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孙四秒先生的观点,我不同意。
孙先生文中讨论的其实仍旧是一个公司治理机制的问题。而公司治理机制的核心可以归结为“责、权、利的平衡”。虽然孙先生文中也给我们描绘了一个非常理想化的治理结构:
“采用五行管理,即国资委为一方,企业管理者为一方,企业职工为一方,社会舆论监督为一方,国家的法律和信用监督为一方,这五方组成一个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制衡体系……”
我国走的是社会主义道路,但令人遗憾的是,我们国家对公有制的缺陷的研究远不及西方国家。公司治理研究的一个很重要的内容是“如何降低交易中的代理成本”,而公有制的最大缺陷就在于其面对最高的代理成本。用我们国内的话来说就是“所有者缺位”。孙先生文中所讲的五行管理仍旧难以回避这一问题,即代表出资人的国资委能否最大限度的履行出资人的职能,换句话说就是国资委能否以其投入资本的收益最大化为目标和履职原则。
我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但我认为出现问题的根本原因不在于我们改革目标的错误,而恰恰说明了所有者缺位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内部人往往利用其职务的便利为自己牟利,或者是贪污受贿,或者是自买自卖清吞国家资产。
此外,我认为孙先生所谓的五行管理,存在以结果代替过程的问题。如果有兴趣欢迎来我在新浪的博客坐坐,我们不妨进一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