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银行改革是中国经济体制和金融体系改革当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自1978年始,到改革开放30年后的今天,我国国有银行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从“中国经济的定时炸弹”变身为现今的“利润奶牛”。回顾其间的蜕变过程,总结改革中的“得”与“失”,对银行业未来的发展十分重要。
首先,国有银行改革是一次重要的制度创新。改革开放后,小平同志提出“要把银行办成真正的银行”,围绕着这个方向,各家国有银行不断推进市场化经营,创新运营体制。94年成立三家政策性银行,旨在将国有银行政策性业务剥离出去,使其成为真正的商业银行。98年,财政部发行2700亿元特别国债,专门用于补充国有银行资本金,同时,通过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剥离1.4万亿元不良资产,为国有银行卸载包袱,使其轻装上阵。遗憾的是,这种外部措施“治标不治本”,因此收效不大,到21世纪初,几大银行又产生了大量不良贷款,平均不良率高达25%。于是,2002年之后,从理论界到决策部门开始对前期改革进行反思并形成共识,改革仅仅依靠注资、剥离等“物理变化”难以取得成功,必须通过“化学变化”进行制度创新、对银行公司治理机制进行再造。因此在2003年后国有银行的新一轮改革中,明确其方向是“按现代金融企业的属性进行股份制改造”,并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重塑公司治理结构、推动银行上市,使几大国有银行变身为股份制的现代金融企业。
还要看到国有银行改革的“溢出效应”,国有银行改革在解决自身问题的同时,也推动了其他方面的改革。在国有银行改革的过程中,通过成立中央汇金投资公司来行使国有资本的出资人功能,向国有银行派驻董事,进而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的管理,事实证明,这种方法是成效显著的,是我国国有资本管理模式的一个重要探索,也为之后进行的国有工业企业改革提供了重要借鉴。再一方面,这种“溢出效应”也反映在干部管理体制的监督上。改革之前,银行的干部任命更多体现为政府机关性质,官员在各个银行之间换来换去完全取决于政府意志,外界很少有各种反映,默认这是一种正常自然的调动。但是,银行改革之后,董事会、监事会等内部治理机制更加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日益完备,对于董事、高管等人员的职责、任期等均有明确规定,这样既保证了公司治理的稳定,也降低了变动成本。从社会监督的角度来看,这约束了银行内部的“暗箱操作”。这种机制也使政府对银行的角色也发生了转变,从以往“爱管闲事”的家长变为开明通达的监护人,这不可不谓银行改革的另一个“溢出效应”。
当然,总结银行改革取得的骄人成绩,也不妨碍对一些问题的反思。比如,面对 “贱卖论”的质疑之声,也须有所思辨。无疑,引进战略投资者进行体制创新这个大方向是正确的,因此以贱卖指责来否认国有银行改革是站不住脚的。但现在回头看,如果当初对改革的统筹工作做得更细致一些,或许之后的质疑之声也会更少一些。从几大银行股改上市的实践来看,2005年10月建行H股上市,2006年7月中行A股上市,10月工行A+H股同步上市,这一连串的动作,可谓紧锣密鼓。但事实上,在建行上市之时,中行、工行的战略投资者工作业已完成。笔者认为,如果当时能够事先更好地进行统筹规划,把各行上市时间适当拉长的话,比如说在建行上市之后再考虑中行、工行的战略投资者引进,这样,由于建行股价上涨的示范效应,将会使中行、工行在引进战略投资者时卖出更高的价钱,获得更丰厚的回报。目前,中国农业银行改革也进入攻坚期,但在战略投资者引进问题上,由于有了前几家银行可资借鉴,农行显然处在更主动也更有利的位置。这说明,在保证大方向正确的前提下,如何在技术层面做到“百密而无一疏”,的确还是值得反思的。
展望未来,国有银行改革将步入“深水区”,未来深化改革的任务并不轻松。几家银行在改制上市之后,近几年均取得了不俗的经营业绩,这里面固然有新体制和新机制的贡献。但也应看到,银行业是一种顺周期的行业,中国经济近年来增长速度快,处于经济周期的上升阶段,这也是银行业绩丰收的基础。我们不禁会担心,如果在经济减速,甚至有所下滑的背景下,银行业表现又该如何?现有的风险管控体系能够抵御得住世界经济的侵袭吗?同时,在靓丽数字背后,不难发现银行盈利结构仍然存在较大问题,支撑高利润的依然是传统的利差收入,而中间业务等创新项目还处于起步期。还须看到,本轮改革对总行层面的影响的确较大,但是到地方去,到省行市行,发现这种变化呈逐级递减之势。因此,未来国有银行改革将步入“深水区”,如何从总行向分支行推进,形成上下联动,如何优化盈利结构、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如何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增加整体竞争力等等,这一系列难度更大的问题依然需要解决,未来深化改革的任务并不轻松。
(本文源自作者在“改革开放30周年理论研讨会暨《发展和改革蓝皮书》首发式”的发言,由褚蓬瑜协助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