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亚星对价事件”追踪:中小投资者维权之难
“ST亚星对价事件”一直在我们的视野中。前期是因为这起事件因世界证券史上“罕见”的技术性原因,致使2.6万股民利益受损。后期是因为在这起事件的善后处理中,我们见证了中小投资者维权之艰辛。
截止到目前,股民谭正标为讨还其损失奔走了两个月。期间,他曾因策划过激行为被关进了看守所——谭正标无奈中采取了唐·吉诃德式的维权行动。 美国华尔街有条名言:“保护最为弱小的那个投资者,就是保护整个华尔街。”我们目前的证券市场离这一目标还很远。 目前资本市场蓬勃发展,但我们仍不能忘记培育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只有公众对市场有信心,这个市场才可能有持续发展的动力。“ST亚星对价事件”只是一个提醒。 一线调查 “ST亚星对价事件”善后不“善后” 在看守所里“待”了34天之后,谭正标依旧“斗志昂扬”,“我将继续合法维权!”9月9日中午,刚刚约见了律师的谭对本报记者说。三天前,他刚从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看守所释放出来。 谭个子不高,看上去略显清瘦,说起话来总爱比划手势。这位普通的武汉股民,因在“ST亚星对价事件”中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登公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告上法庭而声名大噪。 “ST亚星对价事件”发生在7月5日。当天,ST亚星(600213)股改完成后复牌,但该公司股改对价10股转增5股却未到达各流通股股东账户,该股未被紧急停牌,股价最高冲至9.8元后以7.89元收盘。 7月6日,ST亚星股改对价到账,当日该股再次未设涨跌幅限制(按规定只有复牌第一天不设涨跌幅限制),当天股价大跌。此后数日,ST亚星多次跌停,最低至5.2元。谭正标在ST亚星复牌当天以每股8.5元的价格买进了两万多股。 7月16日,谭以ST亚星股改对价未按时到账、交易所未实施紧急停牌给其造成损失为由,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将中登公司、上交所和ST亚星告上了法庭。但法院一直未明确答复是否受理该案。 8月3日中午,谭公司的员工毛维爬上上海证券交易所大楼顶层,称因上交所的失误,他在“ST亚星对价事件”中亏损了6.2万元,不堪承受家人责备而扬言跳楼自杀。后警方介入,毛维被带往上海市浦东公安分局陆家嘴警署。当天晚上10时许,谭正标在上海某宾馆的客房内被警察带走,警方指其涉嫌策划了这起跳楼事件。后两人被羁押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看守所,9月6日被释放。 “我为跳楼的行为向社会道歉!我相信‘ST亚星对价事件’总会有一个说法。”谭正标说。在这场唐·吉诃德式的维权行动中,他获得了声名和“眼球”,却失去了更多——时间、精力、金钱以及34天的人身自由。 对价“迟到”2.6万名股民利益受损 7月5日一早,很多ST亚星的流通股股东都注意到了对价的异常情况。“当天早上7时30分就发现不对劲,账户里没有查到转增的股票,上交所的网站也没有查到复牌上市的公告。”江西股民简劲松说。简在ST亚星停牌前持有其66600股。 ST亚星股改前,简劲松设立了一个“ST亚星维权QQ群”,召集了上百位ST亚星流通股股东(共持有200多万股)同该公司沟通。据简劲松说,发现上述问题后他立即电话询问了ST亚星董秘张榕森,张的答复是已经和上交所沟通好了,没有必要出公告。 “开始集合竞价了,对价还是没有到账,我们给ST亚星董事长、董秘打电话提醒公司应该申请停止交易,但他们没有这么做。”简劲松说,“QQ群里的人都参与了ST亚星的股改谈判,很多人做好准备当天抛售。但对价没到账打乱了大家的计划,很多人在高位没有卖,此后股价一路下跌,损失比较大。” 谭正标表示,他以为ST亚星第二天会发特别停牌公告,但7月6日的公告根本没提对价未按时到账的事情,而且再次不设涨跌幅限制。当天他试图联系上交所要求他们紧急特别停牌,但电话一直打不通。“尾盘抛压盘很重,我一直打单要‘割肉’,但是一直没卖出去。”谭说。 “7月5日我准备卖出所有的股票,但对价没有到账,只好在8.17元卖出了原有的66600股。转增的33300股7月6日才到账,当天股价大跌,在6元的价位全部卖出,损失了6.6万多元。”简劲松说。 北京股民樊能廷持有ST亚星41.5万股,是ST亚星第三大股东、第一大流通股股东。樊表示,对价“迟到”给他造成了几十万元损失。“7月6日,我给ST亚星董事长李学勤发了短信,问‘是否有补救方法,比如停牌待查’,但李回复说‘亚星没有任何责任’,推脱得很干净。”樊说。 沈阳股民刘红心说:“出现状况后,亚星公司理应申请紧急停牌,但他们没有。后来我从该公司内部了解到,当天公司管理层召开了会议讨论临时停牌,但因为有人反对最终没有申请停牌。” 对此,ST亚星董秘张榕森表示,当时公司内部的确讨论过停牌的事情,但公司最终没有申请停牌。“当时有人说没有收到对价,有的人说收到,公司无法掌握全面情况,也无权对证券市场进行管理。”张榕森表示,“上交所可根据公司提出的申请临时停牌,如果公司没有提出申请,交易所应根据当时的情况来判断是否停牌。” 张榕森认为,亚星公司并没有过错。“只要证明公司的确将股票送出去了,和我们就没有任何关系。转增的股票由登记结算公司划转,我们已经把相关的批文、材料都送达了,该做的都做到了。”张说。 公告显示,ST亚星共有流通股9000万股(其中3000万股为转增股),此次对价“迟到”事故牵涉到2.6万多名流通股股东,目前股民的总体损失无法准确统计。 事有蹊跷个别股民收到对价 通常情况下,每个交易日结束后,登记公司和交易所会分别将权益数据库和交易数据库发给证券营业部,下一个交易日就以此数据库为准。ST亚星股改完成后,流通股股东权益发生了变化,复牌时需要更新权益数据库。“按照常规,ST亚星7月5日复牌上市,中登公司最迟7月4日晚就应将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名单及权益数据送达上交所和各券商。证券营业部根据权益数据库,为股东账户里增加相应的股份。”上海某证券公司营业部负责人认为,如果权益数据库没有及时送达,就会出现股东收不到转赠股份的情况。 7月8日,上交所和中登公司通过《上海证券报》发表消息称,ST亚星对价事件是“技术性原因”,他们对事故发生原因做出的解释是:“亚星公司股改方案的实施与股票恢复上市同步进行,增加了运行环节支持的难度,加重了今年以来已经十分繁重的业务负荷,使得作为股改对价定向转增的3000万股未能于7月5日上市交易。” “技术性原因”具体指的是什么?究竟那个环节出了差错?上交所和中登公司都没有给出解释。本报记者联络了上交所办公室的陈先生,他表示“有关ST亚星的情况不接受媒体采访”;而中登上海分公司办公室的薛先生则表示,“公司已就ST亚星对价事件登报作了情况说明,没有新的情况可对外披露。” “中登公司和上交所说的原因不能令人信服。”江西股民简劲松说,“7月5日上午,群里面有人说他们收到转增股了,为什么大多数人没有收到却有个别人收到,我们一直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 据了解,“ST亚星维权QQ群”里有两位股民自称7月5日收到ST亚星转增股。一位是福建籍股民林先生,在闽发证券公司南平证券交易营业部炒股;另一位是在南京证券公司龙蟠路营业部炒股的股民余主兴。林告诉本报记者说,他于7月5日早上9时30分收到了ST亚星的转增股,但他不愿提供更详细的证据。余主兴则通过网络向本报记者发来了其交易账户的屏幕截图,账户截图显示,他收到ST亚星转增股共9750股。 “十时零一分我收到了9750股,”余主兴说,“当天QQ群里的人都说没有收到对价,我说收到了,所有人都不相信,后来上传了账户截图大家还是半信半疑。当时,亚星公司证券事务部的人也在群里,他一看我的账户截图承认确实是到账了。” “南京证券一位姓张的女士曾给我打电话解释此事,说是内部操作问题。”余主兴说,为了留存对价到账的书面证据,7月8日,他通过营业部的交易柜台打印了7月5日的交割单并要求营业部加盖了公章。 对余主兴收到对价一事,南京证券公司的解释是,“当天为稳定客户情绪,公司以登记结算公司的证券余额数据库为依据,为相关客户添加了相应的股份,添加的股份当天不能卖出。” 据余主兴说,他收到对价后共持有ST亚星29250股,7月5日他分两次卖出了9250股,并没有将股票全部卖出。因此,无法验证南京证券所说的“添加的股份当天不能卖出”是否属实。 据悉,上交所、中登公司曾就该情况询问过南京证券公司。“南京证券给我们的解释是为了维护稳定,在客户的账户里添加了股份,他们的相关客户都是这种情况。闽发证券是否有人收到对价,我们没有掌握这个情况。”中登上海分公司的薛先生说。 简劲松则认为南京证券的说法站不住脚,“谁给证券公司这么大的权限改动客户的股票数量?工作人员可以擅自给客户增加股份,这不可信。” 维权艰难 ST亚星事件将不了了之? 7月13日上午,谭正标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起诉中登公司、上交所和ST亚星,但没有被受理。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的答复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中登公司的诉讼只能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ST亚星对价事件”当事方是中登上海分公司,所以应向上海市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当天下午,证监会应ST亚星股民的要求组织了一次信访沟通会,参加者是5位ST亚星股民代表,上交所、中登公司的代表各一人。“我们到证监会信访,原本以为可以向证监会反映问题,但实际上却成了与上交所、中登公司的沟通会,上交所和中登公司出面的都是一般工作人员,我们提出的问题他们都没有正面回答,说是要回去汇报。”谭正标说。 信访沟通会后,中国证监会正式介入“ST亚星对价事件”。证监会表示,已要求上交所、中登公司抽调专门力量成立“ST亚星问题应急善后处理小组”,报告事件经过,并及时向市场作公开说明。同时要“做好投资者的接待和沟通工作,认真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投诉,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安全运行”。 谭正标认为,“善后处理小组”的说法给人的感觉是承认了既成事实,不再追究事故责任,证监会应成立ST亚星事故调查组。“在信访沟通会上,我们提出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证监会工作人员、知名律师和学者、股民代表。”谭说,该提议一直没有得到答复。 “善后处理小组究竟有没有成立?成员是谁?现在这些信息一点儿都没有公开,我们找谁反映情况?”北京股民樊能廷认为,监管部门对“ST亚星对价事件”的处理缺乏透明度,真相能否得到公开令人怀疑。 本报记者曾联络到中国证监会,新闻处有关人士表示“尚无消息可公布”。上交所和中登公司也一直没有公布善后处理的进展情况。“我的联系方式都是公开的,信访沟通会后,上交所和中登公司没有任何人和我联络,而我想主动找他们反映情况也不知道该找谁,怎么联系。”谭正标说。 “法院不受理案件,有关部门直到现在也没有任何说法,”樊能廷无奈地说,“一直拖延下去,随着时间的推移,ST亚星股价的回升,受损股民的情绪慢慢平复,中小投资者遭受的损失补偿最终会不了了之。”本报记者曾电话询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该法院有关人士表示,“法院一年要受理好几万件案子,不清楚ST亚星案。” 透视 状告证券交易所遭遇潜规则 四川长虹转配股红股偷偷上市、招行认沽权证创设违规、杭萧钢构复牌紧急停牌不当……一连串儿的“意外”事故,一次次地让广大股民吞咽下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机构种下的“苦果”。 ST亚星股改对价“迟到”事件再次激起了股民的维权斗志。7月16日,武汉股民谭正标把中登公司、上交所和ST亚星告上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后,利益受损股民在网站上发起了自愿联名诉讼维权,要让证券市场的监管者因为失误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不过,知名证券维权律师严义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从以往的司法实践来看,将上交所列为被告案件,法院一般不会受理。”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巴曙松表示,当前中国证券市场诉讼维权方面,往往被加上一些前置的程序。一般来说,要起诉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往往先要取得监管部门的裁定结果,如果没有这个裁定结果,以他们违规为由而起诉,法院一般不会受理。 “目前在监管机构这个层面,投资者维权只能靠申诉和仲裁,通过内部渠道向证券监管部门申诉,再依据裁定结果来做仲裁。”巴曙松说。 严义明认为,出现这种状况的根源在于,长期以来,在效率和公正之间,政府总体是以效率优先的原则进行社会管理。由于历史原因,证券交易所在国有企业脱贫解困中承担着重要责任,如果因为承担赔偿责任而影响正常运转,有可能会影响国企改革大局。在这样的背景下,对交易所责任的追究非常困难。加上证券市场起步较晚,相关法律也不太完善,证券市场出现诸多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行为时,公正往往得不到体现。 严义明说,通过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证券市场效率和公正失衡的现象有了一定的变化。“以前,证券市场虚假信息类的案件法院是不受理的,我们发起了银广夏股东维权诉讼后,最高人民法院陆续出台了有关通知和司法解释,法院开始受理类似的案件。”严认为,这是中国证券市场进步的表现。 不过,证券市场对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仅仅是开了一道窄窄的门缝,目前投资者只有在上市公司有虚假陈述的情况下提起的诉讼才会被法院受理,针对交易所的起诉还没有被受理的先例。“国家机关有错都可以打行政官司,而作为事业单位的证券交易所因为上述原因却不能成为被告,不能不说是件遗憾的事情。”严义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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