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该如何经营这个命题,这些年来的种种讨论与实践已很多很多。本人以为,其亟待解决的问题是如下一些视点如何确立。
第一个视点,经营城市的本钱从哪里来?答曰:财政收入。这已是西方的经验,比如说在巴黎市今年的财政收入是100亿法郎,下一个财政年度立马用的最多有30亿即可,眼前并不马上用的就70亿法郎,这样,就可以按年份委托一个企业去经营。受托企业靠“养鸡生蛋”赚钱——以钱生钱。而在我们国家,很多时候是动不动就简单地、直接地拿着一块地去经营。这弄不好就可能出现违法、违规的问题。
第二个视点,经营城市的标的物是什么?答曰:城市基础设施。政府经营城市之标的物,实实在在说,只能是基础设施,比如水、电、交通,马路等等这些东西。城市经营,从直接意义上来讲,不算企业资本经营,应该是税收经营。
第三个视点,城市经营的企业化形式是什么?答曰:委托经营。如果事实上已在搞企业化经营,那是必须委托进行的,不能径直由官员们去运作。像交钥匙工程便是如此;好多的高速公路就是如此建起来的。这是一种情况。还有一种情况是像淡马锡工程部那样的;法国的工程部下边也是在经营。它们的体制是这样的:一层一层——一共经六层委托代理,到最后那一层便成了企业,经过六层委托以后才完全转化成为企业。这亦可叫间接政府经营。
第四个视点,城市经营中的政企关系是什么?答曰:打造互补机制。亦可叫“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在这种形式下,政府创造宏观环境,企业自主经营。比方说,北京某区区长或者北京市的市长,给某某企业搞一个什么节,一个企业无法搞定,政府帮企业办妥,这即一种很好的互补形式。政府帮着它搞,以利于企业实际经营运作。这就是咱们说的政企合作与政企分工的典型形式。
第五个视点,城市经营中如何政企分开?答曰:划清政策、法规边界。这就是政策性经营,即政府出一些政策、法规来指导城市的经营运作。政府不能够直接去当商人。具体来说,关于土地、用工、金融贷款,等等都涉及到经营政策问题。现在咱们的政府官员都在这儿插手,也就是常说的政府官员和企业家穿连裆裤,这当然不行。在西方有时也有些政府和企业难分彼此的事。比如,克林顿来,或者布莱尔到哪个国家去,带一帮企业家去。但是,克林顿或者布莱尔只是跟咱们的领导人签个整体协议,具体的买卖怎么做,那还是企业家们之间的事儿。
这里的确也有个政企合作和政企分开是如何分开的问题。咱们现在是有政企合作却没有政企分开,所以我们的政企关系有着胴体症的嫌疑,二者是混为一谈的。它不是在分开的基础上的合作。就如人的心脏一样,左心房和右心房绝对不一样,但它们又是相互协调形成了互补机制。这才是科学的政企合作、政企互动、政企配合的体制,就应该像左心房、右心房的关系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