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是什么,可以从各种角度考量.我们这里谈的是互联网,谈的是2.0,谈的是个人和服务提供者如何在网络世界里生存发展.所以,我在这里只从这个角度讨论,其他诸如伦理道德,人生终极意义之类的话题,就不闲扯了.
真实的第一部分是身份真实性即我是谁的问题.只要上了网,用户至少要为服务提供者贡献一个IP地址,完全隐身没有特别的技巧是困难的.但这样对目前主流服务已经够用了.无论你是谁,在服务提供者那里都是一个毫无个性的独立用户(UNIQUE ID),千百万个独立用户堆起来就形成了用户规模的概念,以此为据找投资商要钱,找广告商付费.这是解决身份真实性问题最简单,最漂亮的办法,用户在毫发无损,不知不觉中(除非你不幸碰上了病毒传播者或流氓软件推广者)与服务提供商中完成了交易.但正因为这办法的简单漂亮,网络界玩这一招的人实在太多了,后来者几乎找不到立锥之地,想要脱颖而出,得到象样的投资或广告收入,已经比抢银行还难了.上一篇博客中我还提到过在身份真实性方面更严肃点的服务,例如要注册用户名和PASSWORD的BBS和游戏,例如需要详细真实身份的交友服务和招聘服务.总的看这些服务都属于广义的B2C,只要身份真实性与服务真实性对等,总还是可以被接受的.在一般意义上,身份真实性越高越可靠,网站对用户的粘性越大,含金量也越高,游戏的窍门在如何提高身份真实性。
在以C2C或B2C2C为主要模式的2.0创新浪潮中,身份真实性的挑战显得突出起来.2.0以个人为出发点,如果个人身份真假难辩,就不可能有全面深入的人与人关系,更谈不上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但没有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大家为什么一开始就要把真实身份放进来?这就变成了典型的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悖论.FACEBOOK早期倡导的通过线下关系(SNS)解决第一推动力问题,只是降低了问题的难度,而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如果本来在线下就互知身份的人仅仅是把真实身份转到网上来,说些在线下也可以说的话,做些用其他办法也可以做的动作,这样的服务有多大的前途?
真实的第二部分是行为真实性即我做什么的问题.只要上了网, 用户至少要为服务提供者贡献一个PV,服务供应商可以根据用户的点击量去忽悠投资者和换取广告收入.,这种抽象简单的行为真实性在1.0时代够用了,但在2.0时代要求不同了.2.0平台为精准广告模式提供了机会.由于人们的身份不同,一样的点击隐含着不同的意义.例如,10几岁的孩子看宝马车资讯最大的可能是为了买车模或和小朋友们比酷,30多岁的大人做同样点击也许就值得推广告了.行为是否真实只有联系对身份和动机的分析才能判断,而更精准的行为真实性判别需要行为模式识别和连续性行为分析.不具备这方面的能力,侈谈商业模式创新是一句空话.换句话说,用户在网站上每一个行为都是真实的,所谓假动作只有联系其他因素才能判定。挑战在于如何理解用户行为,理解得越准确全面,服务就越可能个性化,精确化。最可悲的是忽悠来一大堆行为日志,却没有利用能力,只好望洋兴叹或者弃之不顾,变成捧着金饭碗要饭的叫花子。
真实的第三部分是互动真实性即在别人眼中我是谁的问题.如果说研究行为真实性对服务提供者更重要的话,那互动真实性对用户则更重要了.互动双方的真实性越高,互动的持续性和扩展性越好.如果双方都是假动作,互动一定难以为继.这里的难度是如果一方行为是真,而另一方误读为假,互动也难继续.服务提供商在这里的角色是创造一个好环境,让互动双方有机会形成相互的多维,连续和深入的判断系统,促进真实互动形成正反馈链条.如果一个网站急功近利,喜欢虚假繁荣,那就会诱导用户之间充斥着假互动,浅互动,软互动,滥互动,那它的含金量一定不高,成长性一定不好,前途一定不妙.
简而言之,一个网络用户的真实性由身份真实,行为真实和互动真实三部分组成,三者的有机整合形成全面的真实。作为2。0服务提供者,我们的工作是努力诱导,刺激,保护和规范用户真实性,并以此推广服务,获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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