如果你拿着公司的薪水,却不能付出相应的工作回报,和不劳而获者有什么区别?
其四,“兼职”是对自己职场生涯的自我封堵。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三心二意者容易成为貌似无所不能的“全才”,却也是没一样拎得清的“废才”。当别的同事都在工作和业务技能上超出你时,不但提升和加薪与你无关,可能还要面临失业的危险。
最后,“兼职”是破坏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无形杀手。“多劳多得”是职场最公平的获利原则,你和别的同事拿着一样的薪水,凭什么要求人家对你的“走穴”和“赚外快”行为心平气和甚至鼓掌喝彩呢?
毫无疑问,“兼职”的老板也只能是一个没有下属忠诚度,没有伙伴信任度的可怜虫。祝福每一位职场人都能珍惜和尊敬自己的工作,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将自己手中的饭碗打造成人人羡慕的“金饭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