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始终认为,经济学就是为了揭示经济事物的运动规律的一门科学,而管理学就是一门如何按经济事物的运动规律办事的科学。于是,作为经济事物的一种,腐败这种经济事物的运动规律是否也是我们所要揭示的?是的,回答是肯定的。那么,如此是否是在说,我们是否也需要按腐败这种事物的运动办事办事呢?否,回答是否定的。如此这般,作者不就否认了“管理学就是一门如何按经济事物的运动规律办事的科学”的之说?下面就来讨论一下。
一、什么是腐败规律、腐败程序?有什么本质特征?
在上述,我们已经认识到了腐败的物质性。如果关于这一点已无庸置疑,那么,对于腐败物质运动的规律性,也就不用再置疑。这是因为,世界是物质的,物质的运动都是有规律的。而现在的问题是,即便如上所述,那我们认识腐败物质的运动规律又有什么意义?当然有意义了。笔者以为,腐败这种东西之所以屡禁不止,原因之一就在于其规律性难以揭示。
(一)什么是腐败规律?有什么本质特征?
不过,现在好了,因为我们至少已经发现了腐败的物质性。可以肯定,能够发现腐败的物质性,对于我们揭示其规律性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用传统哲学上的那句话说就是,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物质的运动都是有规律的而不是杂乱无章的。腐败物质亦如此。
1、什么是腐败规律?是怎样产生的?
可以肯定,作为物质形式而非仅仅是意识形式的腐败物质,其运动一定是有规律的。至少,大家应该承认,我们所认识、了解的这个客观世界都是物质的,当然也应该包括腐败在内了。关于腐败的物质性,由于已经在上述予以阐述,这里也就不再赘述了。那么,认识腐败的物质性对于我们来说又有什么实际意义?毫无疑问,就在于认识腐败物质的运动规律。
那么,什么是腐败规律?笔者以为,所谓腐败规律是指腐败这种物质形式的产生与存在状态,发展与转化趋势。简单地解释就是,作为物质形式而并非仅意识形式的腐败,不仅有其产生与存在的原因,也有其发展与转化的可能与必然性,或者说也有其灭亡的可能与必然性。试想,就连宇宙、人类、社会都有灭亡的那一天,难道腐败这种物质形式就没有了吗?
当然有了,关于这一点,是可以坚信和无庸置疑。换言之,我们之所以要在这里不厌其烦地讨论腐败,目的、意义也就在于认识腐败这种东西灭亡的历史,否则笔者也就没有在这里涂鸦的必要。不过,在这里笔者需要特别说明一点,那就是,作为物质形式而非仅仅是意识形式的腐败,是不会自己走下其历史舞台的,笔者甚至认为,其生命力不逊于反腐败物质。
如果要问为什么?我的回答是,腐败不仅仅是意识,也必然是物质,其物质性势必与反腐败的物质性同在。当然,也必然与反腐败物质同死。什么意思呢?就是说,腐败物质需要由反腐败物质来制约,而且必然与反腐败物质同生死,共命运。因此,为了使腐败物质走上灭亡之路,人类就须为腐败承担必要的当然也是必须的腐败成本,它就是反腐败物质生产。
那么,腐败物质的运动规律性又是怎样产生的?笔者以为,就产生于腐败场。上述我们已经讨论了什么是腐败场,这里也就不再赘述了。表现在,腐败这种事物之所以会产生,就在于,在腐败的背后,常常隐藏着巨大的经济利益、政治利益。如果从经济学、管理学的角度上去看问题,我们当然也可以把腐败物质的运动规律,看成是一种价值驱动的必然结果。
2、腐败规律的本质?为何体现腐败程序?
首先需要再说明一下的是,腐败系非一般意义上的经济物质,我们当然可以把它认定为是一种反经济物质。关于这一点,我们必须要给予充分的认知。否则,如果把它看成是经济物质而非反经济物质,那么,我们也就谈不到歼灭腐败物质的问题。表现为,腐败是对名与利的非理性追逐。大家知道,对于上述现象,被西方经济学学家、学者称为“理性人假设”。
笔者以为,与其把上述叫做“理性人假设”,倒不如把它们叫做“非理性人假设”更恰当一些。这是因为,“理性”与“非理性”始终都是一个相对的范畴,而事实上是,由于在特定的环境下,人的“理性”常常会被泯灭,所以,从这个角度上去看问题,“非理性人假设”反而更客观、更有实际意义。什么意思呢?就是说,我们不如把人假设为“非理性”的!
如此说来,我们就没有对那些“非理性人”加以限制、制约的办法了吗?否,回答当然又是否定的。这是因为,人的“非理性”往往是由于处于一定的“非理性”环境,并不是说只要是人都是“非理性”的。什么意思呢?就是说由于人们常常会处于“非理性”之环境中所以才为包括腐败在内的“非理性”行为的产生创造了必要的条件,并非人人都是不理性的。
换句话说,如果我们把人都假设成“非理性人”,那么局面将大不相同。用中国的一句谚语,就是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再换句话说,如果我们能够把使腐败得以产生物质条件、环境都改造成反腐败物质、反腐败环境——等于把人假设成“非理性”的,那么,我们还担心有不理性的人存在吗?我们还担心有包括腐败在内的事物的发生吗?
那么,腐败规律的本质体现了什么?笔者以为,就体现为它是一种“腐败程序”。什么意思呢?就是说,腐败物质的规律性是通过一定的运动程序表现出来的。换言之当然也可以理解为,在经济社会的发展过程中,腐败现象之所以会产生、存在、发展,是由于在我们的经济社会程序中,有符合腐败物质产生、存在、发展的程序,当然是需要我们的研究的了。
(二)什么是腐败程序?有什么本质特征?
那么,什么又是腐败程序?腐败这种程序又是怎样形成的?它与管理学、管理学意义上的经济程序又有什么区别与联系?而我们又如何去认识这种程序、管理这种程序、制约这种程序以达到避免、防止、根除腐败现象产生的目的?好啦,下面我们再来讨论讨论这些问题。
1、什么是腐败程序?是怎样形成的?
什么是腐败程序?笔者以为,它是一种能够使腐败得以产生、存在、发展,并且,也能够使腐败发生转化的一种反经济程序。需要再次说明一下,研究腐败规律、腐败程序绝不是为了生产腐败而一定是为了消灭腐败,虽然不可能完全消灭,但目的性不容质疑。诚然,要做到这一点并非易事。这是因为,所有的物质环境的改变都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办到的事情。
比如,我们就很难改变一个国家业已形成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经济程序,尽管某种政治、经济制度的存在或许对腐败现象的产生有利,但我们也不能倒洗脸水连同孩子也一并倒掉。换言之也就是说,我们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产生一定的腐败程序是不可避免的一件事情。这是因为,经济程序与反经济程序本来就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是难以分割的。
换句话说,如果没有腐败程序,也就没有经济程序可言。这又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经济程序与反经济程序就如同是一种生物体的两种不同的性激素的道理一样。也就是说,人类在设计经济程序的同时已无可乃何地设计出反经济程序。或许读者会问,人类为什么要设计反经济程序?难道是吃错药了吗?否,回答当然是否定的,因为谁也没有那么傻、那么愚蠢。
既然如此,反经济程序又是怎样形成的呢?笔者以为,它与相对意义上的各种资源的相对短缺有关。也就是说,由于人类社会在经济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一些资源始终相对短缺和一些商品相对过剩有关,即为了获得某种相对短缺的资源或为了销售相对过剩的商品,一些人就不得不向掌握、管理这种资源的人行贿,以获得资源的使用权、开采权、购买权的目的。
而从这个意义上说,人们之所以要实行民主制度,之所以要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都是为了获得比较公平的、对各种资源的使用权、开采权或者说相对意义上的购买权。而令人遗憾的是,任何一种政治制度、经济制度都不可能完全做到这一点,因为绝对意义上的公平和公正是不可能存在的。于是,在这种情况下,腐败程序的产生、形成也就具有了必然性。
2、腐败程序的本质?为何体现腐败模型?
那么,为什么说经济程序与反经济程序或者说腐败程序与反腐败程序又是同生死,共命运的呢?笔者以为,它与一种事物的多种用途有关,而用经济学上的话说,它是由同一种事物、物质存在多种使用价值有关。这其中的道理比较容易理解。比如,人们可以用相同的物质干不同的事情。比如,人们可以用手术刀治病救人,而犯罪分子也可以用它来杀人越货。
换言之也就是说,所谓腐败,其实就是一些腐败分子,利用手中的权力,改变了经济物质固有的使用价值而已。在这里需要再说明一下,所谓“改变经济物质固有使用价值”,是指对经济物质、经济过程之管理、购买权而言的。大家知道,腐败分子对经济事物、物质的管理权是人民赋予的,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可如果用于私利,那使用价值就被改变。
这也正是笔者为什么要说,经济程序与反经济程序或者说腐败程序与反腐败程序为什么是同生死,共命运的道理——要么为人民服务,要么不为人民服务而为自己服务。要么怎么说经济程序与反经济程序或者说腐败程序与反腐败程序就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即当用来为人民服务时属于经济程序;反之,则属于反经济程序。认识这一点,显然是非常必要的。
如此,当然也就说明了另外一个问题,就是说所谓《腐败疫苗》说穿了就是要将可能生成的反经济程序改造成经济程序,使它没有形成反经济程序的可能。正是由于此,笔者才以为,无论腐败对经济社会的发展有多么大的危害性,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腐败一定是物质的,腐败物质的运动一定是有规律的而不是杂乱无章的或者说是无程序的东西。
那么,腐败程序体现的又是什么呢?笔者以为,就体现为“腐败物质的运动规律或者说腐败物质运动程序模型”,简称为“腐败模型”。腐败物质运动难道也具有“模型意义”?是的,回答是肯定的。换言之,如果腐败物质的运动是没有规律的,自然也就不具有“模型意义”了。再换言之,如果腐败物质的运动没有规律、没有程序,《腐败疫苗》也不可能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