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思想与西方文化的一个重要区别是不注重量化,你和朋友到宾馆喝酒吃饭点菜时如果问一道菜的工艺,大多数服务员和厨师是答不上来,如果问调料的配置情况一般是“调料少许,味精少许,酱油少许”之类的抽象说法,但外国人可能不一样,他们往往能将味精酱油调料的用量精确到一钱二钱。我举这个例子的意思是说这种对数量的量化观念和做法反映的是一种文化的差异。在经济全球化时代,跨文化融合和管理已经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不管是什么样的文化背景,最终总要找到一个共通的连接点,这是我们解决问题的前提。
中国传统思想上,人的内在伦理价值,亦可因“人之存在”而自然的存在。中国文化讲究对事物寻根问源,文化在中西方历史的渊源里是异曲同工。在这里我们浅谈一下文化中的“人格”问题,文化不是与制度和法律无关的,人格权是一种基本人权。人格权,是指主体为维护其独立人格而固有的基于自身人格的权利,如生命权、身体权、名誉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人格”一词源自拉丁语Persona,原指演员演出时为掩饰声音而戴在脸上的面具。古希腊斯多葛哲学基于人的自然存在,最早赋予Persona 以哲学、神学上的“人格”意义,是为显示具备理性的独立实体即人而被使用的。而首先赋予Persona以法律上“人格”的含义是在古罗马,这里的Persona仅意指人在法律舞台上所扮演的地位和角色而脱离其生物性。生物学意义上的人在古罗马则用homo一词表示,但在罗马法,却正式用Caput来表示法律上的人格。在罗马法中,有关人的用语是非常讲究的,比如说“homo”指生物意义上的人,“Caput”指权利义务主体,“persona”指权利义务主体的各种身份 。“你的行为举止应该是这样:无论是你自己,还是在任何其他一个人,你都应将人类看作是目的,而永远不要只看作是手段”,康德曾经说过。在此,“人是万物的尺度,是存在的事物存在的尺度,也是不存在的事物不存在的尺度”。立基于人格之上的人格权包含着对人性的尊重,其被视为系自人格价值理念基础上形成,去表达对于人格的拓展和完善。近代法律人格,以伦理性为本源,具有极其丰富的内涵,其蕴含基本价值(平等、自由、安全与人的尊严)构成近代人权观念的核心内容。人权通过强调人之作为人所应有的资格、能力和自由,来维护人的尊严和价值,防止和扼制任何把人作为手段或工具的功利主义的、结果主义的考虑。 “只有一种天赋的权利,即与生俱来的自由。……这是每个人生来就有的品质,根据这种品质,通过权利的概念,他应该是他自己的主人。” 著名哲学家黑格尔是影响马克思的重要哲学经典作家,马克思的理论很多来源于黑格尔。黑格尔说:“法的命令是:‘成为一个人,并尊敬他人为人’。”作为直接体现使人“成为一个人”的权利的人格权,是指主体为维护其独立人格而固有的基于自身人格的权利,如生命权、身体权、名誉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人格权是法律人格处于趋向完满状态下理性人类所必备的权利,个人在法律上和事实上不享有人格权,则必将丧失做人的根本权利和作为人的基本价值。“根据人格权的一般结构,人格权是一种受尊重权,也就是说,承认并且不侵害人所固有的‘尊严’,以及人的身体和精神,人的存在和应然的存在”。在此,人格与人格权通过人格尊严思想的介入被联系起来了。 我们现在将“以人为本”的理念叫的很响,我注意到“以人为本”理念成为主流始于2003年10月的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在这个会议上,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胡锦涛同志完整的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同年11月,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对“以人为本”提的特别多,我认为这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中国共产党的最高决策层已经认识到“以人为本”是执政理念的根本所在。 说“以人为本”,我们需要具体到实际存在的具体的人民,不能不正视以人民的什么为本的问题,以人为本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以人的人格为本。对于自然人与生物人的关系,全球学者普遍认为:一切生物人皆为自然人,即都是法律上的人。http://jinjiuhao.blog.sohu.com/6565512.htmlhttp://column.bokee.com/1595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