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12家城商行战略合作 招行辽宁再推技术管理优势
《2007年新闻笔记第五十篇》 经济观察网讯 本报记者 刘长杰 沈阳报道 12月18日,招商银行沈阳分行与辽宁省12家市级商业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按约定,协议双方将在融资、代理、风险参与、企业年金等多个业务领域进行合作。 “从融资、结算等传统业务发展到资产管理、企业年金等新兴业务合作,”辽宁省银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就此表示,此次在会员之间实施的大规模、跨地域、跨行业的战略合作,在辽宁银行业历史上尚属首次。 “这是一次强强联合。”辽宁锦州市商业银行的一位高管说,“我们看重的是招行的管理水平,招行看重的是我们的城市网络。” 从计划经济年代开始,工业大省辽宁就有着较高的城市化水平。改革开放以来,辽宁省内密集的14座大中城市,成为直接推动各市城市商业银行建立、改制和发展的主动力。特别是东北振兴战略实施三年来,隶属于该省各市的城市商业银行正式进入加速发展期,这其中不仅诞生了两家全国性的商业银行——盛京银行、大连银行,与此同时,其他各城市商业银行也在分布均匀的基础上具备了地域、网点、资金等资源方面的优势,并呈现出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资产质量明显改善、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力度加大的特点,从而成为全省银行业的一支主力军。 然而,尽管网点众多、资源突出,但脱胎于辽宁各城市信用社的城市商业银行,在技术和管理上,乏善可陈。 招行的情况正好相反。作为国内领先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招行沈阳分行在企业制度、经营理念、管理措施和激励机制上,都可圈可点;加之领先的硬件设施,招行已成为辽宁省内银行业中最具经营活力的竞争实体。 然而招行的业务拓展“短板”也显而易见。尽管有超过十年的努力,但直到目前,招行也仅在沈阳设立了14个支行网点,而在辽宁省(除大连)的其他城市,只有2个网点。这让一直试图在辽宁大施拳脚的招行深感力不从心。 此前,招行曾与沈阳市的农村信用社系统签订了类似合作协议,但由于农信社的改制工作迟迟不能完成,这只向外延伸的金融触角只好收回。此次招行与各城市商业银行的深度联盟,双方既可以依靠合作单位的资源,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又可以解决单一银行无法解决的问题,可谓双赢。招商银行沈阳分行行长史兆斌据此认为,与各城市商业银行合作可谓是真正意义上的资源共享,招行提供技术管理上的优势,各家商业银行提供客户和网点上的优势。 “这种合作关系的建立和巩固,将对促进全省银行业的和谐发展带来深远影响。”辽宁银行业协会秘书长崔丕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