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理论因为其背景与市场竞争有诸多相似之处,所以经常被应用到市场营销当中, 9.11事件发生后,其产生巨大震撼力的效果促使人们关注“超限战”理论,并应用于市场竞争。
但是一个引申的问题出现了。“超限战”的前提是双方实力不对等的情况采取极端手段制造心理杀伤,因为实力的不对等,双方对于成本的估价也就有所不同,一方在乎的可能另一方毫不顾惜;这样就出现另一个问题,就是在实力相当或者是在不能采取极端情况下如何应对环境呢?目前一个很明显的趋势就是市场主体的多元化,对于企业而言、则是市场上出现实力相当或者接近的竞争对手会更多,对于强敌我们可以采取“超限战”战略,但是针对实力等同,且不顾忌生死的对手呢,企业又将如何处之?
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在现代社会实力相当的对手具有一个很重要的特征就是双方的信息获得能力的对等。这样就出现了一个比较有趣的情形,我们将信息获得能力放大后会发现,竞争的双方都了解对方的实力、动态,并进而可以推断对方的意图。这时可以看到一个有趣的结论:目前市场上绝大多数的战斗实际是双方协作的结果。
既然双方都能预见到竞争及其结果为什么还会发生战斗呢?那最终失败的那方为什么不先做出让步而保存实力呢?原因就简单了,因为控制局势的那方已经做出手段,叫你避无可避,必须接受竞争的事实。从这点上看,现代经济社会的竞争实际上在开战之前已经结束,市场竞争只是演练策略和展示实力的一种方式。
要获得竞争的胜利看来就是两条路,一种是不战而胜,一种是战而胜之。不战而胜自然需要我们具有超强的实力,直接影响到对手心理,无须战斗就解决问题。战而胜之就是企业需要讨论的问题,也就是战争理论被运用最多的地方,企业如何应对竞争才能常胜?
古人兵法中提到胜可胜之战,就是说打战就打可以打赢的战斗,要不就不打。可以打赢的战斗就是只和实力比自己差的发生正面的战斗。这样就引出一个具体的问题,如何能逐步提升自身实力使自己比对方实力强而又不引起周围大鱼的注意。
对于一个成长中企业而言,在市场上的立身根本就是市场的认可,低调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竞争,专业又能让自身占据足够的市场份额。而这两点上专业对于一个发展中企业又是其重中之重,没有专业的保证,企业就没有竞争的活力。而这点常常在企业稍有起色后就被诸多企业以不把鸡蛋放入一个篮子为由置之度外,盲目的分散了自己的竞争优势。同样企业的生命周期决定了一个客观的事实就是一旦企业停止发展,会很快失去活力,加之其市场份额多带来巨大的诱惑力,会在顷刻间招来其他公司的疯狂攻击。
鲨鱼和蝙蝠就是其深刻的论证,鲨鱼因为没有鱼嘌而必须不停游动才能不沉入海底,所以其在逆境中强化自身的锐齿和筋骨最终成为海洋中的霸主;蝙蝠能飞会游,有爪有牙可以享有多种的资源,最终却是以虫蚁为生。
强化自身优势就成为企业竞争取胜的必然。而做到这点就必须在企业管理上做文章,一般我们的营销常以对外为主要方向,但是我们可以在每本营销书上看到营销的终极目标都是为了超越竞争,真正营销的高手都是在和自身做战,市场上的超级企业也都是在努力突破自己。人为设定竞争对手的结果就是把眼光局限在有限的几个企业之上,或是泛泛的定格在一类企业之上,最终的结果无非是一直纠缠于竞争。或许在胜利后拥有短暂的喜悦,但马上又要投入到新的竞争之中,这就是我们企业竞争的最大弊病。
竞争的日趋透明已经说明企业原本可以越过竞争,只是诸多企业常常被幻影所迷惑,纠缠其间。市场竞争中产生的种种理论都能有其自身存在的论据,但最终优劣却是需要多年的市场检验。与其迷恋理论、纠缠于竞争,不如狠下功夫,积极的超越竞争,才能真正的立于竞争的不败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