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成果 知识产生的成果



没有迹象表明你能够管理“知识”本身,却并不妨碍你对于“知识”产生结果的管理。

 

 

当“知识”成为继砖石泥灰和机器原料等物理资产之外的企业最重要的资源之后,就带来了一个显而易见的管理困境:“是否能够象管理机器设备(实物资源)一样的管理知识”?

 

有一种看法认为“知识”是能够被管理的,并且认为知识必须被有效的管理,否则,整个企业组织的管理将变得一团糟,它的一个显著证明就是“知识管理”的日趋流行,通俗点说,它认为知识是能够象砖石泥灰一样被有效管理的,而管理的方法则类似于或接近于对于机器设备的管理,譬如使用最大效率、最大成果、最大工作成就等等,显然,当管理大师提出“人力资源”的概念时,它并没有意识到它的一个负面效果,那就是“人”被当作“资源”后,人就被当作砖石和泥灰一样的被管理。实际上,你永远不能够命令一个大脑知识按时/按质/按量的产生创意,因为它是个体主观的创造性思维。

 

因此,“如何管理知识?”其实是一个假问题,因为比它更重要的问题是:知识究竟能够结出什么样的果实?我们知道,管理就是为实现组织成果而工作!也就是说,管理是一门关注成果的学问,它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管理必须是有效的”,而有效的管理则必须格外关注管理的成果。那么,知识究竟能够产生出什么样的成果来哪?有一种说法是:知识能够生产出企业组织所渴望的创意或发明,而创意和发明本身就是显著的成果----这种说法等同于答非所问,因为你必须回答“创意”或“发明”是怎样转化为在市场上有价值的产品的?更深一步的说,你是怎样判断和评估一项“创意”或“发明”的市场价值的?

 

l         知识所产生出的成果

 

虽然我们常常说“人才(知识)是企业里最宝贵的资源”,可是,我们对于人才(知识)所生产出的成果却一直讳莫如深。

有一种说法认为,知识代表着“发明”,它是能够被转化为(有形)产品的,而有价值的发明就必然代表着有价值的产品,有价值的产品则代表着它的市场价值----这一连串的(必然的)回答,显然是一个谎言,因为世界上每年的发明数量数以亿计,可真正成功转化为畅销产品的分明或技术,却不足世界整个发明数量的10%,在中国则这个数字更低还不足5%,这其中,就有着最新的、最先进的、最新颖奇特的发明,却只能静悄悄的躺在分明库里呼呼大睡,它代表着这样一种看法:最先进的发明≠最优秀的产品≠最有市场价值的产品,你再也不能说“我发明了最先进的技术,所以我对企业组织的贡献是最大的”,因为发明必须转化为有市场价值的产品,否则,“最先进的发明”等同于“无价值的垃圾”。

 

另一种说法认为,知识代表着“创意”,它是一种无形的对于生活方式的理解和创造,虽然它不能够直接转化为有形产品,却能够直接的创造出有价值的商业模式来。虽然这是对于“知识”近乎本质的理解,可它依旧没有说清楚:我们应该如何判断和评估一个“创意”?曾经有过这样一个创意,而创意的灵感是源于一次在哈哈镜前看自已的哈哈相:当时看到自已原本正常形体,在哈哈镜里面被扭曲被形变,或变成侏儒或变成怪物,比较有点漫画风味,当时就想,我能不能把这些"漫画相"拍下来?虽然由于技术的原因而使得这项创意不了了之,可以想见的是即使有了合适的技术,它依旧是一项“失败的创意”,因为它是一次性的供人取乐的创意,而不能够成为人们多次性的日常生活方式。

 

因此,假如你想要寻找组织的成果,只能在组织的外部寻找、而不能在组织的内部寻找。

 

就如同管理大师德鲁克所说,组织的成果,只存在于“组织的外部”、而并不存在于“组织的内部”,他甚至苛刻的说,内部的一切管理都只是成本、而外部的成就才是组织的成果,就如同内部管理的效率一样,内部效率必须转化为外部(价格)竞争力,我们才能够说效率是有价值的,否则,我们只能说所谓的是效率是无用的、无价值的,因为它并能够产生一种基于组织外部的成果,这也是管理大师德鲁克区分“效率”和“绩效”的本质所在:效率只是基于组织内部的一种管理,而绩效才是基于组织外部的一种成果。

从这个意义来说,每一项新知识或管理技术,都必须回答“成果是什么”,否则,它就不可能具有管理实践的意义。假如你提出“以人为本”的观念时,你必须回答准备解决什么问题?它是你不能回避的、也必须回答的问题,当然,你不能想当然的说,人人讲究贡献并且和谐相处,那么,管理所期待的成果就自然而然的出现了----它不是管理,而是乌托邦;假如你提出“管理就是爱”时,你必须说清楚“爱”究竟能给管理带来怎样的成果?如果你说爱能够带来彼此的和谐相处,那么,“和谐相处”并不是管理所期待的成果,因为它只代表着人际关系相处的成果、而不能够代表组织所期待的成果。

 

那么,究竟应该怎样来判断和评估:“知识”所生产出的成果哪?

 

曾经有媒体报道:这边将生活垃圾倒入其中,那边垃圾就已经被分成了玻璃、塑料、电池……近日,世界首台垃圾源头分类机在北京诞生。据报道,该分类机与生物处理机配套,就能使居民小区的生活垃圾基本就地消化,而这台解决了垃圾分类难题的“神奇机器”,其实就出自民间一位普通的发明人之手。可是,就是这样一项“伟大的发明”,却只能躺在专利库里呼呼大睡,虽然发明人一直抱怨企业“不识货”,但它却忘记了一件事:因为在中国尚没有形成分垃圾的生活习惯(生活方式),使得企业面对这项新发明而望而却步。

 

因此,判断知识所生产出来的成果,只能是来自组织的外部,而组织的外部则是整个社会,而社会判断一项新发明或新创意的成果,则取决于社会的“生活方式”。

 

显然,“知识”所产生的成果(无论是技术发明、还是思想创意),需要来自(社会的)“生活方式”的检验和判断,一般来说,我们可以把它分成三种情况:一种是“落后的、过时的”生活方式,假如有人宣称发明了一辆新的马车具,那当然在当今的社会成为一种笑谈了,因为马车代表着陈旧的和落后的生活方式,当然,假如马车能够被当作一种“怀旧的生活方式”则是另外一回事,怀旧会成为一种生活方式,而落后则仅仅代表着生活方式已经被时代所淘汰;另一种是“当下的、恰当的”生活方式,显然,无论是发明还是创意,都必须特别关注“当下的”生活方式,因为当下才是最具有商业价值的,它意味着无论是技术或产品都是当下生活所必须的、而不是可有可无的;第三种则是“未来的、可能发生的”生活方式,确实,这就需要企业的探索和冒险精神,因为它是我们未遇到过的,虽然它有可能在未来发生,但是它却最具不确定性,假如未来没有发生这种生活方式,那企业将遭遇到灭顶之灾。

因此,符合“当下的、恰当的生活方式”的专利或创意,才是最具有商业价值的知识成果。虽然我们不能够准确的说出“什么是当下的或恰当的”,但我们所知道的是:你正在生活在当下,你的生活方式就是当下的生活方式,因此,你特别需要关注你的周围的生活----“关心你的周围生活”就成为了知识(能够)成为成果的理念,而“观察法”则成为了最简便也是最有效的方法,留心你的周围是否正在形成一种无形的生活方式?因为生活方式之所以具有商业价值,就是因为它能够聚拢人气,并且形成一股强大的人流;小众的人群很少或是没有商业价值的,只有当成为一个庞大的人流,才会具有商业价值,一般来说,人流越庞大,其商业价值也就越大,反之亦然。

 

从这个意义来说,“创意”比“发明”更有商业价值,其“知识的成果”也越加的显著,因为“创意”是对于生活方式的一种理解或创造,而“发明”则更多的是纯粹的技术性的,虽然伟大的发明是那么的令人注目,可“伟大的发明”总是显得凤毛麟角。从本质上来说,发明也是创意的一种,它依旧是源于发明者对于生活方式的理解,假如发明者不明白这一点的话,那么,发明将很可能遭遇到失败的厄运,就如同浙江曾经的一个发明了“削水果皮的机器”的人一样,他的本意是为了减少家务劳动而发明了削水果皮的机器,可他却忘记了削水果皮也是一种生活方式,除非你能够改变这种生活方式,否则,削水果皮的机器将成为“无成果”的发明。

 

因此,“生活方式”既是知识成果的源头、又是知识成果的检验手段。假如不是如此的话,就不会有90%以上的发明专利躺在专利库里呼呼大睡了,换言之,正是因为90%以上的专利不适合当下的生活方式,所以,充满人类智慧的各种发明才会无用武之地。当然,我们不可能坐等恰当的生活方式的发生,至少,对于那些基于“未来的、可能发生的”生活方式而发明的技术或专利,我们需要细致而耐心的培育和浇灌,确实,“培育”一种生活方式总是那么的漫长和辛苦,可是,它却是基于未来的可能发生的生活方式所发明的专利或创意的必须。

l         最有价值的创意是“帮助他人发现价值”

 

从本质上来说,知识的成果,几乎无一例外的都是创意的成果;而最有价值的创意,则是“帮助他人发现价值”。

 

确实,我们可以把世界上的所有产品都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基于生活基本需求的必需品,另一类是基于身份而用于装饰的奢侈品----无论是“必需品”、还是“奢侈品”,都隐含着这样一层意思:因为我的生活离不开你,所以我才会把它买回来,否则,我将把企业所认为的好产品视为垃圾产品,从这个意义来说,所谓的“好产品”与技术的先进性无关、与发明的创新性无关、更是与专利的精巧性无关,而是仅仅与生活方式构成密切关联。

 

也就是说,好产品总是生活方式的“跟屁虫”或“附着物”,它们如同年糕一样的牢牢粘在生活方式的身上,既撕不掉也甩不掉。那么,什么东西能够让人“撕不掉也甩不掉”哪?只有一样东西,那就是它帮助你实现了自身的价值!显然,“必需品”虽然是基本生活的必需,但在当今商品已经极大丰富的今天,它不是撕不掉也甩不掉的,而“奢侈品”则更是可有可无的装饰品,你随时随地可以摆脱它的束缚,因此,所谓的“撕不掉也甩不掉”的产品或创意,只剩下了一样东西,那就是“它帮助你实现了自身的价值”。

 

曾经有人评论中国阿里巴巴公司的马云,称他创造了中国最大的也是最有价值的互联网公司,可马云却说“我是典型的互联网技术的外行,我只是做了最纯粹的传统贸易而已”,事实上,马云是做了一个无业务边界、无国家边界的大市场,而这个虚拟的无边界的大市场的价值就在于:它帮助了千上万的中小企业,找到了传统贸易方式所找不到的商机!它当然是一种有价值的“创意”,它仅仅是利用了互联网这个现代的技术,却是在帮助中小企业在实现自身的价值,换言之,成千上万的中小企业之所以会依赖于阿里巴巴,仅仅是因为它帮助自己实现了自身的价值。

从这个意义来说,未来有价值的公司,都是“利他型”的、而不是“利己型”的----只有当你能够帮助他人实现价值时,你才会获得生存和发展的机会。

 

同样的,你也不能说新东方教育集团是“做教育的”或“培训英语的”,因为“教育”仅仅是一个行业或产业的边界,而“英语”也仅仅是教育行业的一项业务或工具,事实上,它的实质只能这样来概括:它是在帮助他人实现自身价值!----因为英语这项技能而帮助他人实现了自身价值或发展机会。显然,“英语”是一个特定时期的工具,我的意思是说:假如有一天中国的社会发展的情况发生了改变,那么,英语将不再成为帮助他人实现自身价值的工具,那时的新东方必须寻找到新的“帮助他人实现自身价值”的工具;假如新东方找不到新的工具,那么,它将因为不能够帮助他人实现自身价值而关门歇业。

 知识产权成果 知识产生的成果

 

因此,知识的成果是社会性的、而不是技术性的----“发明”主要是技术性的、而“创意”才代表着对于生活方式的理解或重新理解,而“发现”或“重新发现”生活的意义,只能是从“帮助他人实现自我价值”的角度来考虑。

 

每一项发明或每一项创意,都必须深刻的反省式的自我质问:你的这项发明或创意,能够给他人带来什么样的价值?假如你说“我的这项发明技术是多么的先进”,它仅仅代表着技术的先进性、却并不代表着能够给他人带来价值,因为先进性不等于帮助他人实现价值;假如你说“我的这项发明市场前景是多么的广阔”,它仅仅代表着可能的市场预测或边界、却不代表着它是已经真实存在的市场,因为市场价值取决于你的发明是否能够帮助他人提升价值;假如你说“我的这项创意是天下独一无二的”,它更是荒唐的和滑稽的,因为天下独一无二的创意,完全可能是天方夜潭或异想天开。只有当你质问“我的发明或创造能够给他人带来多么价值”,你才可能获得真实的有价值的发明或创意。

显然,从“利他性”来考虑问题,意味你必须彻底更换脑筋或思维方式,几乎无一例外的,“利润、效率、产值、市场占有率”等等词语,都是基于传统的“利己性”来考虑企业或管理的词语,而只有“他人、价值、生活方式”等等词语,才代表着未来的基于“利他性”而考虑企业管理的词语。

 

“帮助他人发现价值”,意味你必须眼光向外去观察和关注火热的生活,而不再是眼光向内的去关注企业组织的内部管理。虽然企业组织的内部管理也十分重要,但是,它却是成熟的管理技巧或技术,相反的是,基于外部的发现生活方式的方法或技巧却很稀少。确实,我们几乎没有发现或重新发现“生活方式”的意义、方法和技巧,但却不妨碍我们尝试着找出发现生活方式的方法。一般来说,恰当的或正当的生活方式,是隐藏在不合理的生活方式中,换言之,发现了不合理的生活方式,就找到了正当的或恰当的生活方式的源头。

 

因此,企业未来的新战略,就是发现一种不合理的生活方式。需要特别提醒企业注意的是这样两个问题:

 

第一,不合理的社会生活现象,必须能够形成一种不合理的生活方式,也就是说,它必须是大众的、而不是小众的,它必须成为一种社会生活方式、而不能是极少数人的个别现象,假如不是这样的话,那么,它将没有商业价值,或者,它的商业价值将大打折扣,因为没有足够多的人流量,就没有企业的生存空间。中国的分众传媒公司,发现了白领阶层等待电梯的无聊空白时间带来的商机,并因此在美国纳斯达克成功上市,原因就在于:写字楼的电梯旁是高人流量的汇集地点,是一种在写字楼里“上班”的生活方式,支撑起了等待电梯时的高人流量。

 

第二,发现一种不合理的生活方式,其目的在于解决它而不是加剧它,也就是说,企业完全可能做出与此相反的荒唐举动,即:用一种不合理的生活方式,去解决另一种不合理的生活方式。在中国浙江,一些头脑灵活的民营小企业,曾经开发出了一种自动削水果的削皮机,这听起来象是一个很不错的主意吧?即减少了个人居家劳动强度,又符合休闲生活方式的要求,但是,它却如昙花一现般的迅速的消失了,原因恰恰是它的自动削皮的产品功能太强大了,反而把居家生活中的家人之间的情感交流方式给消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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