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信用制度建设,发动信用制度的范式革命。从刁钻商家主导向“刁钻”顾客主导转变,这是我们建构客户经济基础的绝对必要。
我们中国的顾客太善良了,我们的顾客“刁”起来才好,不管是对国内的企业还是对国外的企业都应该“刁”一点。否则,我们的市场经济就搞不好,更不用说客户经济了。
如上所述,谁有那么多功夫去查对那么多法律?谁能付得起那么高的成本去打官司?所以,要求消费者这个也懂那个也懂,能检查木耳有没有用硫磺熏过,螃蟹有没有被什么东西煮过,消费者真能炼得出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吗?在中国当消费者太辛苦、太困难了!
商家动不动就忽悠消费者,这是一切罪恶的渊薮,他们为什么能够而又胆敢如此,这首先跟国家有关。马克思和恩格斯本来就讲到了共产主义社会国家应该“消亡”。现在是否有些功能如阶级斗争性的政治功能应该消亡,本文不想多去讨论,但突出社会中介作用则是大大应该的。现在我们这方面做得太差了,在许多情况下,事情完全被颠倒了,小事就由民众自行解决了,因为这个对“官方”没有什么好处。越是有油水的大事,越是对某些官员有大好处的事,它们全都被抓在官员手里。
建立一个完善的企业诚信制度,最有效的办法很可能是这样:一次失信,万劫不复,叫你今生今世不得再去做生意当老板。就如同在巴基斯坦,一次偷盗,把手砍掉。
建设企业诚信制度,一方面靠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力,这就要求监管部门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能,杜绝执法犯法现象;另一方面靠标杆企业的自律,靠行业协会的自律,比如像海尔、联想、万科等企业在中国的表率作用,就能引导一批企业把诚信作为底线,进而通过提供全新的产品或服务丰富、优化、创新消费者的生活。(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