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万物之灵。
在世间万物中,人是一个最复杂的存在物,这个存在物,构成了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人的生活的一切表现,都是社会生活的直接表现。因而,脱离一定社会而绝对独立的个人或个人的活动都是不存在的,因此,重视个体品格的重要性也正在于此,用哲学语言来说就是一般职能存在于个别中,个性之中包含着共性。
品格生活的特点在于它的内在自律性,内在自律性的根本在于个体品格的维系度。和谐社会公民品格建设,就是抓好个体品格的内化过程,即将个体的外在行为内化为心灵的习性,内化为自我品格,通过学习,汲取知识,在品格教育、品格体现、品格激励三个方面得到陶冶情操的知识培育,促进有中国特色的、比较完备的社会主义品格体系的早日形成。
品格教育是个体品格内化的基础
个体品格是一种个体的心理品质,是在一定的社会品格准则和规范影响下,形成的个人品格意识和行为特征,因此,个体品格是构成个体人格因素的最重要的核心部分,是衡量个体人品价值的决定尺度。
品格是一种特定的社会意识形态,品格的原则和规范是根据一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社会经济关系而产生和发展的。人在长期社会实践生活中,受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各种形式教育影响,形成特定的内心信念,并以这个内心信念为基本条件,在政治、思想、道德、品格和文化知识、技能等方面,达到一种能力及形成的品格,这种深刻的品格认识、强烈的品格情感和顽强的品格意志的有机统一,是人据以进行品格行为选择的内在动机和道德品质所构成的基本要素。
品格教育的对象是知、情、意、行相统一的完整的人,不仅是课题,而且又是主体,品格教育的过程是品格认识、品格情感、品格意志、品格行为的统一。孙中山先生说:“德智并重,以德为本”。古人亦云:“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作为社会的人,生活在三个领域,即职业生活,社会公共生活和家庭生活之中,这三个生活领域各有其相应的社会品格要求。作为人的社会,品格教育不可偏废。
品格认知对内化过程起着制约的作用。人对是非、善恶、廉耻的评判,来源于对品格准则、行为规范知识的了解与掌握。从品格相对独立性特点来看,历史联系性与继承性使得泥沙俱下,品格的继承需要阐发;从现今市场发育还很不完善情形来看,市场本身追逐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冲动,很容易导致对品格规则和品格行为的不断违反和破坏;从品格教育内在特征来看,监狱管教人员在实践中自有精辟见解:“法律所能解决的是人们不犯罪,却不能解决犯人重新做人,重新做人只能依靠品格教育。”品格风尚的改善,主要还是一个如何在守法人群中进行有效教育的问题,当今的品格教育不仅要使人明白应该怎样做,而且还要使人知道为什么这样做,“文明修身”,逐步实现从基础修养到理解信念的渐进发展。
品格体现是个体品格内化的外在表现
品格建设的本质就在弘扬正气、建立新型的人际关系,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品格存在经品格教育传递给知觉体,知觉体通过感知力、理解力不断接受、整理、加工与改造,再经筛选、分析,转变为内化储存,形成一个人个性中具有品格评价意义的核心部分,使人的思想、情感、志向、良心、爱情、幸福、荣誉、信仰等都在个体身上得到具体表现,构成一种复杂的、有组织的情感倾向。
品格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自律的核心是良心,也就是说,品格体现的特征,第一是自知的行为,第二是经过品格意识的指导所作出的自觉自愿选择的行为,是达到在一定内心信念和品格责任感的驱使而自觉履行对社会和他人的义务,也就是具有能动性而成为自觉自愿。内心信念的最大特点是自觉性,这是其他力量所不能代替的。
古代先哲说过,人无公德“不能群”,无私德则“无以立”。人“知耻”而具个体品格品质,又有个体形成良好品格素质的内在动力。这种认识通过一定思想形式和社会途径回到人的社会的生活实践,达到客观性与主观性的统一。
品格体验加深了内化过程,事业心、责任感、义务感、荣誉感、友爱、同情、爱国主义情感、集体主义情感等,认知转化为情感。品格体现通过行动表现,强化、巩固品格认知和品格感的作用,促进品格的内化过程。
品格体现是构成个体品格内在品质的重要成分,是内在品质的外在表现。“行”由“知”来,“知”由“行”生,这里是一个辨证的关系。“行”增强了品格认知,“行”又增强了品格意向,因此从实际意义上说,“行”比“知”更为重要。孔子曰:“始吾于人也,听其言而信其行;今吾于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论语·公冶长》)因为“行”本身是实实在在的,能够为自己和他人所感知的,而“知”是口头的、肤浅的,只“知”不“行”,或只有意愿而无行动,则成为虚伪的“品格”。只有做到“知行合一”才能包含了个体品格的多种内在品格成分,也只有通过品格体现,才能加强人际沟通与交往,加深情感的内心体验,达到内心与外表的相统一。
作为知觉体单个的人,受知觉意识主义与兴趣的限制,品格体现往往是某些突出、某些忽略,有的只是机械反映、简单相加,规范“变形”更是在所难免。作为品格体现的个体品格行为,正是在外化过程中展示内化表现,并且在反馈过程中再次提高品格信念、理想、习惯的更高层次的品格意识阶段,而且是在反复多次的认知——体验——行动中得到有序发展,提高个体品格,逐层深化个体品格的内化过程。
品格激励是个体品格心里积淀的机制
现代社会是建立在平等交换的原则基础之上的,因此,社会的人际关系是物质和精神财富的交换关系,这个关系的相互补偿才使得人际活动与人际关系得以正常运行。
按照马斯洛的需要理论,人都具有荣誉感和成就感这种高层次的需要,社会的肯定和尊重使人产生愉悦的情感体验,从而受到鼓舞,而发出更大积极性,这种积极性形成定势而长久保持,产生重要影响。需要是品格内化的原动力,品格情感是道德内化的催化剂。个体既是社会关系的主体,又是社会关系的客体,作为课题,以自己的外在价值来满足社会和他人的需要,作为主体,自己的需要又要从社会和他人那里得到满足。
社会和他人的尊重,激发更大的社会情感,形成一种理解与信任的氛围,产生一种心理“共振”频率。作为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所提倡的行为规范总和的品格,既是人的行为规范,又是评价人的行为的标准,这个标准又因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与多层次性,还因人的文化修养、思想水准等诸多方面的差异,造成品格体现的层次性,然而它的深化向善背恶、慕正厌邪的品格感情却是相同的。品格激励正是在品格认知与品格行为的多次转化过程中起中介作用,在物像——情态——理想境界运转中心理相容、交互作用,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促进品格形成。
以理解为内涵的信任,是更高层次的默契。品格激励是给予品格体现者的赞赏、表扬、表彰、友谊、尊敬和授予荣誉称号等精神鼓励,也有物质的经济形式奖励。社会品格与舆论上的鼓励措施,是创造一个谴责和制止少廉寡耻行为大环境的重要方面,大力宣传社会上的正面典型,弘扬真、善、美,其社会激励作用不可估量,然而,其宣传表扬的本身,也是对正面典型人物的极大激励。对品格体现者的激励,使品格的火焰燃得更旺盛,他的基础就是信任与理解,这种纯粹的感情渗透,加深了品格情感的心理积淀,不仅促进了客体的品格内化过程,而且也同时促进了主体的品格内化过程。社会环境的信任与理解,正是个体品格内化的助动力。
同样,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物质奖励也是品格激励的一个重要方面,很多城市设立的“见义勇为奖”、“助人为乐奖”、“廉政举报奖”等发挥了很好的作用。我们在新的历史时期,应该全面地看待利益的作用,改变以往单一的精神激励的方法,合理理解人对利益的需求,运用好品格激励这个方法,深入地、持久地、全面地促进人的品格内化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