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专门揭示经济规律、价值规律的“专业户”,我从来不认为股市、股市能够创造价值,也就更不要说股票、股市为我们创造剩余价值了——虽然在股市上也存在着许多劳动者和自由劳动者。如果笔者的上述“认为”成立,那笔者又如何解释股市为我们的上市公司招募资金,为我们的国家增加税收,为我们的巴菲特等投资机构增加财富的问题?当然能解释了,否则笔者不就作茧自缚?笔者以为,上述并非是个创造价值过程而是个分配价值过程者也,或者说股市是种再分配形式更准确。
为什么说“股市”不创造价值?
笔者之所以说股票是一种主观判断,股市是一种主观预期,其实也就是想告诉人们,股票、股市的本身不能创造价值,这就好象货币是一种有价证券(具有一般等价物的性质)而不是价值本身的道理一样。或许有人会反问:就算股票具有货币的性质,本身不能创造价值的话成立,那也不能说股市不能创造价值呀!股市如果不能创造价值,又如何解释股市的存在?
笔者不是常说存在的未必是合理的,但存在的一定是客观和有价值的?如果按照上述说法,笔者岂不是在自己否定自己?其实不然也。有以下理由——笔者之所以说存在的未必是合理的,但一定是客观的和有价值的,是建立在“客观”基础上的,而不是建立在“主观”基础上的。笔者不是已经在上述说,股票是一种“主观判断”,股市是一种“主观预期”?为何要说“主观”不“主观”?
而客观上是,无论是股票还是股市,它们都是主观的产物而不是客观的产物,要么怎么说“主观判断”和“主观预期”?难道不是吗?试问,作为一种“价值符号”的股票和作为一种“价值预期”的股市,它们的自身都为我们创造出了什么价值来?如果股票、股市能够创造出价值来,那我们大量地发行股票和大批地成立股票市场罢了,干吗要成立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干吗要生产商品?
如果股票、股市自身能够创造价值的话,上市公司就不需要从事商品生产和再生产。那么,股票、股市创造什么?考虑到股票、股市也是一种存在——虽然是主观存在——因而笔者可以十分肯定地说,股票、股市创造的是“反价值”或者说它们创造的是“负价值”。笔者为什么会得出这样一个违反常理的结论来?这是因为,无论是股票还是股市,都是一种非生产形式、非经济物质的存在形式者也。
股票股市是对经济形式的反映
物质决定意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常识,遗憾的是,现在有不少自命为马克思主义者的人已认识不到这一点,说什么通过股票、股市要让人民获得“财产性收入”,简直是地道的反马克思主义的言论。老百姓通过股票、股市就能获得“财产性收入”?通过股票、股市老百姓如果能获得“财产性收入”,还从事商品生产、销售干什么?某商品从五分钱涨到了五块钱能增加“财产性收入”?
马克思主义哲学还告诉我们:意识是对物质的反映。因此,由于股票是“主观判断”,股市是“主观预期”,所以也就说明股票、股市都是对经济物质形式(上市公司的商品生产和经济社会存在与运动状态)的“反映”,而绝不是“经济物质形式”本身也。关于这一点,人们必须要有高度而清醒的认识,是万万马虎不得的。诚然,笔者也不是说股票的发行和股市的运作对上市公司和政府也没利。
不仅有利,而且还有很大的利。比如,发行股票可以为上市公司募集资本,可以为国家和政府增加印花税收入,也可以为从事股票买卖、交易的证券公司、证券管理公司带来营业性收入,还能够为企业和国家解决就业和再就业问题。但是,我亲爱的股民朋友们千万不要忘记,正是由于他们得到了上述资金、印花税、营业性收益,并为其解决了就业和再就业,才有股民们的“财产性亏损”。
诚然,笔者还没有说巴菲特们的“财产性收益”,而他们的“财产性收益”,也等于中小股民们的“财产性亏损”。要不然,笔者为什么在上述说股票、股市创造出来的是“反价值”和“负价值”呢?如此这般,一个不是“经济物质形式”而只反映“经济物质形式”的股票、股市,又怎么能创造价值和创造剩余价值呢?早期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家之所以要揭露之,道理不就在这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