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作为一种信息传播与营销的手段,已越来越为企业所重视与应用。然而,经常有企业的老总说:“为什么我投了这么多的广告,产品还是卖不出去”?也有的企业领导说:“我不知道我们的广告究竟有没有效果”。更有众多的企业领导知道“我的广告费有一半是浪费的,但问题是我不知道浪费掉的是哪一半”。本文就针对上述问题,分析总结出了常见的广告十大误区。 误区一:广告当救命手段 很多企业往往会有这样的现象:当产品在市场上出现滞销时,才想到做广告;当产品即将要被市场淘汰时,企业决策层才决心做广告,但这为时已晚。殊不知,广告是“冬天进补,春天打虎”的,而不是临死前用来吊命的“野山人参”和“强心针”。 通常而言,当产品出现在货架上时,主打知名度的广告就应该跟上了。并根据不同的市场销售阶段,广告形式也随之变化,以具有针对性的广告形式及诉求,引起不同消费层次的注意及提升目标消费人群的购买欲望,以达到产品销售的目的。 误区二:便宜当好货 要知道“便宜没好货,好货不便宜”。当一个企业要投放广告的消息传出去后,广告公司和媒体代理商就会纷至沓来,纷纷向你推荐他们所拥有或代理的媒体。更有亲朋好友介绍过来的广告公司向你推荐低价位的媒体。媒体也分上、中、下三等,往往下等媒体价位较低,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垃圾时段或版面,广告效果不佳,也不受广告主们的青睐。但有些企业单纯从降低广告成本的角度出发,而忽视了广告效果,他们专挑低价位的媒体投放广告。但广告效果不甚理想,产品依然动销不了,广告费打了水漂。 误区三:广告没有系统性 有些企业也知道市场要靠广告来支持,但对广告的认识还停留在“可有可无、半梦半醒”的低级程度。想起了就做几次广告,资金紧了就首先抽掉的是广告的预算,始终处于一种盲目的状态。广告是一个系统的工程,从前期的策划、市场调查、制定广告策略、广告制作、到后期的媒体策略、投放策略,缺一环节就易出毛病,就会造成资金和时间的浪费。 误区四:广告诉求不准确或诉求过多
广告要明明白白告诉消费者,我的产品会给你带来什么好处(产品对消费者的利益点),这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广告诉求”。广告诉求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到消费者对产品的“认知”,“认知”度的提升才会引起消费者对产品的“偏爱”,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认同”。只有当“认同”度提升到“认购”时,产品才会真正实现销售。
有的产品花了大量的广告费,但消费者始终不知道该产品是派什么用的。我不知道派什么用,对我有什么好处,当然不会去购买这个产品了。
很多企业为了节省广告开支,降低广告成本,在有限的篇幅(或时间)里,把能说上的(功效、针对人群等)全都罗列上,舍不得丢弃一些卖点。消费者在观看(阅读)广告时记住的信息是有限的,复杂的广告诉求,难有好的成效。广告之父大卫8226;奥格威一直告诫广告人和广告主,“广告一定要谨守单一诉求”。我们要牢牢记住这样一个千锤百炼的原则,“消费者从一个广告里只能记住一个强烈的概念”。
误区五:广告投放不按计划进行
任何一个新产品的上市,必将经历一个“培育期、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的过程。广告是针对某一产品而特定的一个促销系统化过程。一定要按照计划合理地安排广告资源,坚持广告投放,并要有足够的耐心。(前提是这个广告计划是科学的、是经过反复论证的,并不是拍脑袋的产物)。但有些企业在投放广告后的一段时间内,市场效果不甚理想,其实市场发展正处在上升阶段。眼看着广告费用越来越大,最后企业领导就沉不住气了,下令广告运作部门停止广告的投放。殊不知,你这时的水已烧到99℃了,就差这一把火。但这最后一把火却被撤了下来,所做的广告前功尽弃,产品的销售情况可想而知了。
误区六:选择了不适合的广告公司
优秀的广告公司是很专业的,他们一般不会轻易接揽不属于他们擅长的项目。但绝大多数的广告公司是处于到处览食的状态。这类广告公司在接项目时,把自己说成无所不能,无所不精的广告公司。结果创意策划也好、媒体购买也好,往往弄得很糟糕。而广告主不付钱也不行,因为广告公司已为你做了许多工作,而往往这些工作结果都是无效的。
遇到这类公司最大的可能是领导或朋友推荐的,介绍过来后也分不清广告公司的优劣及是否适合我的产品。
怎样去选择一个适合你的广告公司呢?首先要看广告公司以前服务过的品牌(产品)中,有没有和你产品的领域有同类的或相近的。比如你要推出一个新药,那么这个广告公司有没有做过药品的广告案例。有的话做过哪些?没有的话,那有没有做过保健品?其次看广告公司以前服务过的品牌(产品)中,有没有知名品牌(产品),服务的是哪些分类项目,如单纯服务的是广告媒体的投放,就不适合请它进行广告的创意策划。第三看广告公司人员够不够敬业。第四才看价格是否合理。
通常会采取比稿的形式来筛选广告公司。误区七:盲目选择广告代言人
成功的品牌在寻找它的代言人时,是非常慎重的。首先要非常明确你的产品是卖给什么人?其次拟请的广告代言人在这些目标消费人群中的偶像地位或影响力,目标消费人群对偶像的模仿程度等。如百事可乐请郭富城、王菲、陈慧琳。可口可乐请谢霆峰、张柏芝。这些代言人的出现,使百事和可口的销量猛增,因为这二大公司锁定的目标消费人群都以年轻人为主体,而上面这些代言人正是年轻人各自的偶像,对年轻人的日常生活有很大的影响。
而我们有些企业也知道要请广告代言人,而请代言人的要求只有二点:一是知名,认为能带来名人的效应,二是低价。
其实,每一次代言人的确定,都是从市场调查开始的。比如,1993年,百事可乐在一次大规模的市场调查中发现:消费者对百事可乐的看法是:“这是一家年轻的企业,具有新的思想、员工富有朝气和创新精神;是一个发展很快,一举成为行业第一的企业。当然,因为年轻和时尚,而不免有些咄咄逼人”。当时的迈克尔8226;杰克逊正好符合这一感觉,果然以他为主角的广告片一经推出就大获成功。
误区八:广告形式的雷同化
很多的广告主没有自己独特的广告表现形式,觉得别人的广告形式好,就搬来作为翻版。这种现象多见于电视广告上。一个古装广告片出现,没有多久,皇帝、大臣、格格纷纷出场,连老态龙钟的皇太后也颤颤抖抖地出现了,最后连上不了台面的太监也堂而皇之地登台亮相了。这么多的产品就好象全是销售给皇宫里的,脱离了普通老百姓的生活。消费者全无了新意,市场状况可想而知了。
看看白蘭氏“少女篇”、百事可乐“球星篇”系列和渣打银行的广告,就可以让我们知道什么才是真正有创意的广告表现形式。
误区九:广告投播前不作测试有些企业知道了广告能对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及消费者的认知度与购买力都能起很大的作用,于是纷纷掏钱请广告公司拍摄广告,创意也确是苦思冥想的结果。
广告所起到的一个关键作用是产品与消费者之间的互动性。要在消费者心目中产生必要而适当的共鸣,以引起消费者对产品的购买欲望,这样的广告才能算是成功的。而我们很多的企业在制作完广告片后,没有经过一个广告测试,就急匆匆地把片子投播了,但往往起到的效果不甚理想。
广告创意中的主观意识占了很大一部分影响,创意人员往往对他的创意认为是最好的。但广告简单地说应是“找对人,说对话”,如果“你说你的,他说他的”,消费者想听的你没说,而你所讲的,是消费者不要听的,或是听不懂的,广告就这样被无情地淹没了,怎么可能会有理想的效果呢?
所以,尤其是电视广告,制作和投播的成本很高,在投播前一定要作必要的消费者测试。一般的方法是找一群与产品相关的目标消费人群(通常所说的“样本”),让他们连续看一组广告片,找出其中记忆点最深的广告及广告诉求,如果就是你的那支广告,那这支广告片就成功了。反之,就考虑是否重拍一支了。
误区十:广告投播不予评估
一则广告能否引起消费者的注意,是否有助于提高广告品牌(产品)的知名度,引起消费者对广告品牌的好感,最终达到推销广告产品的作用,这是每一个广告主在广告投播前都十分关心的一个重要问题。但在广告投播后,广告主们往往听之任之。市场情况好了,只认为这广告是做对了;市场情况不好或下滑,也不知道这笔广告费浪费在哪里,对广告投播后的效果及市场反映处于盲目状况。如果市场情况不好的话,那广告主对今后再投资广告则是惊恐不已,很难把握,广告主认为投资风险太大。尤其是国有企业的老总,很难下决心再作大的广告投资,一旦打水漂,很难向上级交代。
广告投播后,或在整个广告期结束后,广告主们都急切地想知道自己从广告得到了什么,是否达到了预期的广告目标,产品的市场占有率,销售额有多大的上升。自己为该广告所花的大量广告费是否付之东流还是有所回报,而广告效果的评估则正是帮助广告主认识该广告的作用。了解广告对市场起到的促进度、广告投资是否正确等的一个重要途径。
一般来讲,广告效果的评估需要聘请专业的调研公司或专业的研究人员来进行。因此,对广告主来说,需要了解、决定的不是用什么方法评估,而是评估什么,以及何时进行评估。
简单地讲,广告投播后不进行有效的评估,就相当于读了书而不考试一样,你始终无法知道你究竟得到了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