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起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和编委侵犯名誉权并索赔3000万人民币一案出现转折,富士康母公司鸿海集团决定将索赔金额降为1元人民币,解除对两记者的财产冻结,并追加报社为被告。31日晨,鸿海集团全球发言人丁祁安称,我们这群拿榔头的,比不过拿笔杆的。虽然鸿海是一家庞大的企业,但是在媒体面前是多么的渺小。(8月31日《成都晚报》)
丁祁安先生过谦了!在这场让人惊悸的大剧中,你们手中的榔头举得很高,且足以砸碎手无寸铁的记者们手中的那杆秃笔。对倍受物质与精神双重煎熬的记者翁宝和王佑来说,此时的确该长长地舒口气了!翁宝在得知这一索赔狂跌的消息后,在电话连线时一直不断地强调对郭台铭的敬意;而王佑还流出了欣然的泪水,她说,她已将这一惊天喜讯很快告诉了爸妈,她妈妈听后特别高兴。
手搭凉棚循这个集中暴露问题的典型标本望去,解剖的时机已到,查找和铲除痼疾的条件似乎已具备时,一道超乎人们设想的大门突然又人为地关上。富士康举过公众头顶的这根3000万的“索赔魔杖”,瞬息万“秀”为一记轻如绵絮的“柔锤”,在单个记者面前,的确很容易换回当事人的“敬意”和“欣喜”。然而资本之朝秦暮楚的“示强秀”,却非常清晰地晒于公众的视线之下。
所以,“3000万跌至1元”并非媒体的共同胜利,相反,由于 “情节”的过余突兀,使得它并非是一个利好讯息。原因不是在于“天价索赔记者大案”的本身如何跌宕起伏,也不在于富士康、媒体、公众、网民之间的理性亦或感情的空前热烈地博弈。而是在于这起案件,非常集中地反映了现有法律、法规的部份缺陷,以及我们社会的资本伦理、公民正义、媒体精神的亟待走向成熟。
我们担忧的是,司法界的理念和意识偏见以及法律、法规于相同案件中的疲沓设置和解释缺陷,会不会在这次虎头蛇尾的案件中悄然走开?司法要保护每一个中国公民,当然也包括了在中国土地经商的老板,它是保护公民权益的最挺实的最后一道防线。特别是在保护单个弱势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上,它担当的公平、正义的天然情怀尤显重要。颇为遗憾的是,在“法律白条,维权踟躇”的今天,倒是“法力无边”的影子在查封公民财产时表现出的蹊践急迫。
即便我们对法律行为不应作动机猜测,但对于那些侵犯劳工合法权益,“血汗工厂”在我们城市的任何一个角落都很嚣张时,且还在延续。我们依旧难寻劳动法守护者的维权大棒舞动的影子,几乎感觉不到法律惩罚的天威。相反,司法在“资本”的淫威或诱导面前,这种近乎以侵权的方式“维权”,以查封公民财产为恐吓手段,重创个人的行为竟可以成为现实。试问:有关司法机关在审查起诉时,真的难窥资本“示威秀”的意图?
应该说,在这场波澜壮阔的“天价索赔”案中,我们需要的不是泛滥的情感泼洒,也毋须公共道义谴责,需要反思的是我们社会的司法公正,舆论监督和公众知情权是否得到立体性法律保障,需要校正的是司法形态是否在强大资本面前出现过“偏心”。显然,这次事件是对这些问题的全方位测试。3000万元降低1元的本质没变,暴露问题以期解决问题的步子不能戛然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