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税没有启动消费
“我是不太赞成现在的利息税的。”全国人大代表郑功成开宗明义,“我存1元钱,也要交20%的利息税。存1个亿也是20%。而那些低收入家庭存上几万元钱,可能是看病的钱、养老的钱、孩子上学的钱。本来利率就低,还要交20%利息税,负担确实很重。”
我国从1999年11月起开始恢复征收储蓄利息税,以期把高额居民储蓄这只“笼中虎”赶出来。7年过去了,居民储蓄不但没减反而激增。居民储蓄余额已达14万亿元。
“我国开征利息税的目的,是启动消费,拉动内需,调节个人收入差距,规范税制,增加财政收入。但相当多储户反应平淡,权当是间接地降低存款利率,所以7年来并没有缩短与目标间的距离。”在去年两会上曾提出适时取消利息税建议的梁燕君委员认为,恢复开征利息税与初衷相悖,所以她今年再次提出了改革利息税的建议。
全国政协委员王翔也认为,利息税的征收没有达到启动消费拉动内需的预期效果。有鉴于此,他认为利息税没有继续征收的必要。
“对于大多数居民而言,不会因为征收利息税而改变自己的存款意愿,从而去消费或投资到股市、债券上去。”全国政协委员连英俊说。
利息税对“穷人”不公
“征收利息税对广大的低收入群众有失公平,因为在居民存款中有近80%的人是将省吃俭用下来的钱用于子女教育、治病、养老三大目的,这也是一般群众生存的基本需求,如果长期征收利息税则会让他们的利益受损。”全国政协委员吴国华说。
全国政协委员赵金城在提交的相关提案中也表示,这些低收入者手中的少量节余资金除参与储蓄外,别无其他投资方式,反而高收入者人群很少将现金长期存入银行,多数用于生产领域或商业方面投资,因而利息税也很难发挥税收调节收入作用。
“征收利息税其负面影响是显而易见的,最主要的是加大了居民收入分配不公的程度。”连英俊委员表示,目前利息税实行统一比例税率,即不同收入者一律按20%税率进行纳税,真正受到影响的是中低收入者。他说,这样,使税收征收失去了社会财富再分配的功能。
“目前的利息税按20%的比例税率计征,没有按照纳税人的负担能力随着利息所有额的多少而有所区别,导致中低收入者相对税收负担比高收入者重。”王翔委员认为,这既不能体现公平,也不能促进消费。
全国人大代表陈敏表示,假若现阶段国家还不能全部取消利息税,建议考虑对工薪阶层及收入水平低的人群先实施免除存款利息税。
变“一刀切”为累进税率
“富有者与维持生计者征收同样税率的利息税,起不到调节社会财富再分配的功能。应尽快改变目前一成不变20%‘一刀切’的利息税率,创造条件采取累进税率,与国际惯例接轨。”梁燕君委员说。
“要积极进行利息税改革,以刺激中低收入者扩大消费,对高收入者进行调节。”王翔委员建议,尽快启动利息税改革,变比例税率为累进税率,制定符合公众利益的起征点,累进税率第1级数应比目前20%降低,最高级数则可适当调高。
“如果要使利息税真正起到调节社会贫富差距的作用,就必须实行累进税率。”连英俊委员说,但他同时表示,从中国目前情况来看实行累进税率尚不具备条件。
“2004年,我国利息税收入为320.76亿元。这笔收入如果能还富于民,将提高广大百姓生活水平。”支持停征利息税的赵金城委员分析说,现行人民币存款利息率已降至建国以来最低水平,扣除通货膨胀指数后,已呈现负利率态势。
“如果利息税收入作为财政收入稳定来源,一时难以取舍的话,我另提一个建议”,赵金城委员在提案中提出另一方案:实行利息率与通货膨胀挂钩,即通货膨胀率发生变动,银行存款利息率也相应提高或降低。利息率提高的指数应高于通货膨胀率20%以上,留出缴纳利息税的税额。
“应取消现行不合理的利息税制,让储蓄继续更好地发挥社会保障功能。”委员纷纷认为,这样不仅可以增加公众对当前经济体制改革的认同感,而且更利于社会和谐稳定。