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比特网 作者:赵福军
案件回放:
2005年初,被告人于某诱骗多名游戏玩家向其提供真实身份资料,然后冒充该玩家骗取网易公司向其发出新的安全码,从而成功盗取该玩家帐号下的虚拟财产并在互联网上公开销售。
发现此情况后,网易公司联合受害玩家于2007年3月底向公安机关报案。接到这起涉及众多游戏玩家财产安全和利益的案件,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在网易公司和相关玩家的积极配合下,广州市公安局网监分局联合山东临汾警方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取证,经过不懈努力,于同年5月18日将于某抓获归案。
广州天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被害人游戏资料,并非法窃取多名被害人的虚拟财产,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2008年8月法院据此对于某处以三年零三个月有期徒刑,并判处一定数额的罚金。
比特网(ChinaByte) 10月24日专栏(赵福军)自从有了网络游戏,就有了各类虚拟装备的产权纠纷,因为每个游戏ID和系列装备的背后,都暗含着网络游戏玩家大把的时间、金钱和精力耗费,正因为如此,近几年,关于网络游戏虚拟财产是否属于公民个人合法财产?是否应该给予保护?如何保护?等话题讨论一度成行业热点。
但由于立法的滞后,现行《民法通则》是在互联网还未出现的情况下出台,导致网络虚拟财产是否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是否应该保护存在立法盲点,这就导致各地的公安、司法机关在面对游戏虚拟财产案件时做法不一,有承认虚拟财产是公民合法财产,依据合同法给予保护的,也有根本不予立案的,再者中国不是判例法国家,各地的司法判例,仅具有借鉴意义,并不具有司法援引的权威,这些导致众多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纠纷的玩家无所适从,维权无门。
通常而言,玩家发现自己的虚拟财产受到侵害,例如被盗,都会向游戏运营商求助,但游戏运营商通常会要求玩家向当地公安网监部门报案,接到协查函后才给予办理,否则并不接受玩家的投诉,而当玩家到当地公安网监部门报案时,大部分执法者以立法存在空白,游戏虚拟财产是否属于公民应该保护的财产仍旧是个问题为由不给予立案,更不会协助调查,在这样的情况下,玩家的权益就被完全搁置。
而上述案件中,正是网易公司联合受害玩家于2007年3月底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这一举动,才使得当地公安机关积极介入,并从而使得该案件最终得到法院审理,犯罪嫌疑人最终得到三年零三个月有期徒刑的惩罚,玩家权益才得到保护。可以说游戏公司在保护游戏虚拟财产中的作用是十分明显的,值得众多游戏公司借鉴。
其实,当玩家注册进入某游戏时,在游戏公司与玩家之间就已经具有网络游戏消费娱乐合同契约关系,在玩家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游戏公司就应该积极对玩家维权进行协助,这里的协助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公安网监执法机关查看游戏服务器后台数据,更包含对玩家维权获取证据给予配合,这不仅是合同法律中义务,更应该是职业和道德责任所在。
据第三方调研公司预计,在未来4-5年间,国内网络游戏产业还将继续保持20%以上的增幅,在2011年整个市场规模将达到401亿元。综观国内互联网经济的核心赢利模式,网络游戏当之无愧是顶梁柱,盛大、金山、九城、腾讯、网易、完美世界等众多公司都靠游戏模式赚的盆满钵满,但一直以来,游戏玩家与游戏运营商、游戏玩家与侵权者之间的纠纷却并未合理得到解决,没有一套成熟的纠纷解决机制,如果这个产业的最终买单者的权益得不到保护,显然这个产业还不是很成熟,因此这也值得网络游戏产业界,尤其是立法部门应该积极能动的给予关注,在适当时间,出台相关政策,将玩家的权益给予合理保护,只有这样,这个产业的明天才会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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