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西方文化长期确定的客观主义规则,通过胡塞尔的研究得到了新的阐发和强化。但也遭到基尔凯戈尔的追随者、存在主义哲学家们的反对。他们坚持说,客观主义是建造哲学研究之基础的不充分原则。在他们看来,哲学家(即主观的思想家)相反应当持介入态度。许多存在主义哲学家同样把纯理论思维看做是无价值的。他们甚至经常走得如此之远,以致主张所有真正的哲学思维是没有一个对象的。因为它指向所谓存在。确切说来,就是它并不是一个对象而是一个主体。
目前十分流行的欧洲大陆哲学家的这些论断,细看之下并不象初看时那么革命。
(1) 首先,必须注意对象一词是含糊不清的。因为根据胡塞尔的意见,对象是人所获得认识的每一个事物、每一个被沉思的事物。但存在主义哲学家却完全根据字面意义使用这个词:对他们来说,对象就是我所面对的东西。在这个意义上,我(即所谓存在)当然不能是个对象。但是如果我们思考存在,存在却是现象学本来意义上的对象,因为对象就是我们所谈及的任何东西。当我们谈论到存在时,它就成为我们的对象。此外,存在主义哲学家把存在看做是某种从未完成的东西、是没有任何清楚轮廓的东西,而对象则是确定的可触摸到的东西。就此而言,他们也不能把存在看做对象。
(2) 当存在主义哲学家把恐惧和忧虑看作是理解存在的必要条件时,他们的意思显然是,当我处于这种感情状态时,我自身所有的这一特殊对象被最真实地揭示出来。这可能是对的,但这并不是说研究者充满忧虑时还有可能进行真正的研究。就拿萨特的著作—存在与虚无来说,可以毫不怀疑他是在一种沉思状态中冷静而科学地完成的一项惊人的智力工程。也许忧虑是这种研究的先决条件,但是当实际著述时,它不可能有助于工作,相反,它会使人无法作冷静的分析。
(3) 可以肯定地说,到目前为止,自然科学家成功地研究了事物的意义而没有考虑人的存在,并且他们是以一种基本上客观的方式从事研究的。
就现行情况看,客观的方法以一种相当典范的形式被应用于两位主要的存在主义哲学家----海德格尔和萨特的著作中。
友情提示;我们本次重点关于哲学思维方法的论述,力求客观如实地介绍当代西方哲学家的方法论思想,而不过多地表现其哲学基本倾向。很多人误解哲学家弗洛意德和尼采就是哲学的全部和精华,显然这是可笑的。整体上我们认为弗洛意德和尼采只是哲学家里的小人物,虽然他们自成一家,但他们关于哲学的论述都是哲学里的很小的分支,甚至有很多极为错误的认知,所以我们对弗洛意德和尼采相当的不意为然。以后有时间,我们会单独论述他们的不成熟的哲学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