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状告北京市工商局网店新规一案,虽从案发到今,不足一月,且因被告方刻意隐晦,造成目前已掌握证据尚不足做最后的宣判,然从现已掌握的诸多事实证据来看,被告方明显存在过错,现对该案初步结案如下:
案情回放:
7月4日,北京市工商局公布网上开店新规定,要求从8月1日起北京营利性网店必须先取得营业执照后才能经营。主要有以下几个要点:必需办理营业执照;只针对在北京地区开店的以盈利为目的的网店;要求公示经营者相关信息;网店交易的服务提供商,需核查相关信息并保留相关交易记录两年以上。
7月9日,《北京晚报》援引北京市工商局特殊交易监督管理处处长王靖表态称, “北京工商目前已初步具备搜查网上无照黑店的技术”,媒体聚焦“名索网”及其收取的每年500元的验证费用。
7月15日起,各类专家纷纷炮轰该规定,其中包括互联网吕伯望、北京邮电大学教授阚凯力、新经济专家姜奇平、经济界泰斗吴敬琏、中国政法大学张樊等,网友接近9成反对该规定。舆论呈现一边倒。
7月18日,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接受采访时表示,网店新规将在北京试点后在全国推广。
7月21日,上海广州杭州工商局相继声明暂不跟进北京工商局网店新规。
7月23日,北京工商局声称网店新规8月1日肯定实施。
……
案情疑点分析:
此案案情非常复杂,疑点颇多,现列举典型的疑点如下:
首先,名索网和北京市公安局到底有何关系?网民们认定的工商局依靠名索网渠道收取执照验证费,究竟是不是实情,期间虽然名索网和北京市工商局都相继出面公开否认此事,然而名索网公开的信息却显示,该公司确实在从事这样一个执照验证的业务,那么该业务经营的权利是何人赋予的?工商局既然公开声明说和名索网无关,那么为何不公开其“已初步具备搜查网上无照黑店的技术”的细节呢?
其次,北京市网店新规来势汹汹,然而在面对众多专家和网友的质疑的时候,相应的解释却显得如此苍白无力,面对要执行该规定所必须面对的诸如如何判定盈利性、如何判定经营区域等核心问题,几乎是一问三不知。换言之,该规定的相当多实施细节都不明确,在此情形下,强行推行这个规定的原因何在?
第三,按照媒体的报道,北京市网店新规决不是北京一个区域的规定而已,而是国家工商部门酝酿已久的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的举措,然而为何在工商部门内部发出的声音都如此的不一致?总局局长说要全国推广的声音未落,各地工商就如此不买面子的纷纷说自己不会跟进,如果像媒体报道表现的这样,就说明在执法部门的内部都还存在强烈的争议,又看到报道说,连国家相关部门工业与信息化部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都有不同的看法,那么工商部门是如何出台这个规定的呢?
最后,在舆论几乎完全一边倒,从内部到相关管理机构到各类专家再到电子商务从业者,都一片质疑之中,北京市工商局为何偏要执迷不悟,一意孤行的强行推行这个规定呢?
以上问题,都没有公开的权威的回答,现有的所有的答案都只是片面的说话加上大家的猜测得出的而已。
初步结案意见:
被告方北京市工商局在网店新规的出台过程中存在以下明显过错:
首先,任何一台法规的出台,应该慎重,而不是只凭着某个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只凭着主管的认定和推测。网店新规的出发点也许是好的,任何市场都需要规范和约束,然后对于一个和传统市场经营模式完全不同的电子商务市场而言,作为法规的出台方,更应该仔细研究该市场的特征和运营模式,为自己能够更好的履行好监管市场的职责做好准备,而北京市工商局在没有深入了解国内电子商务市场现状和运作模式的前提下,就盲目推出一个不符合目前电子商务市场需要的管理办法,难免会引起市场反弹。
其次,在法规出台,并引起广泛非议的时候,作为市场主管部门,没有及时重视各方的意见,反而对提出的问题隐晦不语,没有及时将相应信息公开透明化,造成一时谣言四起,各种言论流传,从客观上让事情更加复杂化,甚至于不注意自己的言行,激化了一些矛盾,造成舆论一边倒。更在此情况下,一味强调自己的权威性,把自己放在民众的对立面,造成了极为不好的社会影响。
本案的初步判决
首先,北京市工商局暂停实施网店新规,让整个事态平和下来。真正站在促进和规范我国电子商务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角度,来审视网店新规的必要性和出台时机。在目前的市场发展阶段,多推出一些扶持的措施,少出台一些约束的法规。
第二,组织各方面的专家对网店新规展开讨论,也可采用召开听证会的模式,多听专家学者们以及电子商务从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尤其应该多和淘宝、拍拍、易趣等已经相对成熟的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商多接洽,听取他们的经验和教训。确定一个确实适合于我国电子商务市场管理的细则和相对更加科学的法规出台时机。
第三,仔细审视网店新规的细节和操作问题,包括赢利性认定、区域认定、信息公示方式和审核方式、交易记录的保存模式等等,在没有把所有细节和具体操作问题落实之前,不出台任何拍脑袋的半成品。
第四, 将民众因此案而产生的众多疑问的答案公诸于世,做到信息公布的及时、透明、全面、真实。
(之所以命名为初步结案,是因为可以预见,该案无法这样快终结,一定还会有新的枝节横生,就算在事实清楚之后,依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