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北京科博会都是科技与创意的盛会,在5月24日的创意产业论坛更成为创意者的天堂上,在论坛上,“知识产权保护”成了“创意经济”外与会嘉宾提及频率最高的字眼。其中最大的腕,英国的约翰·霍金斯认为:艺术家的创造力应该进行保护,同时对艺术家来说,还必须保护他有权通过自己的创意挣钱。
创意者是相对比较能够煽动人的激情的人,这种煽情往往也会产生涟漪效应,同时,创意者也是最容易被别人甚至自己的创意煽动的人,套用一个近两年被用得很频繁的词就是“忽悠”。任何一个创意的描述者都如同《大腕》中那段描述VCD市场前景的经典段落,在心理都在做着乘法与叠加。那价值描绘越诱人,创意者的口水也就会吞咽得越频繁,最终被意想中所创造的价值所淹没。并希望自己能够从中哪怕分得一丁点羹。
创意者在创意的时候都是疯狂的,但在执行的时候面对的市场是冷酷的。创意本身是需要激情与狂热的,但执行的时候却需要理性与成熟。
笔者自认为是创意者,至少是不断产生新想法并珍惜那些想法的人,有创意并不难,难的是如何把创意兑现成为价值。在笔者看来,通过创意挣钱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如何能够让创意挣钱。这是值得每个创意者深入思考的问题。不讲求策略,那些在逻辑上合理而可行的收益在绝大部分时候都仅仅是黄粱美梦。而那策略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你对协作者的态度与策略。
中国自古有言: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这句话的影响不仅仅限于学术与政治,更渗透进入社会与江湖的各个角落。
如果说创意者是劳心者,那么做传播的人就是劳力者。劳心者未必就不需要体力上的付出,而劳力者未必都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勇夫。谋略在战争中起致关重要的作用,有些时候会收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但毕竟在攻城略地方面,肯定是需要劳力者要去冲锋陷阵的。而冲锋陷阵的不仅有正规军,也有游击队,更不缺乏草寇。
盗版者如草寇,正版者如正规军。草寇也也不全是酒囊饭袋,也有跟梁山一样的英勇之师,相反,正规军中的懦夫往往会更多一些。最终,梁山好汉被招安了,这是很值得创意产业的劳心者借鉴的:既然没有能力平灭梁山“草寇”,那为什么不能把他们招安,让他们成为自己的同盟军呢。
其实很多时候“草寇”要的并不多,只要“朝廷”不赶尽杀绝,把他们逼到悬崖边上再让他们跳下去就可以了。劳心者与劳力者本应该是同盟军,并非谈判对手,就如一支队伍的军师与指挥官一样。
当劳心者被忽悠起了兴致,拼命地去创意,自然也就被心目中所勾勒的美好前景所迷惑,就会找不着北,就会有惟我独尊的感觉。劳心者总是感觉普天之下都是自己可以占领的市场,就如同却不去想客观执行方面会如何,有哪些制约的因素。
劳心者的心智中,偏唯心的成分会更多一些,这本没错,但假如真的惟我独尊的话,就只能存活于理想主义者的空中楼阁中。
创意的天敌是那些盗版者,那些破坏知识产权的人。
但在很多时候,盗版者甚至比那些正版的具有更高的技术含量,产品做的更细致高超。与正版的唯一区别仅仅是没有得到版权方的授权。那么版权方授权的条件是什么?支付版权费呗!当版权方过于理想化,抬高进入门槛,版权费就会高得离谱,就会滋生出更多的盗版。从这种角度而言,中国盗版形象还是很值得去深入研究与分析的。
虽然笔者自诩创意者,但创意者也不能认为就是创造者,创造者就可以狮子大开口地索取一切与他的劳动成果有关的收益,而将劳力者置于谈判对手甚至从属者的位置。
微软在刚刚进入中国市场的时候,甚至现在都对使用盗版软件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姑息政策,这更大程度上被证明是正确的市场策略。
作为创意者,笔者同样对那些盗版侵权者深恶痛绝,但从自身角度出发难免会感情用事。理性做事往往需要更大的创意与智慧。既然劳心者自认为是有智慧的,为何不能讲究策略,退一步让给劳力者更舒服一些的生存空间呢!
贾春宝
200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