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些人有种原本就讲不通的道理,说什么要“通过股市”来增加人民群众的“财产性收入”。每每听到这句话,笔者就想与之理论理论,我看说这些话的人是把我们的老百姓都当成了股神巴菲特,要不就是把我们的老百姓当作傻子对待了。说这话的人若是一位御用文人或领导干部那倒情有可原,因为他们毕竟端着政府的饭碗,不能不随声应和;可是,他们如果是一位大学教授或经济学家什么的,那可就有点缺德了,因为他们忘记了他们都是一些是科技工作者,而作为科技工作者,其本质应该去追求真理而不应该揣着明白装糊涂。请问,通过股市人民能够增加“财产性收入”吗?
股民手里的股票有财产性收入吗?
首先,我想说的是,作为股票,它只是一种有价证券,就像人们手里拥有的货币,其自身既不拥有价值,也不能创造价值。那么,股票在什么状态下才能创造价值呢?从整体上说,无论在什么状态下它都不能创造价值。为什么?就因为它仅仅是一种价值符号,就因为股票是对价值主体的的格式化——虽然股民们要想拥有它需要支付一定的现金。或许有读者会问,如果股票自身没有价值那人们为什么还要购买股票呢?这是因为,有个别人通过炒股,能够得到其他股民们失去的价值。
当然,对于失去失去价值的那些股民们来说,他们获得的就不是价值而是负价值了。什么是负价值?简单地说,就是通过炒股其他股民们产生亏损,呈现为负价值,其前提是有其他股民们的价值发生了贬值。换言之,如果其他股民没有亏损而盈利了,那股票持有人则亏损,就像在赌博桌上。
其次,我想说的是,作为股票之交易场所,股市本身也不能创造价值。为此,笔者在前不久写了一篇《股市本身不创造价值论》的文章。笔者凭什么说“股市本身不创造价值”?(1)股市不是股份制企业,更不是一种劳动,而能够创造价值的只有人类劳动和股份制企业的生产活动。(2)股市仅仅是一种价值分配形式或再分配形式,就像从这个兜里掏出来再装进那个兜里一样。(3)如果说股市能够创造价值,那只能为国家(税收)和为股票交易公司、为基金管理公司创造价值。(4)当然,也能够为类如索罗斯在内的机构投资者和“股市大鳄”巴菲特们创造价值,因为其资本雄厚。
尽管如此,股市创造所谓价值也只是相对意义上的,表现为一部分人的资本的相对增殖而另一部分人资本的绝对贬值。诚然,谁也没有说股票本身不具有财产性,可它对于中小股民来说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创造价值的,除非他们买到一种股票以后一直都不卖,但那又不可能的事。为此,笔者在前不久写了一篇文章——《股市没风险,化作植物人》。可是,现在不行了,因为大多数的中小股民们都已经被套牢。
除非不卖所持有的股票,可能吗?
在整个世界基本上还处于资本主义时期,有哪一种“财产性收入”不是根据生产资料来分配和“再分配”增加的,而是通过股市增加的?什么叫“资本主义”?就是谁拥有资本谁拥有“主义”。而没有资本的人自然也就没有了“主义”。莫非,说这些话的人,把我可怜的中小股民当成巴菲特了不成?面对政府税收和巴菲特们,股民之“收入”从何而来?试问,我亲爱的教授、经济学家们,像我们中国这样的所谓股市能增加人民群众的“财产性收入”吗?大家知道,即便是现阶段,增加收入的途径一般是靠劳动或依据生产资料,再问,股票是一种劳动还是一种生产资料?如果都不是,那么,买卖股票是否就是一种劳动?拥有股票是否就是拥有某种生产资料?很显然,回答一定都是否定的。
如今,在我们的一些领导人和拿着纳税人血汗钱的经济学家那里,虽然张着一张嘴,而就是不为纳税人和我们的劳动人民说话。上面说一句“增加人民的财产性收入”,他们便不分青红皂白地说,让人民通过股市来增加“财产性收入”。笔者真不知道,说这些话的人,他们是否是共产党员,他们是否站在了咱们劳动人民群众的这一边。反正,如果要听了他们的话,被他们卖了还给人家数钱呢!
曾经有读者认为笔者不主张“救市”的观点是错误的,其理由是降低印花税之后,可以降低股民们的交易成本。其实,他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为什么?因为从整体上看,所谓“股票收益”与交割的次数、国家的印花税收入成反比,否则国家的税收和索罗斯、巴菲特他们的收入是怎么形成的呢?
股票收益与税金、交易量成反比
笔者以为,自打国家把印花税降下来之后,我可怜的股民们赔得钱更多!为什么?(1)降低印花税后,由于股票的绝对交易数量上去,所以股民们所交纳的绝对税金也上去了。举个例子说,如果国家没有把印花税降下来,那么,就不会出现大量的、因降低了印花税而诞生的、新增的、亏损了的股民。什么意思?就是说,由于国家降低了印花税,使更多的股民被套牢,但国家的绝对税收却增加了。
诚然,这也不是说国家就不应该降低印花税,印花税就不应该与国际接轨,而是说国家通过印花税的降低非但没有减少了财政收入,而且还有所增加。否则,新增的、被套牢的、股民们的亏损又是怎么产生的?如果说是由于索罗斯、巴菲特们的投机造成的,那就更成问题了,因为作为具有中国国籍的股民们来说,其亏损如果能够使国家税收增加那倒是一件好事,而谁也不愿意让索罗斯、巴菲特等人给骗了去!
总之,广大的、绝对意义上的我中小股民们并没能通过股票的买卖“增加了财产性收入”那就对了。但是,我相信,国家、政府之所以提出“增加财产性收入”应该是指中小股民,而绝不是指“增加”索罗斯、巴菲特们的“财产性收入”!可事实上是,索罗斯、巴菲特们确实是“增加”了而中小股民们却实实在在地“减少”了。而从这个意义上说,所谓“通过股市”来“增加人民群众的财产性收入”就是在欺骗我可怜的、资本有限的中小股民!而现在,笔者有必要把这个问题给大家彻底地讲清楚!与其如此,我们的政府、经济管理部门,为什么不发布限制外资进入股市的法令?
如果不是为了让我们国家的中小股民“增加财产性收入”,那我们就有怀疑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必要。请问,是我们政府、经济管理部门不知道这一点,还是说这句话的人就是有意在欺骗咱们的老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