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信贷:金融机构一定要当真](http://img.aihuau.com/images/a/0602020606/020610080450787664.jpeg)
参加财政工作整整22年,特别是对口分管环保部门这几年,笔者深深地感到,人们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关心环境问题。比如说,绿色信贷推行才4个月,百度一下,就能找到相关新闻约4480篇,相关网页约298000篇。 最新的一篇报道来自11月16日的《中国青年报》。说的是,“绿色信贷推行4个月已经有了效果”。到底有了一个什么样的“效果”?原来是自今年7月国家环保总局首次把一份写有30家环境违法企业的名单交给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后,目前已有“12家重污染企业遭银行拒贷”。 说实话,看罢这篇报道,真的让人有点发怵。不说偌大的一个中国,在网上随便搜索一下,某些地方的重污染企业数量就相当惊人。据8月13日《深圳特区报》报道,深圳市龙岗区坪山街道就有污染企业135家,其中重污染企业62家。8月份,坪山街道只对其中的10家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对7家企业实施了停产整改,对2家重污染企业吊销排污许可证。为何国家环保总局在7月列的“黑名单”中全国也才只有30家?而至今银行采取行动的仅12家? 窃以为,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太少,不能完全责怪国家环保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自1989年12月26日起施行)明确规定,环保部门只对本辖区的的环保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而环境违法企业的生杀权则掌握在政府手中。由于环境违法企业能给地方政府带来可观的利税,一些财力薄弱的地方政府肯定舍不得轻易关闭。在这种情况下,地方环保部门只好向上虚报或瞒报重污染企业。毕竟你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之下,除非你不想当这个地方的环保局长!这真是有权的不用,想用的无权。据说,在国外某些国家,环境警察可以当场下令关闭违法企业。看来,我们的法律也太陈旧了。难怪刮这么大的一场“环保风暴”,国家环保总局也仅仅才弄到30家环境违法企业的名单。 有了地方政府的庇护,金融机构自然就对“黑名单”不太感兴趣了。也难怪银行只对其中的12家采取了行动。然而,对银行来说,这种做法是极其危险的。有道是,世事难料。说不定哪一天,有地方政府主要领导迫于社会舆论的压力头脑突然“发热”,抑或是有地方政府突然换了一位明智的主要领导,对环境违法企业下了道“封杀令”,肯定是有银行要跟着倒霉的。到那时,环境违法企业人去楼空,恐怕后悔也来不及了。看来,金融机构推行绿色信贷丝毫不容含糊,不能被政府牵着鼻子走。要知道,你关注的是“经营业绩”,而地方政府有些领导关心的是“政治业绩”。这如同婚姻大事,“同床异梦”,终究要分道扬镳。 国际经验值得借鉴。这还是来自《中国青年报》的报道:目前绿色信贷已经是国际潮流,截至2006年11月,包括花旗、渣打、汇丰在内的至少43家大型跨国银行明确实行“赤道原则”,在贷款和项目资助中强调企业的环境和社会责任。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美国和欧盟的进出口银行都已经把环境因素纳入贷款、投资和风险评估程序。别人都已经这么做了,我国的银行为何还在等环保部门送“黑名单”上门? 环境问题,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关系子孙后代。但愿绿色信贷助环保一臂之力!绿色信贷将永远记入中国的环境建设史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