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2月9日发布《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36号)称,社保基金买卖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
免税再次为社保基金在资本市场的特殊身份背书,加上政策优惠条件,其他机构投资者难以望其项背。
其他机构投资者在个别税项上机构投资者享受优惠待遇,如2002年8月2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28号)就有优惠条款,“对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这一“暂”就“暂”到现在。而上市公司分配给机构投资者的股息收入,本身就是上市公司的税后收入,机构投资者在财政年度按照所得税征收,如果投资方与被投资方所得税率相等,投资方不需要再缴纳所得税。可见,大部分机构投资者不必重复缴纳所得税。
其他机构投资者在个别税项上享受的税收优惠,与社保基金可以享受一揽子的资本利得税优惠有本质不同,社保基金享有的一揽子优惠相当于“免税金牌”,政府拔高了社保基金的赢利能力,意味着社保基金获得的股权投资收入、二级市场价差收入、债券收入,全部被豁免税收。如果今后债券利息税重新开征,资本利得税重新调整,只有社保基金可以免税,只有社保基金独家享有明确的政策预期。
如此一来,还有哪家机构可以与社保基金争锋?
我国个人股息、红利所得要按20%的比例税率上缴个人所得税(股改以后优惠为10%),而实际上,股份公司派发给股东的股利是从税后利润中支付的,这就造成对股利的重复征税。相对于个人投资者而言,社保基金拥有了10%的政策赢利空间。
相比其他投资者,社保基金拥有的巨大赢利空间。其他机构投资者在每财政年度要按照所得税、增值税等税项足额上缴税收,风险投资公司的所得税率从33%降至25%,除了国债以外,其他债券都要征收利息税,虽然目前减免利息税,但经济周期逆转,利息税很可能仍然要开征。只有社保基金,不管刮风下雨,不管通胀通缩,都能享受零税率。也就是说,其他机构投资者要拥有收益超过10%以上的能力,才能战胜社保基金。
在社保基金成为股市利好之源的时候,给社保基金套上金钟罩,原因可能是不想让社保基金遭受损失,有关方面或者对于未来或者今后可能出台新的税收政策。
社保基金被誉为资本市场上的神勇无敌手,其实不过是羡慕社保基金谁与争锋的独特市场地位,免税政策的出台印证了这一点。实际上,记忆力好的人不会忘记社保基金在中石化A股被套牢两年,2002年大亏,到2003年才解套。在一个单边做多的市场,如果舍得资金成本和机会成本,用时间换空间的话,在2000点以下入市,总有一天会获得不菲的收益。
社保基金入市显示某些行业估值处于底部区域,但令人诧异的是,社保基金并没有给其他基金带来追随偶像的效应,难道其他基金是笨伯投胎?12月5日社保基金正式宣布将追加股票投资,但实际上11月份就已经委托增加100亿元投资额度给基金公司了,目前很明确指向这一轮反弹。其他基金不是不敢追,只不过更加市场,付不起时间成本和机会成本,赎回与排名的压力如泰山压顶压在市场基金的头上。
笔者曾经呼吁,社保基金不适合充当平准基金,同样不应该以损害市场规则的方法给社保基金保驾护航。国有股市值减值补充社保动虽好,却违反了更根本的公平原则,受到了市场的严厉报复。给社保基金免税相当于让纳税人让社保基金买单,损害的是其他投资者与纳税人的权益,形式不同,损害市场公平环境的性质完全相同。前鉴不远,为何重蹈覆辙?又想让社保基金保值增值,让社保基金充当准平准基金,又让社保基金进行激进的风险投资,世界上哪有这般好事?
社保基金很重要,理应秉持稳健投资的办法,主要投资取向应该是购买政府债券、优质公司债以及稳健型的基金等,同时,动议已久的国有股权划拨社保应该早日成行,以保障社保的证券拥有量。让社保基金成为一级市场大鳄,进而直接参与二级市场搏杀,表面上是温暖了市场,实际上,市场基底会冒出一丝凉意。
注:有朋友想看新领养的大头,以下这张很像,大头跟着我,晚上只能一个人在家,颇寂寞,幸亏听话,极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