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的现状和问题
科技成果的产业化(也称技术转移)对于科技企业和园区的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但是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的现状还不尽人意,我国的科技优势、人才优势还没有有效地转化为经济优势和产业优势。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科技成果多,实施转化少
据统计,我国对外技术依存度为54%,科技对经济的贡献率为39%,而美国、日本、芬兰等20多个全球公认的创新型国家,其对外技术依存度低于30%,科技对经济的贡献高于70%。如一份教育部的研究课题报告显示,我国高校每年取得的科技成果在6000项~8000项之间,但真正实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不到1/10。
2.高新技术企业多,优势企业少
截至到2004年年底,中国国家高新区列入统计的企业有45000家,其中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30000家,营业收入超亿元企业达3000家,外商投资企业(含港澳台企业)达8000家,年末从业人员达到480万人。全国53个国家高新区主要经济指标都取得大幅度的增长。
新华社报道说,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企业仅为万分之三,99%的企业没有申请专利,2004年我国的发明专利申请为13万件,其中一半来自跨国公司;而且国内申请的专利仅有18%是发明专利,而国外企业86%为发明专利。
3.专业人才多,产业人才少
“十五”期间全国科技活动人员总数年均超过320万人。其中,科学家和工程师人数占科技活动人员总数的2/3左右。全国从事研究与发展(R&D)活动的科学家和工程师全时当量总数为92万人年,为“九五”末期的1.7倍。目前,各专项已培养出重大学科课题带头人1000多名,企业技术骨干1700多人,有近2000名博士和留学回国人员参加了重大专项,形成了一支由技术专家、企业家和市场中介人才组成的产业化队伍,但是相对我国近4000家的民营科技企业来讲,专业化、产业化人才数量还是太少。
二、科技成果向民营科技园区转化的对策
1.建立完整的技术转移体系
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相对完整的技术转移体系,这就是中国科学院系统、教育部系统、科技部系统、国防科工委系统,部门行业系统以及社会兴办的各类技术交流交易服务机构等各自为政的技术转移体系。但是,这个体系目前存在着诸多缺陷和不完善的地方,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改革,以逐步适应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要求。
对于我国的技术转移体系的发展方面,主要应该考虑建立一个完善的、功能健全的国家的技术转移体系的问题。其技术转移体系主要包括四个层面的技术转移机构:在国家层面,要建立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对国家技术转移体系的建设和发展进行全面协调和指导;在区域层面,要建立区域技术转移联盟;在专业层面,要建立一大批各行业、各专业的技术转移联盟;在自发层面上,要吸引一大批完全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作的技术中介机构,将它们作为国家层面和区域层面技术转移体系的有益补充。其主要的任务是:抓好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及产业化应用的示范;促进官、产、学、研、金融、经济、法律等紧密结合;促进科技中介发展,培养一批技术转移队伍;提高基础性、公益性、共性技术集成度,加强集成技术的推广应用;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环境建设研究等。
推动科技进步,发挥好技术市场的作用已经成为加快我国经济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发展技术市场,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对提高我国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而且技术市场是我国科技体制改革中实现技术商品化的突破口,是促进科技资源、经济资源合理配置、推动科学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有效途径。同时,技术市场对拓宽资金流通渠道,加快社会资金周转,促进资金有效利用,从而繁荣资本市场,也起着重要的作用。
2.加快技术市场的完善,培育技术市场主体
我国技术市场的发展,首先,是要进一步培育技术市场主体。要通过推动大多数科技力量进入经济建设的主战场。同时,加强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其它技术市场主体的联合协作,促进产、学、研联合。其次,还要加快技术市场中介组织建设。
第一,要重视充分利用政府部门特别是科技部门所属的科技开发交流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信息(情报)研究所等机构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所起的重要作用,这些部门所掌握的科技成果资源以及在社会中介活动中所具有的诚信是其他类型的技术中介和咨询机构不具备的。
第二,是要鼓励社会兴办各类技术交易中介服务机构,为技术交易提供场所、技术信息、技术经纪等服务;三是以“机构专业化、组织网络化、市场国际化”作为我国技术交易中介组织的发展方向,规范技术交易中介服务机构,严格技术交易中介机构的准入。
第三,要大力培养高素质的技术经纪人队伍,造就一批懂技术、懂法律、懂管理、懂经营的复合型高素质的技术经纪人队伍。
第四,要进一步加强政府对技术市场的宏观引导,加大技术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技术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科技部门应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激励和保障机制的作用,为技术市场提供必要的法律环境和政策环境;采取优惠的财政、金融、税收政策扶持技术市场发展,并通过完善的技术成果产权激励机制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推动技术创新与技术转移;作为技术市场的执法主体,还应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加大技术市场监管力度等。加快技术市场法制建设,健全和完善系统配套的技术市场法律法规体系。要在稳定现有技术交易政策的前提下,进一步研究和完善激励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体现技术参与收益分配,特别是激励企业开发、引进、应用新技术和新成果的政策和制度,营造更加良好的科技创新和市场环境。并以“机构专业化、组织网络化、市场国际化”作为我国技术转移的发展方向。
3.大力支持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
(1)充分发挥民营科技企业在国有企业改制中的作用,做大做强我国高新技术产业
2004年,我国有民营科技企业近141353家,是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和聚集科技人才的重要载体。大力发展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就要充分利用改革开放后蓬勃发展起来的民营科技企业。特别是要让那些颇具规模的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参与国有企业(特别是资产优良的国有企业)的改制,发挥民营科技企业的技术、资金和管理、国场营销优势。通过重组、兼并、入股投资等多种方式,壮大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实力,加快用高新技术改造我国传统产业,打造一批国内外知名的企业和知名品牌。 (2)建立健全中小民营科技企业的融资、担保和信用体系,增强中小民营科技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的能力
民营科技企业是在国场经济环境下,在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发展起来的。民营科技企业观念新,机制灵活,对科技成果的需求迫切。但是,目前我国许多中小民营科技企业由于缺乏有效担保,融资困难。融资问题成为制约民营科技企业发展壮大的“瓶颈”。因此,应建立健全民营科技企业的融资担保体系,发展风险投资公司,加大力度解决中小民营科技企业由于缺乏有效担保而融资困难的问题。同时,也要建立民营科技企业融资信用体系,规范民营中小科技企业的融资行为。
(3)积极引进和培养高素质的民营科技企业职业经理人
企业职业经理人是现代企业重要的人力资源,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领头羊”。职业经理人的素质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壮大。因此,必须引进和培养大批的民营科技企业职业经理人。要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帮助企业引进高素质的职业经理人,解决引进人才的户口、子女入学和住房等实际困难,留住人才。要充分利用我国大学研发的优势,采取委培的方式,有计划地组织民营科技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到大学或大学科技园内进行职业培训,造就一批高素质的职业经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