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官方近日制定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官方今天解释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是指企业,以其法人或合伙人名义将本企业资金专户存储,用于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的专项资金。今后企业必须设专户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用于本企业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小型企业不低于30万元;中型企业不低于100万元;大型企业不低于150万元;特大型企业不低于200万元。最高存储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见8月3日新京报)。
目前,中国大陆的企业大都是民企,这是事实,这也是中国大陆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和结果。然而,中国大陆在民企管理方面尚存在一定差距,这也是必须客观并且正确认识和对待的。但中国大陆官方近日制定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的推出,目的就是为了绸缪善后,并规范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从而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降到最低点,也在一定程度上让职工的正当权益得到应有的保障。这是值得肯定的。从某种意义上讲,其实是等于在教民企学会管理自己,并完善自己。
不可否认,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民企在初创时期都会不可避免陷入这样一种困境,即缺乏一种必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只图眼前的利益。不过,转念一想,其实这也很正常,民企的崛起本身就是冲着眼前的利益而来的,当然也不缺乏拥有长远利益打算和眼光的民企。现在的问题是,缺乏一种必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的民企,在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方面存在的隐患实在太多了,一旦出现重大安全问题就逃之夭夭,或推三阻四企图逃避负担等,针对这些问题,中国大陆官方近日才制定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这无疑是中国大陆在民企管理方面所取得的重大进步之一,也可看出中国大陆民企发展的势不可挡,其实这也是世界关注中国大陆经济发展速度的一个焦点之一。
当然,中国大陆官方在教会民企管理自己并完善自己的同时,也要让中国大陆民企学会自己管理自己并完善自己。当然,这是需要过程的,并非一朝一夕所能实现的,也不是单纯依靠制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之类办法就可以实现的,关键问题在于善政底下要有善行,善行里面要有善心,善心之外还要有爱心,而这种爱心不单是一种爱己之心,还要有爱人之心,这样才能实现整个民族真正的繁荣与腾飞,这样整个民族要真正实现和谐才拥有坚实的基础。而中国大陆民企也应该自觉地朝着这方面发展,这样企业这个蛋糕才能做好,并且做大做强做长久,这样民企才能真正走出一条路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